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7章 实物
昨天的更新错把草稿发出去了,之后才发现不对……汗……
…
打听八卦的人有几个是念过书的,被二笙一席广告词说的动心不已。
别的不说,只说省笔、省墨、省纸这三样,就有很大优势。
读书人花销大,很大一部分便是花在笔墨纸砚上的。
墨条和纸张是日常消耗,需要经常补充。毛笔消耗慢一些,但也有用秃了的时候。
几个人伸着脖子去看袁冬初那边,依稀、好像、似乎……笔杆最下端的确有金属质感,比指甲盖还小的一片。
若铜的笔尖,那得多耐用啊。就算不小心碰坏了,换一片小小的铜皮笔尖,应该用不了几个钱吧?
当下就有人急着问了:“敢问小哥,在哪里能买到这种蘸水笔啊?”
还有人补充:“还有墨水,那个墨水好像不用摇匀,也不沉底,应该也是专用的吧?”
二笙微笑,看起来有戏啊,他这宣传工作做的很有成效呢。
他还没说话呢,另有人迟疑着问道:“我瞧着,那蘸水笔不是凡品,应该价钱不菲吧?”
其他人脸上也出现了犹疑之色。
“不会啊……”二笙一边答应,一边看向袁冬初那个方向。
其他人的视线也跟着看了过去。
虽然是远远的望着,但也能看到女孩子白皙的手指,用一种特殊的手法握着一支笔。
随着笔杆晃动,握笔的女子落笔收笔之间,一张单据便写成,交与身旁的丫鬟,真的快捷无比。
再看那支笔的笔杆,清净的青白底色上,有着疏落的点点紫色,似乎画的梅花和梅枝。但距离有些远,看不真切。
虽然看不真切,但那种精致和富贵大气却遮掩不住。
还有那只盛放墨汁的白瓷瓶。
这个倒是看的明白,和笔杆一样的青白底色上,画着一支淡雅的紫色梅花。
若是那蘸水笔的笔杆也是如此意境,两相辉映,倒是相得益彰。
这种物什,能一般吗?
一定老贵了吧?
围上来询问的人都是面露失望之色,有两人很有掉头离开的意思。若不是为了替主家打听事情,真就不留了。
其中一人催促二笙:“这位小哥,你们那个蘸水笔,咱们寻常人用不起吧?”
若只是给有钱人用的,那就不如用毛笔了。
他们主家那能差钱吗?
用的好好的毛笔,时不时的还要附庸风雅,讲究个书法什么的。好端端的,干嘛要换那个蘸水笔?
二笙却是不急,笑着说道:“你们说袁姑娘用的那支笔啊,那是作坊当礼物送与袁姑娘试用的,当然做的精致。
“若只讲实用,柳木就能做笔杆,普通上漆便可。再配上笔尖,用不了几个钱的。
“墨水也不贵,放墨水的瓶子还可以回收……嗯,回收就是你用完了墨汁,若墨水瓶完好。直接去笔墨铺子,用空瓶直接换满瓶,只需买墨水的银钱即可。”
“哦——这样啊。”这些人大喜,看来还是能回去和主家领赏的。
又一人问道:“小哥你说用蘸水笔写字纤细清晰,还省墨省纸,不知能否让我们看看实物?”
“行啊。”二笙欣然,回头招呼正忙碌打包的铁蛋,“你去换了婉儿姑娘,让她过来,我有事请她帮忙。”
那边婉儿询问袁冬初,袁冬初望这边看了一眼,点了点头。看起来的确有人注意到她用的笔,宣传工作这就展开了。
婉儿走到人群外围,很大气的扒拉围着二笙的人,口中说着:“各位贵客让让,多谢,让一下。”
众人正等着呢,立即让出一条缝隙,让她走进圈子。
二笙笑道:“这几位客人好奇蘸水笔,你去寻两张袁姑娘用蘸水笔写字的纸来,让几位客官看看。”
众人眼巴巴的看着婉儿。
婉儿自从跟了袁冬初,除了长见识,还很是长了自信心。
迎着众人的目光,很从容的一口应下:“行吧,我拿两张姑娘写的小故事来。”
她说着话,就要返回后院去取。
二笙连忙出声阻拦:“可别,你找两张能体现蘸水笔优势的纸张来。袁姑娘日常记录的琐事、或者账册什么的就可以。”
婉儿说的是教旺升等流浪儿认字的励志小故事,那个字写的相对要大一些,不足以体现蘸水笔的优势。
婉儿跟着袁冬初,自是见识不俗。转念间便已明白了二笙的意思,点了下头,直奔后门而去。
片刻功夫,她便拿着两张纸穿堂而来。
袁冬初现在写字都是用蘸水笔的,例如:各种账册、规章制度的底稿、正式文件等等。
婉儿可不会拿出很多,那是女儿家的笔记,万一丢上几张,落在别人手中呢?
两张就刚刚好,能让这些人长长见识。传看之后很容易收回,不至于丢失。
二笙已经带着这些围观的人,站在相对僻静些的地方,不至于影响门店的秩序。
只不过,这地方距离袁冬初办业务的台席最远,因为那边排的队伍较长。
大家都是有眼力的,能看出这位办事快,别看排的队伍长,等候的时间却短。
婉儿还从来没这么有排面儿过。
她这一出现,围在二笙旁边问东问西的人,立即让出一条道,让她顺顺畅畅的走进去。
她走过时,两边的几个人还探头探脑的,直往她手上那两张纸上瞟。
只可惜两张纸婉儿是对折拿着的,交给二笙还叮嘱一句:“记得看完要收起来哦。”
待她走出人群,身后便是此起彼伏的赞叹声:
“这笔画……真的够细诶。”
“笔画不但纤细,而且粗细均匀。字虽小,但写的干净清晰。”
“你们看这张,笔画并不那么均匀,却也清晰明了,看着有点像草书。”
“还是这个像楷书的好,照着这样记录账册,能省一半的纸张和笔墨吧?”
有两人同时反驳:“何止一半,省一大半都不止呢。”
然后,大家的话题就跑偏了。
有一人用手肘拐了拐二笙,问道:“这就是那位姑娘写的字吗?竟然能如此清秀端正。”
接着有人接口:“听说投递行的袁姑娘才学写字不久,原来蘸水笔这么容易上手啊。瞧瞧写的,很好啊!”
“是啊是啊,这就好了,以后府里的丫头小子们练字,就用不了那许多纸张了。”
“是否不参加科考的,以后就用不着毛笔了?说起来,毛笔那玩意的确损耗大,而且废墨废纸。尤其练字的时候写那种大字,一张纸写不了几个字,看着真可惜。”
蘸水笔连个影子都没有呢,这些人,居然就开始嫌弃毛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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