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舞厅混混

                “在我提笔前,我喜欢自己是第一个打开它的人。在我落笔后,我希望打开它的人是你,儿子,尽管你现在还没满周岁,是个吃不到母乳只能喝奶粉的可怜娃。”“而当你打开这本笔记时,那么请你节哀,那时的我想必已经离开人世。咱们父子隔着二十年的时光在对话,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看到这里,李羡鱼笑了笑,这是他三天来第一次笑,带着温暖和悲伤的笑。“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大概是全世界的父母对子女一致的愿望,哪怕是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也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继续往下看:“当我思索着,该从哪里开始讲述这段往事时,便想起了那一天.....”......在近代,沪市的歌舞厅一直是举国闻名的,从后世无数近代影视电影里都可以看到“shang海滩”三个字,人们想起它,就会想起灯红酒绿的舞厅,坐着黄包车进出舞厅的舞女,穿着旗袍,身姿曼妙。舞厅的命运可谓跌宕起伏,随着租界文化的扩张,1922年沪市出现了第一家舞厅,到30年代,执照的舞女达到千名以上。建国后,这些舞厅就消失了,在沉寂了相当久的一段岁月后,改革开放来了,舞厅便如野草,春风一来,遍地复苏。在八九十年代达到巅峰。舞厅这东西,本质摆在那里,少不得要乌烟瘴气龙蛇混杂,三教九流,好人坏人混子,包容一切。成分一旦复杂了,就容易生事端,所以那些规模大的舞厅,就会找几个道上混的看场子。混子们收点保护费,在舞厅里撩撩妹,喝喝酒,其实就是干着现在安保的工作。李雄初中毕业后就出道当混混了,跟着一位道上很有名的大哥混,初生牛犊不怕虎,敢拼命,敢玩狠的,所以很受大哥赏识。两年前,大哥喝醉酒,与几个兄弟lun奸了一个漂亮姑娘,原以为可以靠着关系和钱搞定,奈何姑娘家也有点关系,非要他吃枪子,无奈只好跑路。大哥没了,手底下的兄弟一哄而散,分割地盘,李雄也拉拢了十几个兄弟,手拿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打了几家舞厅和酒吧,喝喝酒,打打架,泡泡妞,小日子过得非常舒坦。舞厅角落的吧台,李雄点着烟,坐在高凳上,看着舞池里随着音乐打拍子,跳交谊舞的男女,男男,女女们,就像雄狮在巡视自己的领地,逮着个漂亮的雌狮就疯狂交配。三个小弟坐在他身边,指指点点,这个说老大,那个妞儿不错。那个说老大,红裙子那个妞您还睡不,不睡小弟就上了。混子嘛,打架看场子,美色自然也是不可缺少的。李雄作为这一片的老大,他的管鲍之交就今天在场的,便有三个。一个小弟指着明显是个良家,在舞厅还放不开手脚的年轻女孩,笑嘻嘻说:我要她。李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小弟委屈的抱着头说,老大干嘛打我。李雄骂骂咧咧说,跟你讲多少次,咱们当小混混的,玩归玩,小良家就别去祸害了。小弟连忙说,是是是,还是老大觉悟高,老大良心未泯。然后又被削头皮。终究是市井混混,砍过人打过架,但远无法与刀口舔血的真正黑涩会相提并论。没那么穷凶极恶,混的很滋润,便心满意足。杀人越货的勾当也干不出来。那个年代,真正的大哥都是白道上有关系的,市井混混若无法搭上那层关系,一辈子就只能是混混。李雄看了眼手腕上的金表,不耐烦道:“萍萍怎么还没来。”三小弟悄悄撇嘴,这老大,刚刚还说不能祸害良家,转头就自己打脸了。萍萍是李雄最近看上的一朵娇花,亭亭玉立的良家姑娘,跟着朋友来舞厅玩过一次,就被李雄盯上了,接着就死缠烂打,各种纠缠,都说烈女怕缠郎,这不,两人很快就好上了。其实那姑娘也有点半推半就的意思,要真对李雄观感很差,再缠的狼人家也一棍子给你打死,除非你当霸王,硬上。“你们不懂,我和你们可不一样,等我把萍萍娶回家,我就金盆洗手,不干了。”李雄说。“那我们怎么办啊。”“老大,当混混前程似锦,何必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事业呢。”“就是,今年国企下岗风潮这么厉害,我表哥都失业了,还是当混混好啊。混混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是人民的前景。”小弟们表示很慌,老大要是走了,就他们十来个人,肯定保不住这几个场子,到时候他们也跟着下岗。“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再说再说。”李雄摆摆手。他虽有这样的念头,但也说不准自己什么时候结婚,年轻人嘛,总感觉成家立业离自己还远着,而且他钱还没赚够,家里除了两套房,没啥存款,寒碜的很呐。有一嘴没一嘴的闲聊着,中间一个小弟拖着一个在舞厅工作的舞女,狗男女勾勾搭搭的去了舞厅后的巷子里快活去了。舞厅后面的巷子类似于后来大学里的树林子,这年头,年轻男女没那么娇气,还得开个房什么的,条件也不允许,通常都是青奸(日语词,大家别搜索)。速度不快不慢,十来分钟后,狗男女就回来了,女人脸蛋红晕未退,挂着娇媚的笑容又进了舞池,小弟则坐在兄弟几个身边喝酒。“有没有戴帽子啊。”李雄立刻问。小弟说没有呢。说完便挨了一巴掌。“迟早得艾滋,下次给我记得,知道没。”李雄觉得自己又当大哥又当爹,心很累。小弟们年纪都比他小,既然跟着他混,就不能光顾着挣钱,当大哥的方方面面都得照顾到,出来混嘛,兄弟永远是第一位。他这个老大当的称职,小弟们也愿意为他挡刀子,唯他马首是瞻。正说着,萍萍来了,是个清秀的可人儿,穿着白衬衫,蓝色长裙,像一朵盛开在夜间的百合花。她今天还画了淡妆,五官显得特别精致,一双眸子水灵水灵的,是个不可多得的小美人。“嫂子好。”小弟们纷纷打招呼。李雄笑着上前勾肩搭背,但被萍萍一巴掌拍开,还给白了一眼。萍萍在舞厅里一直玩到很晚,李雄看了看金表,他故意把手腕扬起,给萍萍看自己新买的金表,这是有钱淫的象征,他这是在向女朋友炫耀自己的财力。看完金表,李雄说:“萍萍呀,我送你回家吧,最近沪市不太平,有变态杀人狂专门深夜里对漂亮小姑娘下手,隔壁静安已经死了两人了。”“我才不要,我爸最讨厌你了,要让他知道你送我回家,回头又得说我。”萍萍摇头拒绝,哪里是拒绝,分明是半推半就,欲拒还迎的说辞。女人就是矫情。李雄就是喜欢她的矫情,一个偶尔矫情的女孩才有魅力,让人充分的嗅到恋爱的酸臭味,太理智太正经还叫谈恋爱吗。两人牵着手离开舞厅,三个小弟跟在身后,保持一段距离,不好靠的太近当老大和未来大嫂的电灯泡。“呐,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啊。”萍萍冷不丁的问。“第一个。”李雄想都没想,满分回答。“我才不信。”她哼了一声,别过头,不给他看自己微微翘起的嘴角。“真的是初恋,你都还没长大呢。”李雄目光顿在萍萍的胸口:“但是不要紧,我会负责把它一手带大。”萍萍一开始没想明白,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胸口,立刻就懂了,轻轻打了他一下:“你这个人,我爸说的没错,就是个坏胚,以后真的嫁给你啊,生个儿子也是个坏胚。”说完,她哼哼两声:“将来儿子不给你带,我自己来教。”李雄嘴上“嗯嗯啊啊”的应着,心里在想,将来真的有了儿子,定要把他教导成一个“优秀”的男孩,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带他出道。当他们走过大街,进入一条小巷时,李雄突然听到闷哼声,紧接着是身体摔在地上的声音。茫然中回过头看去,大吃一惊,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多了陌生人,而那三个小弟已经倒在地上,似乎昏迷了,距离有点远,黑灯瞎火的,看不真切。李雄第一反应是仇家蹲点报复,香江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社团间的争斗,暗杀社团老大的戏码永远比社团之间操刀硬刚要多。可转念一想,不对啊,我就一个市井混混,小打小闹的看着几家场子,何德何能配拥有暗杀的待遇?“朋友,你这是什么意思。求财还是求地盘?”李雄示意萍萍不要惊慌,弯腰拎起脚边的一块板砖,大步流星走过去。打架他从来不怕,一砖在手天下我有,他曾经有拎着搬砖打跑三个使水果刀混混的战绩。李雄忽然停了下来,他闻到了血腥味,浓浓的血腥味,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十米不到了,他终于看清,三个小弟不是昏迷了,是死了。他们倒在地上,大股大股的鲜血从他们身下蔓延出来,化作血泊。黑暗中,两粒猩红的光芒燃起,像是隐藏在深渊里的恶魔在注视着你。“多么美妙的处子,真是极好的鼎炉,今晚真是个丰收之夜。”李雄只来得及听清这句话,一只手臂贯穿了他的胸膛,神秘男人轻轻甩动手臂,把他甩飞撞到小巷墙壁上,然后是萍萍惊恐的尖叫声,以及神秘男人的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