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猛鬼大嘴一张,似乎天下万物都要被他给吸进嘴里。
唐乐天心中气恼,这真是虎落平原被犬欺,现在是个阿猫阿狗都要跑来对他下手。
这猛鬼在海中不知道打熬了多少岁月,这才有了当前的二品丹成境界。
这猛鬼比唐乐天高了一个境界,唐乐天要想战胜对方几乎不可能做到。
所以唐乐天弃了浮木,掉头就跑,无奈他的身躯也被那巨鬼吸住,转身可以,想逃却是万万不能。
在猛鬼强大的吸力下,唐乐天的身形不受控制的朝着猛鬼的大口中飞去。
唐乐天挣扎了几下最后被猛鬼咕咚一声吞了下去。
那巨鬼颇为满意,身形一转,化为一团鬼火磷光,投入大海。
砰的一声巨响,那凝聚出猛鬼身躯的数吨海水,没了猛鬼操控驾驭,轰然跌落,在大海之中炸开一道庞大的涟漪。
而猛鬼已经在大海中消失不见了。
唐乐天在猛鬼的肚子里朝着四周望去,鬼物的原型本就是半透明的,唐乐天此时就如同身在一个巨大的有些浑浊的水晶球中,我就可以看到4周漆黑的海水,还有各种各样的海中生物。
这头猛鬼一路下潜,周围越来越黑,最后连唐乐天的目光也什么都看不到了,这个时候4周开始亮起斑斑点点的各色光辉闪耀起来。
各种各样的会发光的海中生物们,慢慢的,使周围漆黑的深海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这头猛鬼的老巢建在深海之下的一道海沟中,整条海沟都散发出淡淡的荧光,在海中燃着一道道鬼火磷光,宛若一条在深海之下流淌的火焰光河,看上去竟然也是赏心悦目。
猛鬼潜入海沟,这才停了下来,4周有各种各样的小鬼蜂拥而来,跪伏在这头猛鬼周围,咿咿呀呀的怪叫。
这里的鬼物有死了不知多少年的人族,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大鱼,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海鸟,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龟虫,总之这里的生命多
样性还是比较不错的,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海里游的全都有。
猛鬼哈哈大笑,朗声道:“莫急莫急,等我消化了这名丹士的肉身还有金丹,它就会变成你们之中的一员,和我们相伴永远,再也不分开了。”
随即唐乐天周围开始生出一道道的漩涡,这些漩涡以唐乐天为中心,开始分解唐乐天的身体。
4周的鬼物发出欢天喜地的呼声,在这深海海沟之中,这响声徘徊不定,阴测测的引人浑身发寒。
唐乐天知道生死存亡就在这一瞬之间了,现在也绝对不是藏私的时候,有什么手段就得使出什么手段否则悔之晚矣。
唐乐天当即放出恶源金珠,这枚金珠一出现便宝光绽放,金色的毫芒如千万道金针四射出去。
最先遭殃的就是那头猛鬼,鬼躯被金色毫芒戳得千疮百孔,金色的毫芒穿透猛鬼身躯绽放出去,4周的各种大小鬼怪无一幸免,全被金色的光芒穿透。
一时间惨叫连连,这些鬼物虽然不会被金色毫芒杀死,但却个个受创。
唐乐天捧着恶源金珠,一头从全是破洞的猛鬼身躯钻出。
一时间整个峡谷宝光四射,光彩夺目。
唐乐天连忙收回投入到恶源金珠之中的真元,趁着这头猛鬼惨叫的间隙急急逃走。
唐乐天身后涌起一道道巨浪,海水翻滚怒吼,显然那头猛鬼暴怒异常。
恶源金珠的威力尚不足以将其灭杀,最多也就是叫他感到疼痛,破损他的身躯,唐乐天必须趁这个机会逃走,如果没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就算他再怎么施展恶源金珠,也再没有逃走的机会了。
不是恶源金珠的威力不够强,而是唐乐天的修为不够高,再好的宝贝落在他的手中也不可能跨境界诛杀对手。
唐乐天没命的游,将他能够施展的各种手段全部施展,谁能想到曾经游荡诸多星辰,叫人闻风丧胆的唐乐天会被一头结丹境界的猛鬼吓成这个样子。若是被唐乐天当初的敌人知道一定会被活活笑死。
唐乐天也不知道游了多久,大概有一个时辰,也有可能有七八个时辰,总之唐乐天感觉自己一直就在有游,游啊游不停的游,游得唐乐天觉得自己都已经变成了一条鱼,一条莫得情的鱼,游得唐乐天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恐惧的力量实在是太可怕了它能叫一个人彻底丧失理智。
当唐乐天清醒过来的时候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片黄褐色的海岸,一艘小船在水面上轻轻荡着。
此时的唐乐天勉强打起精神想要先沉入海底看看情况再登岸,但唐乐天忽然感到一阵晕眩,他这一天消耗实在是太大,不知不觉间身上的真元已经近乎耗尽,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点力气。
唐乐天很明白自己现在的状态马上就要昏厥,唐乐天心中叫了一声糟,连忙用自己最后的真元将那枚恶源金珠送入乐天鼎中,随后唐乐天就彻底丧失了知觉。
“娘,海里有个长得特别丑陋的人族。”小船上传来清脆的嘤嘤声。
唐乐天是被嘈杂的声音吵醒,他觉得自己正处身于鸡窝之中,4周都是吵闹的声响,吵得他脑袋都要炸掉了。
唐乐天正准备睁开眼睛,却陡然听到一声大吼:“这个人必须得死!”
这一句话,吓得唐乐天立即一动不动,继续装死。
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现在的情况。
听声音周围的人很多,其中不乏中气十足的修仙者,甚至还有三位丹士的气息。而这些丹士显然不是人族,应该是水族,他这是落尽了水族老巢中。
唐乐天连忙感知一下自己当下的情况,随后唐乐天的心凉了半截,身躯之内空空荡荡,真元消耗得七七八八,一身修为所剩无几,就他现在这个状态,别说丹士,就是一个普通的筑基修士也能要了他的性命。
好在这帮水族没有识货的,乐天鼎还在他胸前挂着。
唐乐天心思急转,就听嘈杂的声音中分为两派一派要杀了他趁鲜喝血吃肉,最是豪迈爽快。
另外一派觉得还是水煮去掉血沫,然后用油煎了吃比较文明些。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听得唐乐天眉头直跳,心胆俱寒。
他堂堂元婴婴士,身怀重任,穿越5000年的时光,来到过去,难道就是为了给他们果腹不成?喜欢携天命而来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携天命而来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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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