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汗血宝马

    还有当街耍猴的,更有逗弄眼镜蛇的,更有胸口碎大石的,更甚者还有火中取栗的。
    这些无比吸引人的眼球。
    热闹的集市上,吆喝声,叫卖声,以及动物们低沉无力的吼声,不绝于耳。
    “买胡饼了,喷香的胡饼。”
    “炸果子唠,炸果子。”
    “……”
    不到上午八点,早市热闹非凡,还有更多的刚刚摆上摊的,异域的葡萄、胡萝卜、菠菜还有一些小玩意,银器、玉石比比皆是。更有骡马。
    还有跳舞演奏的维族人,林千寻眼睛都不够使了,她一会跑进魔术表演的人群里挤会,一会和跳舞的维族姑娘抖抖舞,或者跑买根香蕉,扔给小猴子,更有甚至钻到买各种菜籽的摊位上,和年长的老人聊着。
    有了系统的帮忙,各国语言不成问题,她落落大方,亲和力十足,没多久久买了许多东西。
    “冷炎帮我拿一下。”林千寻手里提的,怀里抱得,走路踉踉跄跄的,使唤起冷炎也是毫不客气。
    而冷炎也是万分欢喜,他可是为自己的主子和林千寻搭线呢,身后的四个随从有两个主动帮忙,看着林千寻淘换了这么多东西,有些不解的问。
    “林姑娘买这些是用来玩的?”
    “非也,非也。”林千寻伸出手指笑的神秘。
    视线一直随着林千寻而动的冷斩风,不知何时唇角上扬,就连眉眼也柔和了几分。
    “哪是?”两人问。
    “就拿这个来说,它叫葡萄,除了直接吃外,还可以酿酒,葡萄的好处可是好多的,抗氧化,美容、还有我们家乡的诗人曾写过一首诗,虽然有些悲凉但很唯美,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林千寻笑着道。
    冷斩风身体突然一震,他不是因为葡萄的功效而是因为那首诗,两两对比,便写出了诗人内心的无奈和豪迈旷达,以及对生死的悲壮,而冷炎也是同样震惊。
    林千寻接着拿起一个银壶,这个啊,除了盛酒外,也可以当水壶用,看看这上面的花纹,以及做工,都是上乘的,如果拿去拍卖估计值好些钱呢,还有这些,各个都是好东西。
    这一路下来大家被林千寻的博学所深深征服,尤其是冷斩风,他刚开始的漫不经心到最后的震惊,就连看林千寻的眼神都充满了火热。
    就在这时,前方有人围堵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么热闹。
    “爷,我们一起去?”林千寻怀里还抱着一个刚刚找到的辣椒盆栽,人都是具有好奇心的,当看到有人凑热闹,她也想去,疾步来到冷战斩风身边,伸手抓住他的手腕,不容置疑的就往前去。
    身后紧随的两个侍从惊的眼珠子快要蹦出来了,林姑娘可谓是豪杰啊,王爷从来不让外人动他的,而今天林姑娘不止动了,而且拉着主子往前跑,这位主子竟笑了。
    这是千年铁树要开花了。
    最最高兴的还数冷炎了,他恨不得放礼炮了。
    “冷副将您看?”
    “去去,别打扰爷。”冷炎一副吾家有儿初成长的欣慰感,他面前又有许多小主子在冲他笑呢。
    林千寻拉着冷斩风好不容易挤进了人群,突然眼前的一幕让她张大了嘴巴,就在她前方不到两米处,有两个西域人,他们身旁站着三匹高大的体型彪悍的骏马,因为天热,它们身上深处血色一般的汗水,正顺着光华的皮毛往下滴。
    西域人神采奕奕,说着蹩脚的中原话。
    “我们兄弟二人初到贵地,因为某些缘故,已然吃不下去饭了,就想着将自己拥有的这三匹马卖出去两匹 一匹五十两纹银,不知可有买家。
    “这么贵,你这马浑身在淌血,不会是生病了吧。”
    “是啊,真是不诚心,还将生病的马买的这么贵,您当我们是傻子。”
    ……
    “七嘴八舌说的两人面红耳赤。
    就在此时,林千寻突然高喝一声。
    “我要了。””
    大家寻声看去,只见一个身形消瘦的男子,个头还不足身边高大健硕男子的肩高,长相到倒是俊美,只是这脑子是不是有些不正常。
    “这位姑娘说得可是真的?”一个西域汉子竟带着几分不确定的道。
    “姑娘?”围观的齐齐望去,林千寻穿着男子的衣服,妆容都是男子样,为何会有人说是姑娘。
    “这个小哥好眼力,你们将自己的马卖了,可想到如何回去?”
    林千寻笑着问。
    “要不是遇到了困难,谁还会卖掉自己的马儿啊,我们这么马可不是什么病马,而是它一流汗就会深处和鲜血一样颜色的汗来,无人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卖的是病马呢。”八尺高的汉子一面无奈和心酸的道。
    “这位小哥说的不错,你们这马可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在我的故乡称你们的马儿为汗血宝马,汗血宝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马。汗血宝马本名阿哈尔捷金马。它外表英俊神武,体型优美、轻快灵活,具有无穷的持久力和耐力,可以长距离的骑乘。因其奔跑时脖颈部位流出的汗中有红色物质,鲜红似血,故被称之为“汗血宝马”,在我家乡的历史文献中,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今日能遇到是我的荣幸。不过,你们有难,我也不能乘火打劫不是,就买一匹给你两匹马的价钱,待你们渡过难关时,再送我一匹汗血母马如何?林千寻将怀里的盆栽一股脑的塞进了还在呆愣中的冷斩风怀里,笑着上前几步道。
    “姑娘果然大财,汗血宝马,多么优美动听的名字啊!”汉子颤抖着道。
    “不是我大才,而是我的祖先大才,就这么定了,冷炎给我银票。”林千寻冲人群中的冷炎道。
    “好唻。”冷炎急忙穿过人群,很快就到了二人面前,从怀来掏出一百俩的银票,递到了男子手里,他才围着这三匹高大的马儿看个不停,越看给欢喜,越看越觉得林千寻和自己的王爷更加匹配了。
    “多谢姑娘,不知姑娘尊姓大名?”男子感激的借过银票,冲林千寻微微弯腰道谢。
    “我叫林千寻,就住在城内的林宅,以后你们来这里做生意,或者贩卖马匹可以来找我,我全部都要,尤其是你们那里的各种特产,我统统都要。”林千寻也是欢喜的道。
    “在下记住了,这匹马岁数小,就给林姑娘了,待我们兄弟二人回到自己的国家定会送特产和马匹来的。”汉子再次道。
    “那就期待你们的到来了。”林千寻欢喜的接过缰绳,诚恳的道谢。
    两个人再次道谢,随即拉着自己的马穿过拥挤得人群走了。
    “爷,这汗血宝马和你最最匹配了,我借花献佛。”林千寻将缰绳地给了冷斩风,随后从他怀里接过辣椒盆栽笑着道。
    “为何会送给我?”冷斩风并没有用尊称,而是用我,问道。
    “宝马配英雄嘛,王爷就是我们心中的大英雄,而且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和英俊潇洒的王爷最是相配。”林千寻认真的答,虽然她和这位王爷认识不久,但她看人的眼光不会错的,而且汗血宝马留在她身边也没什么用,不如就送给最需要它的人,这样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冷斩风突然笑了,长久不笑的人,笑起来还真是耀眼。
    随从们更是吃惊不已,这位主子竟然笑了。
    “爷,这礼物可还满意?”冷炎欢喜的问。
    “甚得爷得心。”冷斩风爽朗的笑声穿透人群,很快就随风消散了。
    围观的人三三两两结伴而去,但临走前还不忘再看看这新鲜出炉的汗血宝马,果然是好马,可惜他们没钱。
    扼腕叹息着有之,羡慕者有之……
    “继续逛逛。”林千寻差点被这位爷得笑给迷晕了,急忙转视线现道。
    “好。”冷斩风将缰绳和东西地给了身边的随从,并肩走在林千寻身旁,他不时得替她挡去探寻的目光,或者挡住拥挤的人潮,更或者挡住头顶的太阳。
    冷炎笑的牙不见眼,没多久便带着其他人远远的落在他们身后。
    “林千寻,本王对你可是有了想法。”冷斩风突然道。
    “啊?”林千寻冷不丁的一顿,很快扭头看着那个笑的光风霁月的男子,他薄唇微启,眉眼弯弯,哪还有冷酷模样。
    “本王重申一句,本王对你感兴趣了。”冷斩风颇为认真的看着一脸错愕的林千寻,忽然心情更加大好了。
    林千寻一面莫名,随后的行程,全部是冷斩风替她介绍这这里的一草一木,以及摆摊的人们,待一个时辰后,坐在了一家买冷面的摊位前,林千寻还一脸莫名。
    “昨晚的大胆去哪了?”冷斩风调侃,他面前是一碗品相还可以的凉面,不过在林千寻没动筷子之前,他也没有立马就吃,反而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爷,您不知道酒壮怂人胆?”林千寻哭笑着道。
    “你昨夜并未饮酒。”冷斩风肯定的道,这下死死地堵住了林千寻逃遁的路,林千寻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这是被自己挖的坑给埋了嘛。
    她哭丧着脸道。
    “爷,您可别吓我,小女子的胆子就如小兔子一般小,您这冷不丁的说这样的话,小女子无福消受。”
    “林千寻你可知道你轻薄本王的后果?”冷斩风从没有对一个女子这样的有耐心,不是因为她好看,京城好看的女子众多,可唯独没有一个像她这般表情动作如此出神入化的,而她真的是什么也不图的人,这样的人值得用真心对待。
    “爷您不会小气到要小女子的命吧?”林千寻后背窜起一背的鸡皮疙瘩,这位王爷看似在笑,可眼神是真的告诉自己他是认真的,轻薄了他,还想跑好像不容易。
    “你说呢?”冷斩风反问。
    这下更加肯定了。
    出于爱护小命,她只能妥协道。
    “爷,我接受还不行吗,只是您能不能别逼小女子签丧权辱国的条约即可。”
    “本王可是那种小气之人?”冷斩风颇为无奈的扶额,这位胆大包天的女子,竟然还怕他强迫自己干不好的事情。
    怎么不说她轻薄自己的事情,一想到轻薄他自己时,他的视线便很快沾在了她红艳的嘴唇上,因为涂抹了一层唇釉,闪闪发光中带着几分香甜味。
    此刻,冷斩风灵敏的嗅觉便发挥了作用,靠的着呢近,他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浓郁又不甜腻,是一种令男子心动的气味。
    冷斩风突然心头一跳,随即喉头微动,就怕露了难看,急忙低头捞起面条吃了起来,微凉的面缓解了他异动的心。
    林千寻见冷斩风的脸有些红,抬头看了眼天空,发现太阳又圆又大,因为是夏天,热的心上身上都是汗,她扫了一眼摊子上,没有解渴的西瓜,遂偷偷低声问。
    “爷,您见过西瓜嘛?”
    “西瓜?”冷斩风疑惑的抬头。
    “就是一种绿皮,红瓤的上面有好多黑色籽的。”林千寻边说边比划,冷斩风想了想摇头,他看林千寻耷拉着脑袋,不由得问。
    “好找?”
    “属于西域来的物种,爷估计没见过,想来我那日去逛逛,说不定可以讨上一些种子,明年在关山种上一大片,到时运去京城,那我是不是就赚的盆满钵满的?”林千寻一秒变成了笑脸,白的耀眼的牙齿,慌的冷斩风有些眼花,但本能的点头。
    “嗯。”
    “爷,您靠过来点。”林千寻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分享这个好消息,刚刚吃了一口面的冷斩风,不解的靠近他,随即问。
    “何事?”
    “我找到了一个能人,他会种植棉花的技术。”林千寻挑眉得意的道。
    “棉花?”冷斩风眉头快要皱成疙瘩了,今日这一早上接受的信息太多,一时间有些消化不良,林千寻颇为懊恼的拍拍额头,随即尴尬的道。
    “我忘了,这里不是我的家乡,棉花比爷用的丝绸,芦苇保暖性好很多,如果到了冬日,过冬的衣服里填充了棉花,会更加保暖,而且棉花还可以制成棉布,以及各种棉用品。您说好不好?”林千寻冲冷斩风挤眉,她太得瑟了,以至于冷斩风的脸快贴到她的脸颊上,都没有发现,更是没有发现冷斩风狂热的眼神,和跳动不堪的心脏。
    “你说的可是真的?”冷斩风全然不顾有外人在场,他身后抓住林千寻细腻的手,突入其来的动作,令两人为之一震。
    与此同时,像触电般,立马松开手,林千寻肯定的点头。
    身后的冷炎几乎要眼珠子瞪出来了,他又一次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发现王爷竟抓着人家姑娘的手,不知急切的征询什么问题,而林千寻则有些不好意思得点头。
    “难道爷要娶林姑娘?”冷炎扭头看着两个面无表情的护卫问。
    “冷大人,属下不知。”其中一个冷面护卫,冷酷的道。
    冷炎用一副你如此弱质的眼神看了眼护卫,随即觉得没什么意思,便扭头看向当事人。
    林千寻得肯定给了冷斩风一种前所未有的狂喜,这种狂喜不亚于他当时打赢一场艰难的战争,他统领三军,自然知道将士们需要什么,大批的军饷,吃食,以及衣物草料,关山一年四季草木茂盛,带也不需要太担心,但唯独让他忧心的是穿的。
    湿冷的气候一年四季都有些不怎么好受,比如夏季湿热,冬季湿冷,春日和秋日还算温和,如果有了林千寻说的这个棉花,那得是多么伟大的功绩。
    “爷,您别这么看着我,我会祝你在边关安宁快乐的,还有我昨天给的书籍,其中那个游记一定要拿去京城卖,分为两种客户,一是贵族,二是百姓,这样两个阶级都有涉及。不过,贵族这里要选定人数,价高者得,其实,我也不用说,以爷的聪明头脑自然能办的很好。”林千寻说着说着,就觉得不用说太多,这个男子能坐到这个位置,自然有过人之处,他手下能工巧匠居多,而且她也不需要事事为这位王爷操心,她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呢。
    冷斩风冷峻的眉眼柔和了几分,眼底溢出几分柔情,可惜,此刻两人都不知道这是爱恋的开始。
    一顿简单的饭吃完后,大家抱着满满的收获回去了,林千寻从今晚起就不住在军营了,因为她需要照看孩子的同时,还得计划冬季的种植,比如培养一批自己的人 和一些技术骨干,这些都是她最需要的。
    和冷斩风短暂的告别后,她带着战利品便直接去了新置办的宅子,虽然都是借钱买的,但以后她会还给冷炎的。
    目送林千寻离去,又看了眼手里牵着的高大骏马,冷炎这内心的欢喜高了不知多少倍,他暗搓搓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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