第114章 和战:北燕慕容氏

    鲜卑族,这是一个活动在中原地区北方的古老民族。东汉末年的檀石槐、曹魏时期的轲比能,这些名字曾经一度闪耀在北方连绵的大漠和草原中。轲比能死后,鲜卑族一分为三个部落,慕容鲜卑,正是其中之一。
    然而,历史的车轮并没有过多地眷顾这个古老的民族,慕容鲜卑先后建立的前燕、后燕、西燕、南燕相继灭亡,逐渐消弭在统一王朝的盛世荣光中。直到近两百年前,一支流民北逃至长城以北的朔漠中,其首领冯起改名慕容起,以慕容鲜卑族的后裔自居,统合北方零落的民族,再建北燕。短短百年间,北燕占据东起西拉木伦河,西至贺兰山,长城以北,阴山以南的广袤土地,其骑兵的马蹄一度威胁大唐北境,成为悬在大唐北方的一柄利剑。
    强大后的北燕上层贵族由鲜卑化逐渐转向南方中原政权学习。二十年前,北燕王慕容思与静帝李从僖议和,双方边境互市,各不相侵。安和元年,静帝李从僖的亲生女儿,义宁公主李若昕赴北燕和亲,嫁给当时的北燕王,也是慕容思的堂弟慕容恭,同时承诺驻扎甘凉一带的势力内迁,北燕得以向西翻过贺兰山占领河西走廊一带,与当时雄踞西方的西突厥接壤。静帝驾崩后双方互称兄弟之国至今。
    北燕创立者冯起,也就是后来的慕容起虽是汉人,但把北方诸民族的骑射之风学得有模有样。为网罗各民族归附,他宣布以骑射为立国之根本,每年入秋举全国之力大办骑射盛会,赛马、射箭、游猎等等诸项皆列入其中。此盛会已经延续近两百年。
    大唐隆平十一年,也是北燕王慕容恭十四年的九月,北燕王都黑水城,校武场,赛马大会的最后一场。
    赛场上为首的是一个样貌英武逼人的青年人。他身着黑色圆领对襟的窄袖短衣,蹬一双长靿靴,腰上缠着一圈玉制的蹀躞带。胯下一匹深棕的骏马迈出矫健的步伐,马腿上的每一块肌肉都随着骏马的奔驰震颤出清晰的纹理,浓密的鬣毛逆风飘扬,几乎和地面一般水平。
    “好!不愧是王太子!”
    “太子国之栋梁!”
    “太子威武!”
    ……
    这个策马飞奔的太子并不在意其他声音,他轻蔑地一笑,双手一边策动缰绳,向着最后一圈冲刺。
    就在此时,一匹矮小而健壮的黑马在太子身后的马群中脱颖而出,黑马虽然四腿短小,但迈出的步伐更快,爆发力更强。进入最后一圈后,黑马的四蹄越迈越快,眼见就要追上原本遥遥领先的北燕王太子。
    北燕王太子眼看到手的魁首怎能落在他人身上,他抽出马鞭,对着自己的坐骑狠狠地抽了一鞭子。棕马一声嘶鸣加快了步伐,但是小黑马的脚步更加稳健迅疾,在里终点还剩一箭之地时竟将太子的抛在身后。太子心有不甘,又对着自己的马来上一鞭子——
    “驾!”
    棕马勉强提上几步,刚离前面的黑马近上两分时,黑马再一次加快了步伐,它短粗的小腿越迈越快,越迈越快。最终在太子的棕马之前到达了终点。
    “吁——”
    太子第二个抵达终点之后便抬起冷冷的眸子,恶狠狠地看了那黑马的主人。黑马的主人和他的坐骑倒是有点像,矮矮胖胖的,显得很敦实。
    “好!我大燕英雄辈出,好!”
    观赛席主位上一中年人起身喝彩道。此人络腮胡须,粗粗看来已近五十,头戴缀满绿松石虎狼金冠,正是已经在位十四年的北燕王慕容恭。
    “这位壮士,不知尊姓大名。”
    黑马主人上前一步谦恭地施礼道:“小人素和骓,我王谬赞,小人不是什么壮士,是个养马人,论英武不及我王太子半分。”
    一同上前行礼的还有刚刚落败素和骓的北燕王太子慕容彪,他今年虽已满三十,因为长年在马背上的缘故,身姿挺拔,卓荦不群,抬眸冷冷地看了一眼观赛席上的人。他身上融合了少年人的锐气和成年人的深沉,看得一众北燕少女心旌摇荡。
    北燕王慕容恭嘿嘿一笑,“当然,太子英武非凡,是我大燕之幸!”
    周围一圈侍卫齐声喝道:“太子英武,大燕之幸!太子英武,大燕之幸!”
    素和骓不动声色地扫视四周,又是低头又是哈腰地谦卑道:“太子英武,小人侥幸胜出实乃良驹相助,请我王一观。”
    他亲自把刚刚的坐骑小黑马牵来,亲昵地抚摸着小黑马的脖颈,“这是小人的爱马,叫‘狮子骊’,虽然四蹄短小,但健步如飞,且耐力惊人,尤善在后程发力。”
    慕容恭点点头,“确实如此。”
    素和骓眼睛咕噜一转,话锋也随之一转,“但是,在小人养的马中,狮子骊不是最快的,我王可听说大宛的汗血宝马?”
    “古之名马,如何没有听说过?”
    “小人曾经游历四方,在西域就带回了一匹汗血马驹。如今,宝马业已成年,请我王、王后和王太子一观。”
    他招了招手,示意手下人把马带出来。
    这是一匹真正的汗血宝马,当这匹宝马被关在笼子中拉出来的时候,在场所有人,包括心高气傲的太子慕容彪的眼睛都牢牢盯上了它。枣红色的骏马体型饱满而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细薄亮泽的毛皮下覆盖着流畅而健实的肌肉。汗血马可能是感觉到太多的目光,它暴躁地摇了摇头,鬣毛摇摆得轻盈飘逸。
    “果然是好马啊!”
    “汗血马就是非同一般!”
    ……
    享受着众人窃窃私语的赞叹后,素和骓才慢慢悠悠地开口道:“此马名‘飞沙’,意为奔驰起来犹如飞沙走石。如今小人身在我大燕国,得大燕国的庇佑,愿以此马献给大燕。”
    慕容恭见此马如此俊美,早已生出占据之心,听到素和骓这么一说,更是喜不自胜。他蓦地站起来道:“此言当真?”
    “我王面前,小人自然不敢胡说,只是小人有一条件,”素和骓话锋又悠悠一转,“实不相瞒,此马我虽养多年,但秉性高傲,难以驯服,因此至今套不上缰绳,只得关在笼中。如果在场有哪位勇士能降服这匹烈马,把这缰绳套在马脖子上,小人就以烈马相赠。”
    此言一出,众皆沸腾,有些侍卫也忍不住摩拳擦掌,左顾右盼想找个由头上去试一番。太子慕容彪眸子还是一样的冷漠,他轻咳了一声,指了指身边一个满脸横肉的壮士道:
    “你先去。”
    “谢太子!”
    这位满脸横肉的壮士上前一步,双手生生将身上的衣服撕裂,露出小山般壮实的肌肉。慕容彪的身形已算是魁梧,而这位壮士腰背之宽,竟抵得上两个慕容彪。他是太子手下出了名的大力士,有乌获、孟贲再世的美誉,太子慕容彪亲赐名“乌孟”。
    乌孟接过下人递给他的缰绳,在汗血马被放出笼子的一瞬间凌空飞起,稳稳当当一屁股坐在马背上。汗血马像发了疯似的摇晃起来,以往汗血马给人的印象是纤细而不粗壮,这匹马却轻快和大力兼而有之。它一边在校武场上飞驰,一边疯狂甩动着背上的大块头。这匹马还故意往人群里冲,害得乌孟在马背上无法施展开身手。
    “咚!”
    汗血马载着乌孟在校武场奔驰了几圈后,终于把乌孟甩了下去。乌孟小山般的块头像个肉球一样咕噜咕噜滚到太子脚边。
    “哈哈哈哈!”素和骓仰天大笑,“驯服飞沙可不能只靠蛮力啊!”
    乌孟趴在太子脚边瑟瑟发抖,“小的没能完成任务,请太子恕罪……”
    慕容彪都懒得低头看趴在他脚边的肉山,抬手指了指另一个壮汉,“没用的东西,你去。”
    这是一个身形更为匀称的壮士,作为太子手下的一众勇士,他的地位亦不容小觑。
    当然,这位壮士并没有坚持多场时间,再一次被飞沙从背上甩下来。
    全场唏嘘。
    就连北燕王慕容恭也看不下去了,他捂了捂眼睛,问着太子道:“还有别人可以上吗?”
    慕容彪的脸色也难看起来,他一连又指了身边几个壮士。
    素和骓赶紧上前又是行礼又是哈腰道:“我王,太子,开始说好的规则可是一次只能上一位勇士啊。”
    慕容彪斜觑了他一眼,“不用你多说。你们几个,一个个上!”
    不出意外,慕容彪指派的几个勇士都被飞沙以各种方式甩了下来。
    素和骓捂着嘴巴偷偷笑了起来,他抿了抿嘴,面露难色道:“哎呀呀呀,没想到大燕竟无一勇士能降服此等烈马,真是令小人大吃一惊了。”
    在座之人脸色都变了,慕容彪冷哼一声,北燕王神情不知有多难看,他刚想斟酌着开口“如有人能降服此马,必有重赏之类的。”突然听到了一声清亮的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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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