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8章 山洞的尽头
血狼的鲜血就进入了他的腹中。
感受到腹部的伤痛,血狼更加疯狂,它也是一种比较聪明的野兽,直接对准一个大石头冲了过去,准备用肚皮撞上去,将肚皮上的“寄生虫”给撞死。也算它倒霉,莫名其妙就被一个不起眼的小家伙砸瞎了眼睛,然后又被如此攻击。此时,它感觉到腹部被咬的感觉,这种感觉连同眼睛处传来的痛楚,让它无比愤怒。
滚烫的鲜血顺着喉咙流入李星的腹部,让李星的血液更加沸腾,他隐隐觉得自己都有了一些兽性。牙齿、爪子本来都是厉害的武器,人的全身上下,都有无穷的功用。李星觉得自己对人体又多了一些体会。一种兽性,似乎隐隐开始苏醒。
野兽,从来都不会生火,不会穿衣。它们靠皮毛抵御寒冷,肠胃有着极强的消化能力。这些,都是兽性在身体上的演化。而现在,李星与血狼进行最原始的搏斗,这种兽性,就开始萌动。兽性之中,蕴含的是改造身躯的力量。
语言和文明赋予人了人性,将人与动物区别,但并没有将人身上的兽性消磨完全。当人放下自己虚妄的高贵,真正融入大自然的法则中时,便能体会到身体中的那份兽性。有人历经红尘,选择出世,开始追求心灵的道路。出世之后,有所领悟,又再度入世,感受体味。而化人为兽,则是开始释放身体的狂野,明白了自己的兽性,才更能发现人性,更加发现人性的高贵。借假修真是也。
李星自是没想到这么多,他起初的设想中并没有用到自己牙齿的一部分。但事情发生时,本能地就一口地咬了上去,牙齿传来的感觉让他全身都开始战栗,同时而又兴奋。齿为骨梢,他觉得全身骨头都多了一些说不清的感觉。此时,鲜血流过牙齿的感觉,让李星无比地兴奋,完全忽略了其他的事情。
这时,他可不知道自己正要面临的危险……
第三十一章火球术
诸葛明是落日城“诸葛家族”的十九子,在这个巨大的家族中属于不起眼的小角色。他今年仅仅九岁,就独自一人进入了深山历险,锻炼胆量,挑战自我。
一路上他吃着空间戒指中的干粮,或是打死野兽的肉。毕竟在家族之中,虽不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也是锦衣玉食,起居无忧,他自是从来没做过饭,烤肉一烤就烤焦了许多地方。肉虽难吃,总归出自己手,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再加上晚上夜宿帐篷,望满天星河,品味着一个人的滋味,心中略微有着些思念,真是醉人至极的感觉。
有时他看到些村庄,就进去叨扰一番,和村民们聊聊天,顺便就借住一宿。村民大都很热情,来了外人都杀鸡做菜,盛情款待,生怕怠慢了客人,哪怕是一个小家伙也不例外。诸葛明也会从空间戒指中掏出一些城里的特产,比如精致的糕点,又比如魔力做出的可口的饮料。村民们对空间戒指倒也不陌生,知道其珍贵,不过淳朴的他们没有什么贪婪的念头。
就这样,诸葛明在山间不断穿行,逐渐进入了比较深处的地方。一路上,他也杀了不少狼了,甚至还有一头熊和两只虎。
这天清晨,他在林间散步,忽然发现了一只血狼,顿时兴奋不已。血狼在山中并不稀少,但也不容易见到。它的狼皮很是艳丽,城里的女人很喜欢血狼皮做的衣服,穿上去有种邪魅的感觉。而且血狼的血、狼骨、狼筋都是对身体有极大滋补的,就连狼肉,也具有极高的营养。在城里,二十斤血狼肉就可以换一枚灵石。狼骨狼筋就更是值钱。
一只血狼在他眼中,就是接近三十块灵石的好东西,要知道他在家族中,一个月也只不过能领到一块灵石罢了。
正当他抬起手,准备施放一个魔法时,却发现一块石头已经击中了血狼的眼睛。随后,他就看到血狼暴怒地扑向一个比他还小的孩子,那孩子却也不慌张,身子一蹲就到了血狼腹部,然后一拳击出。看到这行云流水的动作,诸葛明不由得暗暗道了一声:“好!”但看到那小子力气太小,一拳根本没对血狼造成什么伤害,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不过随后,他又眼前一亮,因为小家伙一口咬破了血狼的肚皮,要知道,肚皮可是狼最柔软的地方,小家伙这一口,可真是漂亮!“山里的孩子,就是野性!像我,摸一下家里的小狗都要洗手,哪像他们这般狂放自在!”诸葛明不由得想道。“不过,这样血狼的毛皮也就多了一个牙印了……想这么多干嘛,我一个火球,这毛皮就焦了。还是战士好啊……”
但随后的情景吓了他一跳,把他从胡想中拉了出来。只见血狼飞快地向一块巨大的石头奔去,他立刻意识到了血狼的目的。再不犹豫,他计算了一下,一记火球术就发了出去。施放火球术时,他几乎没有念咒,这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是相当难得的。
只见一个红色的只有拳头大的火球迅速飞向距离大石头十米处,而血狼仿佛自己送上去一样,脖子一下撞了上去。接下来,整只血狼就燃烧了起来,可怕无比。这火焰自外而内燃烧进去,血狼的内部器官不一会儿就因为高温而坏死,生命力飞速地流失。整个身躯一下失去平衡,顺着惯性撞到了石头上边,不过是头撞在了上边,不然一定把李星弄成肉酱。
李星只觉得突然间奇热无比,那高温已经完全超过了自己能够承受的极限,感觉如同要死了一般。这高温虽然只持续了几秒钟,但也让他全身皮肤都变得焦黑,衣服裤子更是不知去向,将他烧得头晕眼花。隐隐约约中,他感到一下剧烈的震动……
诸葛明见状,吓了一大跳。他本来想救人,而眼前这架势,和他的初衷可完全相反了。
此时,血狼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诸葛明连忙跑上前去,拿出膏药,给李星涂抹起来。说也奇怪,这膏药黑糊糊的,一涂抹在焦黑的地方,那地方的肌肤就又生出活力,变得柔顺起来。然后,他又拿出一株药草,塞到了李星嘴里。做完这些,他才拿出衣服裤子来,给李星穿上;然后,把血狼的尸体收进了空间戒指。
那种膏药叫“生肤膏”,是居家旅行最常用的膏药之一,专门用来涂抹皮肤,滋润肌肤。不过价钱却也不便宜,一瓶往往就要十灵石,有些穷人宁愿烧伤留下印记也不去买这种膏药。而那株药草就还要珍贵一些了,它叫做“灵目草”,吃了对眼睛有极大好处,有些人眼睛本来很差,吃了灵目草后,居然连苍蝇的翅膀也能看清了。这样一株草,至少要二十灵石了,不过是诸葛明在山中拣到的,这时正好拿来用了。虽然李星眼睛没问题,但神清则目明,其实灵目草的本质作用是蕴养精神,也可以用来帮助人从昏迷中苏醒。当然,这是大材小用了。
对于李星,诸葛明很是佩服,一看见心中就觉得一阵喜欢。再说,这小家伙也是给自己烧伤的,自己自然要付“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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