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情思

                金杏花脑子有点迷糊。她努力想自家闺女的模样。好像长高了,有点黑,头发梳理得整齐,鬓角还戴着一朵珠花。衣服什么样子?样式记不大清,可是颜色特别美,她一介粗人,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知道那月白的颜色,亮的不可思议,又柔又美。别说她在家时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就是金杏花接了这么多年绣活,在大户人家的夫人们身上,也是见都没见过的。金杏花恍恍惚惚地走出来,大柱和翠儿都蹲在墙角等他们的母亲。翠儿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婆母的脸色,心中发愁,刚才一看到小姑子和那些当兵的纠缠,婆母就变了脸色,让他们两个快跑,自己冲了上去。大柱和翠儿哪里见过这个,整个人都懵住,他们能跑哪儿去?翠儿脑子很乱,转头看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洛州府。都说要打仗了。一开始,老百姓面上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很害怕,家里女人们不敢出门,但凡有门路,都把老婆,孩子送到乡下去避难。他们家也怕得很,翠儿连着好几个晚上都不敢闭眼,实在熬不住了,也是睡地窖。但是这些‘土匪’们都客客气气,并不见凶神恶煞,便是出去买个菜,也认认真真给钱,行为举止可比官府以前的差爷们好上许多。后来习惯了,大柱出去帮着做点活计,几日拿回来的银子就比以前一个月还要多,更不要说大米,白面等精细粮食掺杂着粗粮一块吃,管饱,大块的,烧得色香味俱全的大肉,也时不时能填进嘴里两块。大柱偷偷藏了一块拿回家,她也品了品滋味,香啊,吃的时候真觉得一辈子也值。“娘。”翠儿迎着婆婆过去,扶住婆婆的胳膊,“……咱真的要走?必须走?”虽说她已经出嫁,可家里人都在洛州府,有她爹娘,她大哥大姐,一旦离开,这一辈子哪里还能见得到亲人?翠儿心中是万分不舍。金杏花本来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得走,这回被问到头上,却没吭气。一家三口匆匆回家,关了门,把包袱打开,银红的绸缎铺了一床铺,连灯都没有开,上面的花纹却映得一屋子三个人眼前晕的厉害。“……娘,您这是打劫了天宫不成?”翠儿声音发抖。等着再翻出来两串珍珠手串,绣花鞋,毛袜子,毛衣,呢子大衣,还有两块上好的貂皮。“啊!”翠儿陡然翻出一个玻璃镜,照在她脸上,把她吓了一跳,要不是金杏花手疾眼快,一把接住,镜子就落了地。使劲瞪了儿媳妇一眼,金杏花一屁股坐床上,盯着她闺女给她收拾的包袱,瞪了一眼,又是一眼,恶狠狠地道:“走什么走,走个屁,要走的都是傻子!”她闺女当了秦家老爷的管家,他们也是有靠山的人,以后就跟着秦老爷,死就死,活着说不得能风风光光,这回就赌一把。金杏花咬牙半晌,盯着空荡荡的屋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我的衣柜,我的箱子,疼死我了,你个败家子,你还真去给我当了不成,快,快,去找回来,就说咱不当,要赎回来。”大柱:“……”……钱风从树上摘了个野生的枣子,在袖子上蹭了蹭,塞在嘴里慢慢咀嚼。很酸,可他一口都没有吐,一点点嚼碎了吃掉。周围倒着几百残兵,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不曾发出来。大周朝被两面夹击,节节败退,朝中乱作一团,他的陛下却仿佛失去过去的英明神武和雄心壮志,终日躲在深宫中醉生梦死。他以前并不如此。敬德帝赵书昊,早年可是朝野称颂的贤明君主,记得当年太后还在世时,大周朝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万国来朝,可是现在呢?现在连他钱风这样的人,都已经感觉到无路可走的绝望。“啊,救命,不要,救我……”钱风闭上眼,不去听不远处传来的尖利的叫声。伴随着士兵们亢奋地喊叫,凌乱的脚步,传来女人的痛呼,嘶吼。这种事……一路上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他一开始试图去管,可哪里又管得了。如今已经到了杀十也无法儆百的地步。在战场上受到惊吓,在死亡中逃生的那些兵士们,早就疯了,根本就管束不了。副将燕臻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站起身抬头眺望远处,浑身绷紧,他不是好人,但欺辱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那就不是人,畜生不如。“老大!”“他奶奶的。”钱风猛地站起身,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燕臻一愣,连忙跟上。管不了天边发生的烂事,可眼前发生的,他要是也不管,那他现在就死了算了。一路冲到山脚下的村庄前面,钱风愣了愣,打眼看去,遍地焦土,十几个士兵脸上尚带着狰狞的笑容,人却已经倒卧在道边。钱风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他们的脖子,只见一条极细的红线,出现在咽喉处。所有的死人,红线的位置都一模一样。可以看得出来,杀手只用了一剑而已。这般可怕的剑法,便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很难拥有。此人一定把杀人这一项技术练习到极致,仿佛融入本能一般。燕臻身体哆嗦了下,本能地向自家老大身后一躲。钱风:“……不指望你给我挡刀,能不能不要这么怂。”燕臻讪讪一笑:“习惯了。”钱风白了他一眼,刚想说什么,猛地抬头,便见一灰布衣服的少年,左手拎着一小袋米,右手握着腰上的剑柄,轻轻地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他的脚步非常轻,动作很少,似乎非常吝惜自己的力气。还有他的脸……好吧,如果换成一个女人,看到他的脸以后,恐怕再也不会看见其他的,即便他再危险一百倍,有这么一张脸,也会被人当成下凡的小仙童供起来。长得也太好了点。白妩看见钱风,停下脚步,抬起手做了一个禁止前行的动作,钱风一愣,视线越过白妩,就看到那位曾经打过交道的许家六爷。那位六爷就坐在后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怀里还抱着一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他的斗篷到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肩膀上。白妩直直地看过来,钱风犹豫了下,扭头便走,只当没有看见他们。许六是大周的敌人。无论他身为前宁远将军白绍的爱徒,左膀右臂,最看重的亲信。还是他作为现在华夏国女皇,前海王殿下,方若华的前夫,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人物。抓住他,肯定能换得很大的利益。可问题是,凭他钱风这点本事,再加上几百个控制不了的残兵,就想抓人家?恐怕做梦的时候,还有点可能。钱风苦笑,他也……失去了作为一把利刃该有的心气。如果换做以前,便是明明知道不可能,为了陛下,他也愿意拼死一搏,只要他没死,终归还是愿意为陛下拼去这条命。可现在,他只想回家,回去安排他的女人离开京城。至于他,他总要陪陛下最后一程,无论是什么结局,他也要走到终点,全了这一场君臣缘分。钱风的背影消失不见,白妩才一转身,走到许六身边,并不看期期艾艾地跪坐在他们身边的那女人,只是抬起手,摸了摸许六的额头。有一点热。白妩闷不吭声地开始烧火,翻出从村子里找的小罐子,盛水煮米。顺手毫不犹豫地把药心石投了进去。许六肉痛,不过终究没把石头再捞回来,反正也煮了那么多次,不差这一次半次的。药心石在扶旻国传承了几百年,到现在还存在,虽然人人知道,它肯定是越用,效用越弱,但想来再用几百年,应该还没问题。如今世道不太平,他们两个身怀重宝,一路上也是遇到无数次生死危机。许六受了重伤,白妩也不是毫发无损,想顺利回船岛去,把东西送给方若华,恐怕真要动动脑筋才行。两个人默默对坐吃饭疗伤。刚刚被救下来的女人,从蓬乱的发丝中露出怯怯的眼神,小心翼翼地看向许六,迟疑半晌,终究站起来轻轻福了福身,低声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赵宝珠铭感五内,不忘于怀。”许六随意地摆摆手:“不必,不是专门为了救你。”他不太想和这个女人扯上关系。救人的时候没有多注意,但是此时一看就知道,这女人穿着打扮,言行举止,都是富贵人家才能养出来的。如今的世道乱成这般,随意和陌生人扯上关系,绝对是大忌。两个人吃饭速度不慢,吃完带着这个叫赵宝珠的女人直接到附近的县城,找了县内挂船岛标记的顺丰镖局,让镖局送赵宝珠回家。实在是这人身边的家丁护卫,不是死去,就是走散,她又不是村子里的人,救了总不能扔下不管。不过找自家的镖局,正好也顺便可以打探一下对方的底细。丢下包袱,许六和白妩就马不停蹄地直奔船岛。越往南走,走得便越是顺利,到了船岛控制范围内,许六就有一种卸下肩头重担的轻松感。马上就能见到若华。许六以前想起若华,心里也痒痒,但却并不是多么急迫,他向来是不怎么懂情感的人。只看他能抛下美人,奔赴北疆,便看得出,他的心思也就只是那么回事。对一个已经嫁给自己的,乍一眼看去,觉得心里舒服,很顺眼的漂亮姑娘,天然的那么一点喜爱而已,不是割舍不得。然后漫长的分别时光,渐渐知道她和她的船岛,传说中的姑娘那么……神武。于是一日日地就这么过来了,然后某一日梦醒,特别想让人知道,他与若华亲密无间。虽然事实上,他也清楚,他们距离亲密无间还很远很远。北疆的战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也不是一次两次濒临绝境,唯独只有这一次,与若华并肩作战,他少了那份看淡生死,游戏人间的轻松。他想在若华面前,表现得更好些,再好一些,他想让若华看到的是胜利,是快乐,是幸福,而不是残酷的失败。于是杂念丛生。似乎也是在那一刻开始,他确定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北疆布衣先生的心中生根发芽,大约除了挖心之外,没有别的法子根除。“我想把药心石当若华称帝的贺礼。”药心石代表长寿,他终究还是想与若华白首偕老,共度此生。许六心中多了一点急迫,便走得更快,白妩都默默转头看他一眼,只是这人向来寡言少语,到不会去问他是不是赶着去投胎之类的话。两个人前脚飞奔而去,两侧被积雪覆盖了大半的山林中,许岚脚下一顿,死死卡在一个紫色长袍,头戴金冠的男人身前,咬牙道:“长天真人,您应该知道,监察者擅自踏入小时空,是违规行为,何况您身为帝国人,难道不该避嫌?”“意外,只是一个意外。”这位被称为长天真人的修士,身体颀长,面容姣好,眉心有一桃红的花纹,鼻梁高挺,肌肤莹白,细腻滑润,毫无缺陷。更难得神正眸清,一看便让人心生好感。便是修士多俊秀,他也必然身处最顶尖的那一群中。被许岚全神戒备地挡住,这人也不恼,只是笑了笑道,“小许岚也知道,我又心魔发作了,只要心魔一发作,我就想起旧事,一想起旧事,我就不痛快,一不痛快,就想搞事……不过你放心,这么多年,它发作得我都很习惯,没事的。”许岚摇了摇头,一手挟制住长天真人,长天真人叹了口气,努力在小姑娘的阻挡下朝许六的方向看了好几眼,喃喃自语:“难道真有这等事?过了万年之久,还有觉醒的一日?但是,这能算好事?”话音未落,许岚已经浑身不自在,拽着他眨眼间就从原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