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美人”与“美”


               < ?v=2022"/>     众人思绪翻飞,眼前幕幕乍现,仿佛当年那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的景象,一一重现……     “哈哈哈…哈哈哈…”     “何人发笑?”     “后土…”     “后土是谁?无名小辈,也胆敢擅闯我苗土崖?”     “无事,无事,只是听闻你这苗土崖里死人多,所以,便想着来借几具…”     “大胆!你可知我这苗土崖里葬的都是什么人?”     “知道,正是知道,所以才要来借…”     “哼!大胆歹人,无理取闹,且先吃我三十锤!”     “哎,等等,等等,你若不肯借,不借便是了,我身子骨弱,可吃不下你那三十锤,别说三十锤,便是一锤,我也吃不下,哈哈哈…”     “既知如此,还不速去?”     “去?我虽怕锤子,可却不怕死人,更不会去…”     “如此说来,你还是想找死?”     “慢!话已至此,既然你不肯借我,那我请,如何?”     “请?”     “没错,请…”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哼!装神弄鬼!”     “各位前辈,既然嫌我后土情小面薄,那便屈尊,听我为众位前辈演奏一曲吧…”     “这…这是…幽篁琴…你…你是…住手…”     “嘿嘿…琴声已起,此时才教我住手,怕是有些晚了…”     “你!啊!”     ……     ……     “呦,你们好啊,我苗疆的各位将军,大祭司,还有…我控尸一脉的鼻祖…”     ……     ……     正月初三,小雨,梅山……     淅淅沥沥的小雨,飘了一整天,时至黄昏,小雨更盛,隐成烟雾,于丛林翠山间飘荡。     山脚下,一人踽踽独行,身后扛着一口硕大的棺材,棺尾曳地,比他的人还要高。     后土实在未曾想到,这梅山高逾万仞,险绝奇陡的名声,可真不是徒有虚名。     上山只有一条小路,立陡如剑,单人独行已属不易,更何况,他还扛着一口比他的人还要高的棺材,最最重要的是,这口棺材重逾千斤,以致他每行一步,都要耗费极大量的真气。     现在,不过半山腰,可他从黎明时分起爬山,到现在,日已西斜,也才只爬了一半,可他的整个人,却似已要虚脱一般,简直连半步都不愿再行。     后土朝山顶的方向望了一眼,眼中所见,唯有终年不散的云雾。     他轻叹一声,坐在登山石阶上,夕阳离他只有一臂之遥,他缓缓地伸出手,可转瞬之间,夕阳距他,却又变成万里,遥不可期,他缩了缩手指,笑了笑,低下头,云雾便在他身下,铺陈开来,他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     忽然,他长啸一声,霎时间,梅山震动,鸟兽惊散,他大笑三声,自背后取下石棺。     石棺落地,砸碎三个石阶,棺盖打开,一把古琴,满棺美酒。     随手取出一坛,横琴放于膝上,琴声起,鸟兽瞑,一边喝酒,一边抚琴,一边唱歌。     喝一口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美酒辛辣甘醇,曲子苍凉优美,歌声嘹亮悲怆。     若伯牙子期在世,定会携他,三人结拜,于山林清泉间,高山流水旁,弹琴吹箫,忘却人间。     酒喝罢,一曲毕,歌喉收,棺扛起,人远去……     这一走,便走到夕阳迟暮,月上柳梢。     月夜下的梅山,更显寂寥,山坡山脊,处处孤坟林立,鬼火点点,于山野间飘荡,蒿草遍地,分不出那是鬼火,亦或是萤火虫的光……     夜间山顶的风,清爽怡人,风中夹带着微凉露水的湿气,野花野草的芳香,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吸一口。     这时若是有一坛酒,把酒迎风,人生岂不快意快哉!     所幸后土有酒,且还随身携带,烈酒下肚,热辣呛人,灼人肺腑,后土站在坟头,望着满地泥泞,和自己那一双沾满脏泥与草屑的白鞋子,皱了皱眉头,环顾四周,竟无处落脚,更别提想稍坐片刻。     无奈之下,只得取下石棺,放在坟头。     石棺甚重,坟头立刻被夷为平地,后土一边坐在棺盖上,一边轻声念叨着:“鄙人后土,初登宝地,恰逢小雨,无处栖身,借汝坟头一坐,抱歉,抱歉!”     说罢,便又仰头看着那霁月,沐着清风去了。     说来也奇怪,在今日这阴雨连绵的日子,本该乌云浓密,可竟能看到明月当空,实属稀奇罕见。     可这些,后土都没有注意到,即便注意到,他也不会在意,他当然不会在意,因为,他一直在等一个人。     ……     ……     冷月兴,寒风住,那个人还是没有来……     后土又喝一口冷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     林梢影动,后土嘴角微挑,向后抛出一坛酒,道:“来了?”     “来了…”     身后的黑暗中,传出一声沉闷的应答,如磁铁相击,摄人心魄。     身后的黑暗中,缓步走出一人,面如冠玉,细眉飞扬,眼若寒星,一头乌黑的长发,既不束扎,也不拢起,就那样随意地披散着,遮住他大半脸庞,他便如画中走出的君子,仙气翩翩,气质如幽如兰,尤其是在月光下,脸色苍白,举动行止间,中规中矩,倒像是个尚未出阁的少女,仍显羞涩娇嗔。     只是现在,他的右手偏偏抓着一坛酒,修长纤白的手指,轻搭坛沿儿,举起酒坛,任凭酒水倾泻而下,入口,入喉,打湿衣裳。     美人与酒,自古以来便是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两样东西,现在,这两样绝美的东西,就这样赤裸裸地摆在世人面前,没有人可以不动心,哪怕是圣人也不能。     可后土却偏偏不去看他,在他的眼中,只有美酒,没有美人,如果真要他说,什么是这世间最美的东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他的“美人”,他亲手造出的“美人”。     美人都是有生命的,可真正能够让他驻足停留的,只有那些没有生命的“美人”,也并非只有美人,从小到大,他对于一切没有生命的东西,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他总是慧眼独到,能够发现那些已逝生命中的美,所以,他为了看清一只老鼠的“美”,便只有亲手杀掉那只老鼠,对于人,他也向来如此……     他自小便对尸体有着近乎狂热的迷恋,以至于病态。     他越是迷恋一个人,便越想得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的尸体。     所以,他越是喜爱一个人,便越会千方百计地杀死他,得到他的尸体,因为,只有尸体,才永远不会背叛他,远离他,对于这一点,尚处幼年时的后土,便已深知……     后土的童年,是极其悲惨与不幸的,苗疆赶尸一派的没落,族人的追杀,他从小便过惯了提心吊胆,颠沛流离的生活,亲眼目睹父亲的死亡,喷薄滚烫的血液,溅到他的脸上,娘亲的抛弃,在无数个东躲西藏,彻夜难眠的夜里,陪伴着他的,只有一只麻雀,一只麻雀的尸体。     麻雀是他捉来的,初时,麻雀总是想要逃跑,他便用绳子将麻雀拴在手上,可麻雀即便挣脱断了腿,也要飞翔。     那一夜,他亲手折断了麻雀的脖子,这一次,麻雀再也不会飞走了,他永远地留在了后土的身边,自那之后,后土便一直带着麻雀,直到麻雀腐烂,生蛆,终成一堆枯骨,他便将麻雀的枯骨干嚼了,生吞了,这样,这只麻雀一辈子就都会跟着他了,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从那时起,他便深信,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谎,只有尸体才不会背叛……     那一年,他只有九岁……(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六六闪读:www.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