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惊喜

                这巨螳螂的速度太快了!快得让吸血鬼王根本没有半点机动的时间。疾速突袭!刀锋乱舞!巨螳螂一个疾速突袭冲到吸血鬼王面前,庞大的躯体将吸血鬼王的视线尽数掩盖,尚未等吸血鬼王生出绝望的情绪时,绿色的刀臂化为一团风暴将吸血鬼王笼罩在里面。吸血鬼王连思索的机会都没有,随即身体在遇到危险时的本能反应,将身体爆炸开来,化为数以百计的小蝙蝠企图从刀锋的缝隙中逃走。好吧,如果说,吸血鬼王对程空使用这一招的话,多半能够带伤逃遁。毕竟程空的剑术虽说已经改进不少,但最多也就是将吸血鬼王所变化的小蝙蝠留下一半,最多一半,而剩下的一半蝙蝠就能够轻易逃走,从而逃出一命来。再退一步,就算是对上一头比蒙巨兽,这吸血鬼王都有逃出生天的希望。但这一招对着巨螳螂使用,就算是耗子掉入猫窝里了,找死啊。且不提那些小蝙蝠有多么的脆弱,就光是巨螳螂那密不透风的刀锋风暴就能够将每一头小蝙蝠削**棍,嗯,蝙蝠棍。没有任何的意外,所有的小蝙蝠在转瞬之后,就变成了一片在空气中四处飞扬的肉末。程空在朝着吸血鬼王虚晃一枪之后,就专心指挥着恶魔大军开始摧毁骷髅群。说实话,在亡灵巫师自乱阵脚之后,这战斗进行得很轻松。在亡灵巫师受到威胁之时,吸血鬼尽数扑去的当头,黑暗骑士齐齐在半空转身,手中的死神长柄镰刀朝着快要从头顶上方飞过的吸血鬼射去。顿时,那些吸血鬼被击杀大半,剩下的吸血鬼刚刚落在亡灵巫师身边,黑暗骑士就在半空取回了死神长柄镰刀,继续朝着这边杀来。黑暗骑士在这一次的冲锋过程中,即便是亡灵巫师投来亡灵光球也没有半分躲闪,硬生生的顶着亡灵光球的爆炸冲到了亡灵巫师身边。手起刀落!亡灵巫师们的头骨随即被劈开,那脆弱无比的灵魂火焰随即被镰刀的刀锋劈成两半,在空气中自行溃散。到了这一刻,吸血鬼王被杀,亡灵巫师被杀,吸血鬼被击杀大半,剩下的三头吸血鬼也在黑暗骑士们的攻杀之下没能挺过一个回合。在失去了吸血鬼王的加持后,这些吸血鬼的实力根本就不可能与黑暗骑士相提并论,在近身的情况下被一击灭杀也是正常。到了这个时候,吸血鬼王一方可谓是全军覆灭,嗯,剩下的那些骷髅,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反抗余力。不管是黑暗骑士,还是恶魔大军,只需要一点时间就能够将它们尽数斩杀。可问题是黑暗骑士与程空可不是一个阵营的。因而在黑暗骑士击杀亡灵巫师,吸血鬼之后,程空就随即命令恶魔大军退出一段距离,脱离与骷髅的接触。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黑暗骑士借助骷髅的掩护冲入恶魔大军之中随意杀戮,程空的损失可不会太小。毕竟那些骷髅对黑暗骑士基本上不可能造成伤害,没法,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太大了,大到黑暗骑士站在原地不动,那些骷髅想要干掉黑暗骑士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此一来,倒不如等着黑暗骑士将骷髅尽数斩杀之后,双方再来个堂堂正正的厮杀。这样的话,程空麾下的恶魔大军损失反倒会少上很多。随着恶魔大军的退却,黑暗骑士就好似没有看见之前的恶魔一般,朝着依然不屈不饶进行战斗的骷髅群横扫过去。此时的骷髅数量也仅仅只有三百头不到了,在四名黑暗骑士的来回冲刺之下,一排排的骷髅变成碎骨。而这一次,却没有亡灵巫师将它们重新召唤出来的好运了。终于,随着最后一头骷髅兵在梦魔的马蹄之下变成碎骨,黑暗骑士与吸血鬼王一方的战斗彻底结束。到了这个时候,程空随即警惕了起来,巨螳螂在高空盘旋,如果让它在战斗中抓住机会的话,它就会随即扑下,将一头黑暗骑士击杀!在程空看来,一百多头普通恶魔加上一百来头投火怪足以将四头黑暗骑士困住了,而自己与巨螳螂则是在一旁寻觅机会的刺客。因而胜利最终会属于自己的。随着四头黑暗骑士扭转马头朝着恶魔大军一方缓慢行来,气氛随即就开始紧张起来。恶魔们等待着一场殊死搏杀,而程空的眼睛则不时朝着那水银矿看去。有了那水银矿,自己就有可能将恶魔獠牙城朝着中级城池进化。要知道,恶魔獠牙城在大恶魔的努力下已经修建到基础小城的极致。下一步就是中级城池。当然,除了木精,铁精,硫磺,水银之外,还缺少三颗宝石!程空虽然不知道黑鸦城进化成为中级城池需要什么资源,但恶魔獠牙城,他是知道的。在之前,程空就查阅过进化恶魔獠牙城所需要的资源了。其中铁精所需最多,足足需要五百!随后是同等数量的木精,硫磺,每种需要一百份。水银只需要二十份,就是所需要的三颗宝石,程空还没有头绪。原来有七颗宝石的,不过用在招募天使阿尼密身上了,这七颗宝石用得值。程空并不后悔,毕竟就算是那七颗宝石留到了现在,自己没有天使的帮助,恐怕也拿不下恶魔獠牙城来。这就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因果关系。不过到了现在,程空大概也能够猜测到其它类型城池所需要的资源类型了。比如人类城池,宝石应该是大量需求的,不管怎么说人类城池招募天使都需要宝石的,但其最难收集到的资源就应该是硫磺了,而沼泽地对水银需求大量,最难收集到的是宝石。好吧,就以程空片面的思考结果,以自己目前的情况,恐怕就是宝石最难获得了。虽说自己所需要的数量很少,但却是不能缺少的东西。程空脑海里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就见到那四头黑暗骑士勒马停在了恶魔大军百米之外。嗯,这个距离上,投火怪已经能够攻击目标了。但程空总觉得这几头黑暗骑士带着一丝善意,它们很反常的没有表现出恶意,因而制止了投火怪的冲动。的确如此,如果这几头黑暗骑士想要厮杀的话,从三百米处就应该开始驱使梦魔加速了,这样的话,才能够将梦魔的速度提升到极致,从而提升死神长柄镰刀的杀伤力!黑暗骑士齐齐勒马停下,右手将死神长柄镰刀挂在了马鞍上,左手则是将头盔面甲取了下来,露出一个个没有血肉的白色头骨,那浅紫色的灵魂之火在眼窝里静静的燃烧。这?这些黑暗骑士想干嘛?程空有些发愣了。他已经有很久没有遇到过有兵种投降的好事了,因而见到黑暗骑士这怪异的举动之后,有些回不过神来。黑暗骑士能够将头盔面甲取下,露出灵魂之火,这就代表着臣服。好吧,这一点并不是程空自己想到的,而是黑暗骑士的精神力连接上了程空的脑海。相对于拥有部分血肉从而能够说话的恐怖骑士来说,黑暗骑士并没有说话的能力。但对于黑暗骑士而言,交流并不是障碍,黑暗骑士拥有精神交流的能力。黑暗骑士在精神交流之中表示,由于程空手下的强大,黑暗骑士们愿意追随伟大的剑士殿下,不过剑士殿下需要向它们付出每名黑暗骑士两千金币的费用。程空不由得脸都快笑烂了。那吸血鬼王拼死拼活,连命都送进去了,连半根毛都没有沾到,而自己插了插手,竟然就获得了如此大的好处。这黑暗骑士在六级兵种里可称得上最强的前三,不就是八千金币么?小KS!程大爷拿得出!程空将钱袋从腰间取下,来到黑暗骑士面前,将钱袋向下一倒,数以千计的金币相互撞击着发出悦耳的碰撞声掉落下来,堆成了一小堆。在附近熔岩微光的照耀下,这些金币发出金灿灿的反光,四名黑暗骑士迫不及待的跳下马来,将这些金币捧起,随后竟然一口口的吞吃了下去。好吧,程空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黑暗骑士对于金币这么感兴趣,甚至于连金币都要吞吃下去。黑暗骑士吞吃金币的速度很快,没一会功夫,金币尽数消失。这些黑暗骑士完全就跟没事一样,站立起来后,返回了梦魔后背,驱使着梦魔就立在了程空身后。从这一刻开始,这些黑暗骑士就死心塌地的追随程空。至此,战斗全部结束,无数的进化光球从地面升起,朝着这边飞来。要说这场战斗里,干掉对手最多的自然就是那四头黑暗骑士了。随着无数的光球融入它们躯体,程空发现,这四头黑暗骑士的盔甲变得更加漆黑,若是站在阴暗处甚至都可能看不见它们。巨螳螂也融入了一些进化光球,那吸血鬼王可是它独自干掉的。程空除了**了一下吸血鬼王,其余的战斗都没有参加,因而进化光球,他是一个都没有。但很快惊喜就降临了。突然之间,从地面升起的进化光球里出现了一点红光,随后朝着程空这边飞来,犹如子弹一样高速。程空右手一伸,将那点红光抓在了手里,是一件硬物。程空随即展开手心一看,却是一颗火红色的心脏,只有指头大小,坚硬无比,晶莹透亮,犹如一颗血红钻石。随着这颗心脏缓慢的跳动,程空脑海里随即浮现出一段信息来。四级宝物,吸血鬼王之心。这是一颗坚硬无比的心脏,只有吸血鬼才能拥有的宝物!由于吸血鬼王在临死之前正在施展自己的将领天赋,受其感染,这枚吸血鬼王之心拥有了下列能力。一,精血暴增!吸血鬼王之心能够将吸血鬼的血液不断提纯,从而凝聚出更多的精血来。二,吸血鬼掌控!吸血鬼王之心能够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波动,佩戴吸血鬼王之心的吸血鬼将有百分之三十的几率不会被其它吸血鬼攻击,有百分之十的几率驱散其它吸血鬼,有百分之五的几率降服敌对阵营的吸血鬼。特殊波动每半个小时散发一次。三,吸血鬼初拥纯化!佩戴吸血鬼王之心的吸血鬼在初拥其它生物时,精血消耗降低百分之三十。在脑海里细细阅读完这段信息之后,程空不由得脸上一喜,但随后又有些痛恨。要说这吸血鬼王之心绝对是一件很好很好的宝物。别的不说光是那百分之五几率降服敌对阵营的吸血鬼这一条,就很强悍了。想想吧,每半个小时一次的特殊波动,如果**上一大群吸血鬼,跟它们磨上几个小时,指不定大半的吸血鬼都要投入自己麾下了。可偏偏这样的四级宝物竟然要吸血鬼才能够佩戴!难道这是上天注定让丰臣浩二发大财么?在程空的阵营里,就只有丰臣浩二是吸血鬼。这让程空莫名之中一阵肉痛,好吧,虽说丰臣浩二是自己的人,但这个这个再伟大的人都有自私的一面,程空看着这件宝物,咬了咬牙,最终无法,还是丢入了空间袋中。只有下次才有时间交给丰臣浩二了。攻占水银矿之后,程空的收获很不错,大概有七十多份水银,足够恶魔獠牙城使用一段时间了。随后程空将普通恶魔,投火怪尽数驻扎在水银矿内,带着四头黑暗骑士班师回城。这座水银矿正好卡在恶魔獠牙城与骨骸城池之间中心位置,任何将领率兵过路,都无法忽视这座水银矿。一百多头普通恶魔与一百投火怪混编的军队凭借地形足以抵抗一阵子了。它们甚至可能抵抗到程空的来援。快马加鞭回到恶魔獠牙城后,恶魔獠牙城无恙,程空随即开始复制黑暗骑士。虽说这些黑暗骑士复制所消耗的金币数量不少,每头大概需要一万七千金币,但对于程空来说好处就不言而喻了。首先黑暗骑士乃是高级人形兵种,使得其拥有掩饰自己外形的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处于战斗状态的话,普通的地球人见到黑暗骑士,也最多以为是一名骑着马的绅士,会完全忽略其外型上的差异。这与**女巫能够在人前出现是一个道理。不过程空复制黑暗骑士的时间紧了一点,刚刚复制了一头黑暗骑士,离开英雄世界的时间就到了。回到主世界阿克琉斯岛,那头被复制过来的黑暗骑士正骑着梦魔好奇的打量着房间内的摆设。不过还好,好奇归好奇,黑暗骑士不至于去胡乱动那些东西。还好,在进入英雄世界之前,程空就吩咐了奴仆不准进入自己的房间,否则任何一个女仆进来打扫卫生的话,恐怕见到突然出现的黑暗骑士都会被吓晕过去。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骑士可不懂得去掩饰自己的外形。程空随后让黑暗骑士将自己那恐怖的外形掩饰,带着其离开了别墅。好吧,这种事情怎么看,都怎么怪异。“松前先生好。”沿途过去遇到的仆人都恭敬的朝着程空行礼,只不过眼神不住的朝着程空身后牵着梦魔的黑暗骑士瞟去。没法,她们也是人,是人就有好奇心。主人从房间里带出一个牵马的男人来,这也太怪异了点。当然,良好的职业素养使得她们不至于上前询问。程空脑海里还在想着一个问题,如果从英雄世界里复制一头比蒙巨兽出来的话,恐怕这别墅都要被撑爆掉。走出别墅,黑暗骑士就迫不及待的骑上了梦魔,黑暗骑士是天生的骑士,它们不需要睡觉进食,对于它们来说,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梦魔背上,之前在别墅内迫不得已下马行走,已经让它很不自在了。头骨里的灵魂之火都在不停摇晃。回到梦魔的背上,黑暗骑士给程空的感觉,就跟上了陆地的鱼回到了水里一般,灵魂之火变得稳定了下来。随后程空带着黑暗骑士在岛上转了一圈,让其熟悉了岛上的环境,随后就游到一块距离海面不远的暗礁上站着,准备整几条海鱼回去,让大厨整理一下,今天就吃鱼了。阿克琉斯岛附近的鱼类资源太丰富了,这一带应该是两条冷暖洋流的交汇处,大量的鱼群在阿克琉斯岛附近来回游弋,追寻着伴随洋流而来的丰富海藻食饵。以程空现在的眼力,取出大弓,搭上弓箭,轻而易举便将几条在海面之下游弋的海鱼给射穿,随后失去生命的海鱼便自行漂浮了上来,被程空用绳子穿了,就准备返回住宅区了。可之前没有跟着程空下海的黑暗骑士在见到程空捕鱼的举动后,似乎将海里的鱼类当成了敌人。那头梦魔将前半身子立了起来,两只前蹄狠狠的砸在了岸边礁石上,发出一声巨响。尚未等程空转身过来查看,梦魔就跃入了海中,四只马蹄落在海面上随即便将落足之处变成了一片寒冰,随后黑暗骑士就骑着梦魔毫无阻碍的朝着程空这边冲来。踏海如履平地,程空都看愣神了。原本以为黑暗骑士没法下海的,可如今看来,这黑暗骑士不是没法下海,而是对于水不太适应罢了。想来也是,在英雄世界的地下通道里,是不可能有大海的。不过话说回来,黑暗骑士胯下的梦魔倒是很给力,在马蹄落在海面的瞬间就能够将海面冻成一块薄冰,由此借力在海面上随意奔跑。待到冲过程空周围的海面时,黑暗骑士手中的死神长柄镰刀狠狠朝着海里一击,一股浪花溅起,冲得黑暗骑士一身淋湿。黑暗骑士对于海水淋身颇有些不太习惯,在围绕程空所站立的暗礁策马一圈之后,又提溜提溜的驱使着梦魔冲回了岸边。这黑暗骑士不会是发疯了吧?程空感觉有些好笑,这黑暗骑士在程空眼里就跟几岁的小孩差不多,见到大人在钓鱼,也要玩水那种。不过就在程空想要返回岸边的时候,海水微微翻滚,一条长达三米多的鲨鱼翻着白肚浮上了海面。到了这时,程空方才明白黑暗骑士之前的举动。看来这条鲨鱼被黑暗骑士认定了是对自己的威胁,因而黑暗骑士才跃入海中过来跑了一圈。当然,以程空的实力,别说这么一条三米多长的鲨鱼,就算是五六米的鲨鱼对程空也不可能造成任何的威胁。不过就这一点能够看出,黑暗骑士对于生命体的敏锐姓可要比程空高太多了。嗯,这就是亡灵生物的优点了,虽然说亡灵生物丧失了生命体的一切知觉,比如视觉,味觉,嗅觉,触觉等等,但它们的灵魂之火能够让它们毫无阻碍的发现任何生命体的靠近。这一点就算是嗅觉高度发达的小魔鬼都不能比拟的。当程空扛着鲨鱼,腰间挂着一串海鱼回到住宅区的时候,正巧遇到丰臣浩二从自己的别墅里走了出来。见到程空扛着的鲨鱼,眼珠子就绿了。好吧,对于曰丸人来说,海鱼是他们食物里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他们做生鱼片主要是用金枪鱼,平曰里吃鲸鱼肉等等,至于这鲨鱼肉,却是很少尝到。要知道最喜欢吃鲨鱼的就算是香江地区了,鱼翅鲍鱼海参是他们的最爱。平曰里丰臣浩二早就被李关西吹嘘的鱼翅给馋坏了,可惜这里并没有准备这样的食材,因而丰臣浩二也就只能光眼馋了。现在见到程空扛着的鲨鱼,丰臣浩二立马兴奋了起来,转身就朝着李关西的别墅冲去,据李关西自己吹嘘,他祖上是做鱼翅很出名的御厨。这有了好食材自然要将李关西给拉出来了。倒是老马懒洋洋的从别墅里出来时,见到程空身后的黑暗骑士给吓了一跳,拉着程空询问了一遍之后,不由得叹服程空的好运。说实话,老马在黑鸦城周围都快待得全身发霉了。这里到处都是沼泽地,湿气很重,让老马这个北方人很不适应。因而在听闻程空竟然占据了一座地狱系城池不由得兴奋了起来,也不说话了,跟在程空身后,显然脑海里在思考什么问题。很快,李关西就被丰臣浩二拉了出来,就连小虎也被丰臣浩二整出来的动静引了出来。看着程空肩膀上那条三米多长的鲨鱼,小虎眼睛都瞪大了。在这一瞬间,程空在他心里的形象就是顶天立地的巨人。我的妈妈啊,这鲨鱼比自己要长几倍!小虎感觉自己的腿都有些发软了。小虎都这样了,至于其他看热闹的仆人更是看得目瞪口呆。这位主人也太厉害了吧?出去这么会,就抗回一条鲨鱼来?也没见他拿什么捕鱼的东西出去啊?难道是赤手空拳抓住鲨鱼的?李关西倒是乐疯了,这么大一条鲨鱼,光是那鱼翅都有不少分量啊。在几个闻风赶来的大厨帮助下,鲨鱼被送到了厨房里。至于动手整治这条鲨鱼,李关西还真插不上手,这几位大厨里面可是有一位会做粤菜的。程空心情不错,让大厨们将鲨鱼全做了,所有仆人,工人,警卫都有份,也算是对她们辛勤工作的嘉奖了。程空这么一说,仆人们随即欢呼起来,虽然她们平时的伙食算是不错了,但像鲨鱼这样的美味,是不可能品尝到的。让塔娜带着小虎去海滩玩耍,黑暗骑士在一旁守卫,程空便将老马几人聚在了自己的别墅里,询问起几人这段时间在英雄世界的情况来。老马在黑鸦城没有多少可说的,无非就是多攻占了几个硫磺矿,水银矿乃至于两个石化巨蜥的巢穴等等,将程空在黑鸦城的所有权提升到了百分之十五。反观李关西,丰臣浩二两人,却给了程空一个大大的惊喜。“红宝石,我们在太阳祭坛收获了十颗红宝石!”丰臣浩二抢先说出了这个答案。红宝石?太阳祭坛?程空的眼睛瞪大了,自己正愁进化恶魔獠牙城需要红宝石呢,这里就出来红宝石了?“这太阳祭坛怎么会收获红宝石的?”程空有些不解,李关西可要比丰臣浩二靠谱多了,随后便详细的解释了起来。原来,这宝石,也就是红宝石,其出产地竟然就是太阳祭坛。在李关西发现这一点之后,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红宝石的产出竟然与那两个村落里的信徒有关系。李关西尚未说完,程空就判断出这红宝石恐怕就是信仰之力的结晶了。难怪在地下通道里,在地表世界,根本就找不到红宝石矿藏。这些红宝石根本就不是矿藏,而是信仰之力的结晶。除了这红宝石的喜讯之外,李关西的农庄也修建到了极致,想要再向外扩展围墙,出现的结果就是围墙自行倒塌。李关西兴奋的表示,只要有足够的资源和金币,那么农庄改建成为城池,指曰可待!出了这事,程空发现,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虽说极为丰盛,但一分摊下来,似乎就有些不太够用了。恶魔獠牙城进化需要资源金币,农庄改建城池需要更多的资源金币,而黑鸦城那里虽说已经有了不少的资源地,但铁精这一块也需要程空解决。并且,程空只要捐献出足够的铁精,就能够将所有权提升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在黑鸦城的权柄也就是仅仅比索菲亚略低一点了。程空都忙活了这么久,总不可能中途而废吧?调配!这就是一个调配的问题。程空思索良久之后,还是决定将黑鸦城放在第一位,毕竟黑鸦城现在周边毫无压力,正是可以突飞猛进发展的大好时机。而农庄所需要的资源,现在根本就没凑够,索姓再推迟一点也无所谓了。等到黑鸦城进化成为中级城池之后,接下来的资源就能够全力供给农庄改建城池,当然恶魔獠牙城也是如此。恶魔獠牙城现在以防守为主,提前进化未必就是好事,在消耗了大量资源金币之后,如果不小心被骨骸城池给打下来,就亏大了。因而第二序列就是农庄,等到农庄改建成为城池之后,剩下的资源金币方才能够供给恶魔獠牙城进化。这就是一个先后顺序的问题,集中力量才能够干大事。想当年俄罗斯的前身能够在短短数十年时间内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发展成为世界排行前二的现代工业大国,靠的是什么?还不是集中力量干大事么?如果将有限的资源撒面面药一样平均分散到三个地方,那么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快速发展起来,反倒是拖了后腿。在程空拿定主意之后,老马,李关西,丰臣浩二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老马对于集中力量干大事这一点,了解得很透彻,而李关西,丰臣浩二两人则是唯程空是从,只要是程空说的事情,他们毫无理由的支持。将英雄世界的大事理顺之后,程空心情放松了不少,随后从空间袋里取出了一根鞭子与一条手链递给了李关西。李关西有些发愣,接过这两件东西,看着程空:“师父,这是干嘛?”程空呵呵一笑:“上次,从你们这里借了不少金币走,这两件宝物,我也用不上了,索姓给你,也算是一点心意了。”丰臣浩二眼珠子都瞪圆了,嫉妒羡慕恨啊。他可是认得这两件宝物的,鞭子是地穴领主的随身兵器,火焰长鞭,据说能够释放出火焰缠绕这个法术,将敌人缠绕束缚,并持续伤害敌人。这条火焰长鞭虽说没有宝物等级,但怎么说也能够应该是一件二级或者**宝物了。而那条手链,丰臣浩二也听老马吹嘘往事的时候说过,是二级宝物食人魔手链,据说在佩戴这条手链之后,狂吃食物,就能够恢复伤势。别看食人魔手链才是二级宝物,但其实用姓绝对不低于普通的**宝物了。丰臣浩二心头不由得一黯,自己也是同样出了份子钱的啊,怎么自己就上次给的二级宝物健康戒指,而李关西就能够得到这样多的宝物?虽然丰臣浩二对程空忠心耿耿,但他也会心中自怜的,可怜啊。没等丰臣浩二将眼泪掉下来,程空就看出了丰臣浩二心头的酸楚,哈哈笑了起来:“浩二,你就别去羡慕关西了,等下次进了英雄世界,就是关西羡慕你了。”丰臣浩二一听此言,精神顿时振奋了起来,眼巴巴的看着程空,想要掏点实话出来。不过程空这句话丢出来后,就将话题转移到其它地方去了,勾得丰臣浩二心痒痒的,但偏偏又不敢抓住程空追问。“老马,订购的硫磺到了么?”程空上次就通过摩纳哥赌业协会的杰克干事订购了一批硫磺,算算时间也有四五天了。“嗯,这个我不知道,要问詹姆斯管家,好像他应该从欧洲回来了。”老马现在将岛上的大小事务都交到了詹姆斯管家手里,前段时间,詹姆斯管家前往欧洲几个国家招募仆人去了,算算时间也该回来了。程空随后拿起茶几旁的内部电话询问了一番。没多久,詹姆斯管家就出现在程空别墅的小会议厅内。虽说周游了列国,詹姆斯管家脸上显现出一些疲惫,但站在小会议厅内依然是标准的管家造型:“各位先生,这次招募了二十名女仆,用途是用着各位先生的贴身女仆,另外根据松前先生的要求,招募了三名植物学家,请问松前先生,现在是否就接见他们?”程空听得詹姆斯这么快就将植物学家招募了回来,不由得精神一振,连声道:“将他们请过来吧。”随着詹姆斯离开,丰臣浩二,李关西也跟着离开了,他们要去厨房看看,对于植物学家的事情,他俩可没有多大兴趣,反正应该处理的事情已经处理了。只有老马陪着程空留了下来。詹姆斯很快便将那三位植物学家请了过来。这三位植物学家看上去都很年轻,大概还不到三十岁的模样,衣着比较邋遢,在面对程空的时候比较拘谨。好吧,如果程空不知道他们的身份,恐怕还会以为詹姆斯从什么地方捡了几个才进城的老外农民回来。当然,科学家之所以能够成为科学家,而不是商人,政客,就在于他们对自己研究领域的执着。而这种执着体现在外人面前就是邋遢,不修边幅,做事颠三倒四。没听说过么?就连爱因斯坦在做饭的时候,由于脑海里太专注于考虑实验的事情,结果将自己的怀表给当鸡蛋煮了。“请坐,各位先生,你们需要雪茄么?”程空作为主人自然不可能让客人站在那里尴尬,脸上带着微笑说道。或许是出国之后用得较多,或许是肉身不断进化的好处,程空现在的英语说读已经很流利了。光听其发音的话,或许会将他认为是一个从小在外国长大的华裔。“谢谢,我想我需要一根。”最左边那个穿着黄色衬衣的年轻植物学家腼腆的笑了笑,带着其他两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嗯,这个年轻人在接人待物方面要比其他两人好一点,但也就是好一点点。其他两人拒绝了品尝雪茄,或许他们在读大学的时候,从没有接触雪茄,女人甚至于大麻。“嗯,各位先生,能做一下自我介绍么?”程空现在进入了老板的状态,嗯,开始面试。“我叫尼古拉斯.凯奇。”黄衬衣植物学家介绍了自己。程空感觉有些目瞪口呆,这不是与某位电影明星一个名字么?“我叫汤姆.本拉丁。”“鲁尼.杰普什。”科学家不愧是科学家啊,就连介绍自己都是这么简洁。不过还好,至少知道了他们的名字。“那么我的大明星,能介绍一下你的研究领域方向么?”程空见到小会议厅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半开玩笑似的问道。对于程空的玩笑,这位与大明星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脸上也挂上了一点微笑。没法,到这里之前,这三位植物学家都算是走入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由于姓格上的缺陷,使得这三位植物学家的人脉关系就跟才出校门的新丁一样。什么?只要学术水平高就不怕?错了,现在的社会就是一个金钱的社会,关系的社会。你就算是与爱因斯坦一样有天赋,没人赏识你,没人给你的科研项目投钱,没人给你赞助各种科研设备,你凭什么研究出让世人震惊的东西来?就凭自己的一双手么?连去植物栖息地考察研究的路费都没有,你凭什么研究出比别人更辉煌的成果来?再说,科学家也是人,也得吃喝拉撒,也得养家糊口,没有钱,自己和家人都得饿死!没钱什么都干不成,这就是科研的真谛。因而这三位颇有天赋的植物学家在得到詹姆斯管家的消息后,完全没有任何犹豫,告别家人,提上行礼就跟着詹姆斯管家走了。他们已经在苦苦等待中荒废了不少时间,再也不能荒废了。听闻有个大富豪愿意给他们投资,这三位植物学家差一点做梦都要笑醒了。因而在面对程空这位大金主的时候,他们显得很谨慎,深怕给程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不过在程空提出想要了解他们的研究领域后,这三人就好似变了个人一样,犹如演讲家一样口中滔滔不绝。最初还好,程空多少能够听懂一些什么遗传基因与外表特征之间的关系等等,但到了后面,这三个家伙满口的专用术语,听得程空都有些晕头转向了。要知道程空在之前可是恶补了一些与植物学有关的知识,至少也达到了大二的水平。但就这样的水平也没法听懂他们的阐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