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蝼蚁


        陈河源从储物袋中掏出沉甸甸的两锭金子,其中一块撂在仁寿堂的桌上,另一块塞入我的手里。 “李先生,一点薄礼不成敬意,希望你日后能加入万寿园,做我的师弟。” 我本不打算手下,可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普通人,面对这么多的金银不动心,不符合常理。 我将金锭收下,道了声多谢。 我问:“你身上的伤口,是怎么弄的?” 王振江颇有些心有余悸的道:“近日里,听村民反映说镇子附近的丛林有凶兽蛰伏,宗门派我下山除祸。” “那家伙是一头有了修为的狼妖,我将其砍死,自己的腹部被咬了一口。” “还好遇上李先生,否则我这条小命就难保了……” 千恩万谢后,王振江被人搀扶着离去。 我向楚默文嘱咐,“一个月以后,他再来时,你用剪刀把线切开,一点点拽出就是。” 楚默文美眸流转异样波光,这份光芒并非对我,而是对于我的技术。 “李先生,您的这份手艺,是从什么地方传承下来的?” “家师是云游大夫。” “天哪,太神奇了!” 楚默文喃喃不可置信的道:“以往有不少病人,都是止血之后,因为伤口过大无法愈合,伤口几次开裂而死。” “我们千方百计的寻找能让伤势尽快愈合的药材,却没有想到,能用针线缝合这种简单的办法。” 针线缝合伤口,是在人界中经过无数人试验和发展,才诞生出的方法。 像仁寿堂这样的地方,必定一眼能看出名堂。 如果能让这等法子流传于世间,也算是一大幸事。 有过此次轰动以后,留在仁寿堂内难免被人讯问拜访,我索性带着铁芊芊出门逛逛,也熟悉一下仙界的风土人情。 大街宽阔,无论士农工商,人们看起来都不忙碌。 在仙界这种物产丰富的地方,生活格外淳朴,没有那么强的物欲,也就没那么多行色匆匆。 路过许多地方时,人们看向我的目光带着好奇和敬畏,想必治病救人的事,已经传了出去。 我和铁芊芊逛了一大圈,找了个小饭馆坐下。 两份炒菜,一盆米饭,香甜的味道唇齿留香。 结账时,老板却笑呵呵的说,“李先生,您可是我们镇子顶有本事的人。” “有好多人为了一睹真容,特地来我这儿吃饭呢。” “您的钱我不要,如果喜欢小店的饭菜,以后常来就是。” “多谢,一定。” 我没有推辞,起身离开。 本是随手而为之的行医,没想到招致这么大的轰动。 还好,三天之后,我就该离开了。 铁芊芊一路走走停停,用凡俗金银买了一堆毫无卵用的东西,等日落傍昏时,才与我一同折回仁寿堂。 一路上,我也见识了仙界的风土人情。 这里的风气,像是富足时的封建社会,风气保守生活富足,且对修行者格外敬仰。 如果谁家的孩子,能在万寿园工作,简直是祖上积德。 倘若能成为万寿园的弟子,就会受人崇敬,衣食无忧不说,还能得到官府的供养。 至于官府,也就是镇子的自治组织,收税负责保护治安。 回程路上,我不由感叹道:“若是在这种地方,做一个普通人,一辈子衣食无忧,百年寿终,也是一种幸事。” 铁芊芊鄙夷的瞥了我一眼,“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病。” “已经成了修行者,为什么还要去羡慕蝼蚁庸庸碌碌的生活?” 我摇了摇头,“十里平湖霜满天,只羡鸳鸯不羡仙。个人追求不一样,你眼中的蝼蚁,或许是另一个人的整个世界。” “你可真酸。” 铁芊芊愈发鄙夷,“我不知道你曾经身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在仙界中,处处隐藏着危机。” “有强大的修行者路过时,随便看上哪家的女人或男人,都能随意带走蹂躏。” “哪怕是修行者想要杀人取乐,也能随便屠戮了整个镇子,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甚至有强大的凶兽,一口血食吞噬十万里土地生灵,他们也只能白死。” “任何地方,不能决定自己命运的人,都是蝼蚁。” 我不由皱眉,这铁芊芊说的东西,也太黑暗了些,且我从未见过。 至少进入仙界至今,我也只看到了修行者明争暗斗,普通人还是淳朴的。 今天出现的陈河源,算半个修行者,他并没有为祸百姓,而是选择为民除害。 对于铁芊芊所说的话,我不尽然认同。 走到仁寿堂门口,我就听到里头传来的激烈争吵声。 “一个陌生人,你就敢给他仁寿堂的腰牌,还让他胡乱给人治病,这……这也太冒险了!” “师父给的传承有限,我们不能守着老黄历做事,不破不立,李先生今天的确是救了人。” “像那种程度是伤势,我也可以治疗,为什么不等我来?” “你就算把人治好,伤口也会裂开,只能让人多活几天而已……” 正争吵的两个人。一个是楚默文,另一个是穿着华贵锦袍,剑眉朗目的陌生男人。 见到我站在门口,楚默文舒展开紧绷着的面颊,冲着我微微一笑,“李先生,您回来了。” “楼上已经准备好热水,厨房里有晚饭,马上给您送上去。” “多谢。”     喜欢风水异闻录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风水异闻录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