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故事两章合一

                皇帝痛哭。灵车一时停滞,难以前行。道边压抑的哭声连绵不绝。老刘头也忍不住抹泪,他是伙头军的,做了三十年伙头军,今年刚刚退下来,打算享享儿子的福,此时此刻强忍着不想哭,可又哪里忍得住:“当年西夏人打到城头上,我给公主送饭,怕得厉害,腿直哆嗦,她跟我说,别怕,我要是死了,她也让我穿上新寿衣,风风光光大葬,保准让我逢年过节有人烧香磕头。今天我想告诉公主,如今我老刘头有三个儿子了,不怕将来没人磕头,我那些老伙计们,死的入忠烈祠,没死的也有朝廷养着,不怕过不下去,公主您别惦记……”钱县令一步一趔趄,他这些年腿脚也不好,忍不住叹了口气,可终究不能倒下,如今公主没了,方应选方大将军也没了,连狐苏先生都没了,只剩下他,他还得给那些孩子保驾护航一阵。他没有公主那帮人那么厚的脸皮,说也不说一声,走得潇潇洒洒,只留下几个小辈撑着门面,哎,可有什么办法,他们家公主在别人眼里英雄了得,虽为女子,却比世间大多数男儿还要了不起,但自己这些亲信却知道,公主那个人,其实任性妄为得很,世俗的规矩,她向来没看得太重过,只不过大家爱戴她,所以她做再多坏规矩的事,人们都能脑补出一千一万个不得已的理由,对她也只有心疼,从不觉得她哪里不对。赵子熙和江若雨本来没有打算来的,甚至赵子熙抱病的折子都写了三遍。江若雨也忙,上要孝敬公婆,尤其是婆婆,一大把年纪了性子还和小姑娘似的,难伺候的很,下面还有两个儿子该说亲了,闺女也要说婆家,就是丈夫那一屋子三个妾,一个粗鄙,一个贪心,一个跟个木头似的,不看着盯着恐怕要出乱子。还有好几个刚被送来的小丫头,叽叽喳喳吵得人头疼,不过那几个小丫头片子到是不足为虑,外面人送给丈夫的玩意儿而已,又不能生育。谁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年轻的时候,她也醋过,也不想让子熙哥哥沾别的女人,但她醋又有什么用,天底下的男人,哪一个不偷腥?女人这辈子,该糊涂的时候,还是糊涂些好。夫妻两个再不乐意,可最后还是来了西北,别人都来,他们不来也不大合适。和大宋朝所有普通的宗室以及命妇一样,恭恭敬敬地跪在道边,看着灵车在自己的眼前一寸一寸地过去。江若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她本该觉得自己比那个公主过得好。她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丈夫,夫妻两个感情和睦,生育了爱人的孩子,老来有靠,一辈子算是平顺的,她有的,方若华都没有。她就算位高权重,就算风光无限,可她作为一个女人,一直到死也没有出嫁,连个儿女都没有,难道不可悲?已经很努力,很努力,让自己去这么想,但她心底深处其实还是清楚,一个女人活成方若华那样,死后配享太庙,满城皆哭,其实,有没有儿孙,有没有丈夫,真的就不重要了。她陡然心中一空,说不出地失落,此时此刻,回忆过往,到开始糊涂起来。当年她满怀壮志,一心以为不比男儿差,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时的豪情壮志,如今还剩下几分?怕是一分都没剩了!为什么人人都觉得,她这是正常的,是成熟了,懂事了,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连她自己也觉得的确如此!如果这想法很正确,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快活!赵子熙忽然忍不住抬了抬头,去看了看方若华的灵车,又看了看周围的场面,心中不知是何滋味!也许千百年以后,他的名字也会在史书上被留下一笔,人们会知道,那位长公主年幼时,曾与一个姓赵的宗室子弟有过婚约,但人们大约不会知道,那个宗室子弟,姓什么,叫什么,这一生都做过什么事,有过什么功与过。……“喂,你听说了没有,长平公主的墓被发现了,好像从她的墓里挖出来一些书信,还有一本残缺的自传,跟你说,那公主可有意思呢,她自己在自传里说,她姑且说之,我们姑且听之,信不信都无妨,就是非要相信她三头六臂,膀大腰圆,钢筋铁骨,她也认了,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她也无所谓,说她不算什么英雄,那就说去吧,哪怕给她这个一辈子没成亲的女人编排出十八则艳史,也只当是逗人一乐……”“还有一封告盗墓贼书,说她死后虽要求简葬,打算布衣澜衫,不戴珠翠,但是考虑到身边促狭者众多,说不定想法难以实现,若是盗墓贼们真能盗去些许珍宝,别忘了好生鉴定一二,以免被人鱼目混珠,白忙一次。”“那位长公主可真有趣。”“呵呵。”苏正怎么可能不知道,下墓的时候他是作为领路人一起去的。其实,他也不想,苏正的祖先乃是公主亲卫出身,名为苏和,曾做过镇西军的前锋大将,后来携全家为公主守墓。他这么做,也怕列祖列宗从坟里爬出来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想想先祖当时是什么地位,那是官居三品,可说不做官就不做官了,不管不顾,非要为公主守墓,若不是当真忠心耿耿,又何至于此!先祖要知道后代子孙竟然帮着开了那位公主的墓……苏正心里也毛毛的。可他是实在没法子,想当年他父亲,他爷爷,他爸爸,他叔叔,伯伯都赶走过盗墓贼,尤其是近些年,那些打大墓主意的人是越来越多,可守墓人却是人丁单薄,如今另外几家早就断了传承,他到是有个堂兄,一早出国走人,只剩下他一个,人单力薄,哪里又守得过来?再说,他也不想一辈子窝在大西北的山沟沟里,他还想见识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把祖宗的话暂且搁置,把长公主的大墓给卖了。这不挺好,正经的考古队考古一回,既能帮助世人了解当时的历史,还能保护这座大墓,省得担心后面再招来盗墓贼!不过数月,宋朝最有名的那位长公主陵墓被发现的消息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新闻,据传棺木被打开,长公主的面色鲜活,便如睡着一般,保存得极为妥当,还发现了许许多多的文献资料,对于后人了解当时民生民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时间各种关于长公主的奇闻异事都流传出来,不知多少影视制作人抓住这股东风,拍出许许多多相关的影视剧。“呵。”苏正看得直翻白眼,哼,论当年的传奇故事,他们得的不过是些残本,哪有自己知道的多?家里可是世世代代都是那位公主的守墓人,他的童年故事,全都是长公主,而且百听不厌。所以越看这些影视剧,越觉得别扭,其中一部竟然说当时名满天下的狐苏先生,是长公主的情人,只是身份太低,二人苦恋,皇帝却不能允许二人结婚。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哎!”苏正也不禁觉得悲凉,现代人都不明白那时候的忠义,狐苏先生认长公主为主,一生效忠,死而后已,又岂会和自己的主人有什么儿女私情!再者说,狐苏先生是什么人,就他的人品相貌武功才学,但凡只要有一丝贪恋权势之心,只要参加科举,状元头衔绝不可能是别人的,封侯拜相,再容易不过,还什么身份太低,开哪门子玩笑!但苏正还是喜欢看这些,一部一部地追着全看完。看完恼过,又失笑不已,这些电视剧什么的,到也不是完全一点边也不沾,就说最新的这一部,同样给长公主安排了好多段情缘,不过都是点到而止,十分隐晦,这一点到有些意思。事实上公主自然不至于那般风流,可是当时仁宗皇帝确实曾为公主的婚事日夜不安,听说还请人将宗室中的青年才俊画成图册,汇总一处,送去给公主品鉴。那场面,简直与清朝时的选秀也差不多。苏正想到此,不禁心下一热:“贴吧里调侃安国公主的艳福能排入史上前三,还真是有点道理。”要是方若华知道这位苏正的想法,估计也得长叹一声冤枉!那年陛下派人送了兵部侍郎赵元举的幼子到镇西镇,与她乡亲,那会儿,方若华固然没打算成亲,但西北是真缺人手,而陛下亲自挑选的青年才俊,别的不说,在能力上绝对不差,来西北哪怕只几个月,也能发光发热,她琢磨了琢磨,到是没坚辞。反正陛下有分寸,哪怕怀着相亲的心思,也没把这事放到台面上。结果也还算好,那小子一到镇西城就被钱县令抓了公差,做得不差,钱县令都有心卖了公主使一次美人计,好把人彻底留下。还是方若华一看不好,赶紧劝说——“你要真把我卖了,那小鲜肉,呃,人才就只剩下这一个,你要是不卖了我,以后可能源源不断,说不定有哪个脑袋一热就留在西北不走了,咱们稳赚不赔!”钱县令琢磨了琢磨,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这才罢手。事实上,就是方若华乐意,人家小鲜肉也不一定乐意,那小子能耐不差,眼睛却瞎,来了没几天就被狐苏迷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夕,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狐苏哪里像女人?之后又被党项人吓得高烧不退,让她赶紧把人送回去,再有人才缺口,这小子也不能留,真留下,不是让狐苏给削成人棍,就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后来又来了一个,到是挺规矩,似乎比较想联这个姻。那是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小年轻,叫孙元祖,家里世代书香,他自己更是温文尔雅,说话未语先笑,有些腼腆。这人瞧着不错,又是借口想去大儒明泽门下读书而来,明泽是被方若华从江南那边‘掠’来的教书先生,在镇西城八年间教导出一个状元,两个探花,十数个进士,从此声名远播。方若华觉得可以把他留下做个几年的苦力。“哎。”到今日她还记得,孙元祖当时被忽悠到小学里教书,没想到正赶上开封府四品带刀侍卫展昭,追捕刺客来到镇西城,还让刺客冲入学校。镇西城的学生们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单纯儒生,一看不好,个个机灵的不行,反应迅速,登时跑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孙元祖懵懵懂懂就被刺客抓为人质。展昭因此投鼠忌器,被刺客偷袭,受伤中毒,方若华没奈何,只好扔下军务处理此事,和小鲜肉比,显然御猫更要紧些,至少表面上方若华甚是冷酷无情地表示自己不认识孙元祖,不关心对方死活,一声令下,镇西城的武林人士一拥而上,人海战术拿下了刺客,夺回了解药。当然,小鲜肉虽然没伤到皮毛,还是被吓得脸色煞白,两股战战,当天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镇西城。方若华叹了口气,本着不肯吃亏的原则,顺手扣下御猫给她打工。御猫到也没有那么不情愿,而且留下这只猫,后头骗来了五只老鼠,划算。要不是包大人写了信来,十分可怜地表示展护卫不在,他家开封府的大门一晚上让刺客踩了十八回,害得包大人不得不头一天躲王丞相府里,第二天躲皇宫中去,着实给同僚们添了大麻烦,方若华还不打算放过这般好用,能文能武,扔哪都任劳任怨的好劳力。那几年的确挺苦,非常非常累,累得西北这些人看到人才眼珠子都是蓝的,坑蒙拐骗什么手段都想用,人才到手里就轻易不肯放走,以至于后来西北人才济济,连峨眉神算子欧阳伶都道,西北人杰地灵,气运独占七分,可钱县令还是抠唆的很,但凡入了他口袋的人才,有人想捞走就跟割他肉似的,奈何人终究要走,西北培养的人才,终究要走遍大宋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