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陪伴 两章合一

                一群学生老老实实答应写论文。林教授才对一脸好奇的小女鬼道:“你继续说吧。”小女鬼莞尔,叹息:“他们都是先生的弟子?能读书真好,小女也想读书呢。”感叹了两声,小女鬼就继续道:“贡觉杰布逼迫得越发厉害,就在小女承受不住,准备求死之前,使臣队伍里忽然闹起来,有人放火,还有厮杀声传出,听叫喊声,似乎有人寻仇。”“小女又惊又怕,不敢出声,快黎明时分,那些厮杀声才渐渐小了,就在小女想出去探探情况时,忽然有个人闯入我的营帐。”“那是个汉人模样的将军,似乎受了伤,小女一眼见他是汉人,再也顾不得别的,便把他藏在箱子里,躲开追兵,到天明才送走了他。”小女鬼忽然沉默了片刻,露出温柔缱绻的笑容,“后来,他竟然没有逃,只是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每天夜里才来找小女。”“时至今日,小女只知他姓秦,与吐蕃的使臣贡觉杰布有杀父弑兄的大仇,数年来找各种机会想要报仇,奈何始终没有成功,他是个很好的人,沉默,稳重,也很善良,熟悉起来,他说我像他的妹妹,就教我读书,为我念诗,还……还带我逃走了。”“我们一路逃,一路受人追杀,我都不知道那些追杀我们的究竟是不是吐蕃使节团的人,毕竟我只是个小人物,为了我,实在犯不上这般大动干戈,后来我想,大约他们不是在追杀我,到是有可能是追杀秦将军的,秦将军似乎交游广阔,也有很多人帮助我们。”“一路上数次面临绝境,但还是有惊无险,我们本来是想逃往天朝,没想到我的身体却不争气,半路上就得了重病,我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就和秦将军说,希望能死在我天朝的国土之上,不要落个孤魂野鬼难回乡的下场,秦将军却哭着求我,说想让我活下来,他知道在一座大雪山上有一个古墓,里面住着一位大法师,那位大法师有一种药,我吃了就会好起来,想让我随他回去。”小女鬼阿宁脸上露出几分哀伤,“我心底深处并不愿意,家乡就在眼前,家里有我阿娘,阿娘眼睛不好,当初知道我被选去,日日啼哭,眼睛更坏了,只要能去见我阿娘一眼,立时死了我也乐意,可是……秦将军会疯的,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害怕,我就想,罢了,阿爹阿娘有哥哥侍奉,我这个早就丢了的女儿,不回去也好,不回去,我在他们心里就永远活着,比死在他们眼前,其实更好些。”“一路上,我差不多有一多半时间是昏迷的,就是清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秦将军带着我不知走了多少时日,便到了这里,当时这地方还不是墓室,也没有如今这么大,只是大法师的居所,我并不知道大法师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和秦将军是朋友,也是汉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十分厉害,也很和气。”“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快活,秦将军把我照顾得非常好,总喜欢送我东西,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即便是违制的饰品,在这座荒僻的雪山内,我也能尽情享用,将军对我百依百顺,温柔体贴,我一辈子没见过他那样的男人,可是好日子难长久,即便是大法师的药,也只让我健康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还是又病了,病得特别重。”小女鬼叹了口气,“死也无妨,若是能死在他身边,我并不怕死,我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自顾自地过着有生以来最快活的日子,从不与他说我的病情,但是,大雪封山的那一日,秦将军却要走了。”“他说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十万火急,临走之前,他也很不舍得,拉着我的手殷殷叮嘱,说在雪山的积雪融化之前,他必然会回来,要我无论如何也留在这里等他,他回来就会娶我为妻,天地倒悬,海枯石烂,也绝不违背约定。”“我等啊等,等到积雪化了,又再一次大雪漫天飞舞,等到精疲力竭,也终没等到他回来,大法师说我的日子快到了,没办法,我只好自己穿上凤冠霞帔,天地日月为媒,把自己嫁给他。”小女鬼笑起来,“虽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不知他的出身来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愿意嫁,他也愿意娶,我们就成亲。”“成亲那日,我一睡不醒,等再次醒来,一切如常,只是法师的居室变作这个大墓群,将军依旧没有出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沧海桑田……”秦律眼睛发红。他本就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想到千年时光,这个女孩子独自一人枯守在古墓里,见不到日月星辰,不知春夏与秋冬,他就觉得有些难过。“一开始日子难熬,后来也就习惯了,这千年也不总是不见人烟的,遇见过几次盗墓贼,只是我这地宫并非只有我一人,大法师的护卫们都在,还有几个守灵的将军,我这些姐妹们也不寻常,她们有的是大法师的婢女,有的是为主人殉葬的使女,还有化作人形的灵兽,总之都比我有能耐。”“通常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那些盗墓的不是化作白骨,就是狼狈逃走。”小女鬼笑了笑,“我的故事没什么好听的,这些年姐妹们神智渐渐变得不清楚,陆陆续续有很多姐妹消失,如今也只剩下这十几个,托付给贵人,我也就了去心愿,能瞑目了。”方若华心下叹息,轻声道:“你的秦将军可能早已经回来了。”小女鬼一愣。方若华笑了笑:“你自己或许没有发现,你的墓室不光是活人的布局摆设,用的还是活门,这代表替你修墓的人不想让你死去,想时时刻刻能去看你,或许等他自己故去,还想与你合葬。”小女鬼抿住嘴唇,神色恍惚,忽然回首四顾,若有所觉。方若华再一次笑起来:“这座墓群,尤其是你这一层地宫,树木是绿的,水是活的,千年绵延,机关却永不毁损,你房间里的首饰崭新如初,明明你并无亲眷祭祀,但你能享用人间难得的珍馐美食,你一个普通的汉族女孩,却让古墓中的护墓将军们俯首帖耳……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意思?”小女鬼忽然抬手捂住自己的脸,轻声道:“我想哭,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霎时间,整个地宫都摇晃起来,震动越来越大。考古队上下所有人脸色骤变,方若华却并无半丝异样,转头四顾:“你留这个女孩子千年,恐怕也耗尽了你自己的力量,你如今也渐渐失去神智,再过几年,你便不记得当初的心意,面对这个女孩子,也只会剩下无穷无尽的,纯粹的欲望,那样的话,她也许会疯掉,也许会魂飞魄散,总之绝不会有好下场,这些是你想要的吗?”地宫重新又安静下来。秦律压低声音道:“师叔,难道那位秦将军也在这大墓中。”方若华点头:“更确切些,秦将军就是这座地宫,不管是意外,还是他故意的,他的灵魂融入地宫,化身地宫之灵,所以地宫活了。”“你们都不是外行,自然明白,墓室地宫或许会留下各种各样的东西,给盗墓贼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可是,真正说来总归是盗墓贼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是活人,就说我们,我们进入这个墓地之后,遇见机关很正常,甚至遇见个把灵异事件都很正常,可机关随随便便就能重复利用,那绝对不正常,还有我自己知道,我并没有进入过地宫,都一切都不熟悉,也是需要摸索,可我这一路上如此顺利,就像这座地宫自己把可能阻碍我前进的东西都给驱赶走了,只剩下一片坦途,就算我本身灵力充沛,一看就不好惹,也没自大到以为这千年古墓中的东西能害怕我,再加上地宫里绿树成荫,充满了灵性,咳,还能让白天师那般狼狈,说它不是活的,我都不敢信。”白羽板着脸不说话。通常情况下,他自是一身傲气,不过,必要的时候,他的脸皮也是可以很厚。小女鬼转头四顾,细细地描摹这座熟悉的地宫,虽然看了一千年,但此时的心情却格外不一样。只听咔嚓一声,众人耳中仿佛忽然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方若华笑道:“你和地宫的联系已经断开,现在你能随我出去了,要走吗?”小女鬼沉默,许久才道:“不走了。”秦律心中一急,连忙劝道:“联系一断,过不了几年你就会失去理性,魂飞魄散。”方若华没说话,事实上,原文里秦将军的灵已经疯了,比如今疯狂一千倍,杀人无数,还疯狂地阻止女鬼离开,不肯断绝联系,最后逼得秦律不得不献出自己的肋骨,施展秘法,才让她能在阳光下行走七日,七日之后,同样是魂飞魄散的结局。同样是走向魂飞魄散,小女鬼此时看起来到是挺幸福,那种哀怨和愁绪终于从她身上褪去,千岁高龄之下,竟显出几分天真无邪。“留下一块犀角香吧,如果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小女鬼轻轻松松地看着这些拆家公司的人,主动帮着自家的房子,到是丝毫不介意。剩下的都是考古队队员们的工作,白羽却是跟前跟后,整个人都显得谦虚又斯文,心明眼亮,还任劳任怨,什么吃苦受累的活都抢着做。看着他帮着抬东西,帮着运送器械,甚至主动说明很多涉及宗教的壁画含义。考古队一帮人对他的印象到也好了些,觉得这人也不是傲得没边没沿的那种人。方若华可不会这么贴心,一直坐在一边闲聊,顺便吃吃喝喝。当然,韩康和尤队长,甚至那几个教授都没觉得她这么清闲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严格意义上来说,地宫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人家的,人家都高风亮节没真下手拿走,这会儿别说是躲躲清闲,就是让他们捧一捧,供起来,那也没什么不可以。整个地宫,最要紧的其实还是古籍。一开始收拾古籍,白羽眼睛冒光地凑过去,不自觉地注意到其中一个卷轴,还没伸手,方若华纤纤玉指就先拎着卷轴起身。白羽死死盯着她。方若华扫了她一眼,直接就对秦律和考古队那些人说:“古籍整理好送我那一份备份,我找我义父和上清观的大师们一起写个简单介绍。还有,这东西是个法器,有点意思,里面大约有先辈修士的修行体验,博物馆放它不合适,回头我找人打个报告,找个地方专门存放,唔,以后有新出师的修士感兴趣都能来刷一波,说不定会大有收获。”白羽:“……”他简直快要把愤怒化作实质,喷出去刺方若华一脸,这种秘宝,谁知道了不赶紧捏在手里,亲爹亲娘也不给看,她到好,真是……高风亮节!这人是傻子吧!小傻子方若华带着秦笙,秦笳,和韩康派出的人手押运古籍直接离开。白羽彻底石化,盯着这批人的背影半天,还是下不定决心直接诉诸武力。不是他不想,纯粹是方若华这人太过魔性,一碰见她自己就走霉运,着实是不敢轻举妄动。“算了,再想办法。”白羽叹了口气,其实仔细想想,这种结果当然让他失落,但也好过东西落到别人手里,如今他大约还有机会分一杯羹,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周玲玲拢了拢衣服,默默伸手握住那根玉簪,她并不曾特别有骨气地把玉簪甩回去,而是真就这般收下了它。考古队的队员过来说想拍照,她就沉默地拿出来让人家拍。这个玉簪能梳理鬼气,还能滋养人体,周玲玲如今的状况的确非常需要它,她自己能感觉得出来,随着时间推进,她的身体状态越来越不好,畏惧阳光,总觉得冷,容易生病,偶尔还容易忘事。玉簪来得算是极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