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老僵尸的恋爱史,不然真的得扯出几十万字经来……)将臣这一说,就足足说了二三个小时。“第10个,是一个脾气和小月月很像的女孩儿,她好打抱不平,而且很刁蛮,很可爱。我和她遇见的时候,她14岁,已经被父母定好了亲事,准备要嫁给宰相大人的儿子了。那天夜里,我溜进她府里面,没想到她竟然没有睡着,瞧见了我,于是就对我一见钟情了…………(略3w字爱情史)……后来,她要我带她走,她说她无法和一个不爱的男人成亲生孩子,她愿意随我浪迹天涯。我问她: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并把獠牙亮给她看。我以为这样就能把她吓跑,没想到她却是早就知道了一般,面容无惧地对我说:我不怕你,若你是吸血僵尸,我便就给你找血来喝;若是找不到,我就把我的血给你喝。呵,那傻丫头,我早就不吸血了…………(再省略3w字爱情史)……我最后还是把她带走了,我知道,当我把她带在我身边,她就会离人类社会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再也回不去她原来的地方。她曾无数次对我许愿,说让我咬她一口,把她也变成吸血僵尸,这样她就能永生永世陪伴在我的身边了。但我始终没有答应她,不是为了什么狗血言情剧里说的那样,男主不忍心把女主从人变成僵尸。卧槽了个去的,那电视剧简直乱编!僵尸就是僵尸,人类就是人类,僵尸怎么可能会说因为对方是个人类就不舍得把她变得不是人呢?你们人编故事就是从人的角度出发,根本不从僵尸的角度出发,僵尸才不会觉得人类有什么可惜的呢。我不愿意把她变成僵尸,与我共享生命的原因是,我曾试过咬一个人,然而那个人最后疯了。吸血僵尸之所以是僵尸中最臭名昭彰的,那是因为吸血僵尸能保留理智的太少太少了。当我咬了她,她将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寿命,但同时,她也会变成一个只会喝血的疯子。那和亲手杀死她没有什么区别。……(继续省略3w字爱情史)……你们都知道的,其实我和阴曹地府并不合,一直以来,我都躲在黄泉1路里,隐姓改名叫‘小樋’,但是如果阴间那几位阎王知道我是将臣,估计就要派出阴兵来收拾我了。他们老想弄死超脱他们‘命运转盘’以外的东西。我正是如此。在我谈第10次恋爱的时候,阴间发现我的行踪了,阎王派出阴兵来杀我,我不是吹牛逼啊,那些阴兵真的都打不过我,如果他们真的能打得过我,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和你好好的讲故事了。等我揍完来追杀我的阴兵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她不见了。她被阴间捉走了。然后我就追去阴间了,没想到那是一个陷阱。阎王们逼我上诛仙台,我不上,就她上,两个之中必须要死一个。扯你妈的淡,阎王爷会讲个屁的仁义道德,灵魂在他们眼中毛球都不算,一切都是他们的游戏,任何人、任何灵魂于他们而言可有可无。我上去了。但是雷劈下来的时候,她却冲出来,掩护了我,被打得魂飞魄散,连一句诀别的话都来不及说。所以我才说电视剧里面真他喵的扯淡!要真的遇上那种状况,打死了就打死了,怎么可能还留着人下来煽情呢?就算能活下来,你含着一口血看看你能把话说清楚不?事情大概就这样了。她死了之后,我撕心裂肺,发了狂,逃出了阴间。最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世间,改了名字,以后就再也没有谈过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