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在一天一天的过, 每天除了陪小应还是陪小应, 现在就算是在宫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敢粘在我身上蹭, 于是, 我成了名副其实的男宠, 不知有多少人背地里吐我口水,当着我却把自己的脸给我唾。
走上石桥面, 情不自禁的停住了脚步, 手扶着白玉雕花护栏,将目光投向了那潺潺流过的河水。河水很清, 可以清晰的看到河底那光滑的卵石, 和正在无拘无束流动着的各色鲤鱼。一阵轻风抚面而来,河岸上两排嫩绿垂柳妩媚的摇动腰肢, 仿佛也在想同我怀里的美人争比一下谁更有风情。
小应靠在我身上满足的笑着, 他开心我就放心。只是那件事已经不能在拖了, 明天, 小应要陪他父皇出城,原本定好的祭天仪式因为皇上龙体欠安而一拖在拖,宫里的天文官说无论如何都不能拖到清明之后。我当然也要一同前往,小应怎会留我一人在这没有男人只有女人的笼子里, 我打听过了, 阳冥山距皇陵也就一天的路程, 而小应陪皇上沐浴祭天没个三天三夜肯定关在里面, 这样一来我肯定就有机会下手了。
摸摸腰上佩带的五彩锦囊, 突然佩服起自己来, 竟从河豚的身上受到启发提炼出了河豚毒素,只要服用一点点。中毒后,潜伏期短、病亡率百分之百,吸收后迅速作用于末梢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通俗一点的说,服用的人首先会感觉脑子不太清楚,然后是四肢麻痹,然后在彻底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呼吸衰竭而死。这是我唯一能为仙羡做的事了,尽量让他毫无痛苦的死去,这样至少可以让我这个鳄鱼心肠的坏人做梦梦到他时,不至于被他的恐怖样子给吓到。
一切按计划进行,小应相当相当相当不情愿的和他老子关进里圣堂,当然,为了劝服他我可没少废工夫,甚至诅咒发誓,连下辈子的工资卡也要交给他保管了。
一下山就很好运的搭了辆顺风车,但马车走到皇陵的山脚就上了岔道。最后还是靠我的十一路爬上的山。
山顶风景秀丽环境空幽,比我想象中的狂风卷竹筐的惨淡景象实在要好太多了,而且还有几十个太监宫女伺候着,又比我想象中穿着破衣破鞋用凄惨的背影对着我扫荒院的景象好上太多太多了。
一身太医院的官服,使得守门的侍卫以为我是皇上派来为王爷检查身体的,很顺利就进到里面并在一处繁花似锦的院子里看到他。
“仙羡,你还好吧。”躺椅上正闭目养神晒太阳的某人猛地一下睁开双眼,死死盯着我猛瞧,直到我在了他身边才相信我是真的来看他了。
“真的是你!”仙羡开心的从躺椅上起来搂着我肩膀直晃当:“还以为是在梦里!唉~~!”
还是第一次看到仙羡惊喜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道:“怎么,看到我好象很失望似的,唉声叹气地连杯水都不给,早知如此我就不来了。”
“别走。”说着就拉我入怀。
算了,让他抱抱吧,最后一次了,仙羡,我真的真的很抱歉,你一定不要原谅我,你恨我,我还能更好受些。
仙羡抱了会儿,也知道自己太激动失了常态,尴尬的放开我,随即带着我游览皇陵建筑,其实我觉得这里更像个世外桃园,围绕在身边的空气和花香让人头清目明,是个隐世的好地方。一路上的美好风景配合着仙羡恰到好处的讲解,不知不觉竟到黄昏,看着山际边落得只剩下一半的太阳,身后无数的灯火将皇陵照得通明,深紫色的苍穹慢慢变成了深暗的蓝色,看来今天赶回去是肯定不成了。
回到正厅,原来仙羡早已令人吩咐好酒菜。肚子真的是饿了,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天,只吃了几口点心就晕得什么都吃不下了,见到仙羡一时悲喜交加,也就把祭五脏庙这岔给忘到脑后,游山玩水时已是饿到麻木,现在对着美酒佳肴,实在是受不了了。可是,还是要在百嚼之间找机会把药给...
脸色白得吓人的太监们如浮云般进进出出,不一会桌上就摆满了食物,小小几碟是头菜,都是切得极细的丝缕,泛着绿的,红的,黄的,亮晶晶的油光,明艳照人。接下来是主菜,几乎全以鱼肉为主,用围着金边的雪白瓷器盛着,娇嫩诱人的粉红色火腿簇拥着一只明黄色雕工精美的凤凰,就十月里开的漫天飞舞的银杏叶子,嫩黄嫩黄。满桌菜肴里最吸引我的还是那条暗红色的红烩桂鱼,那娇艳的色泽在烛火的照映下闪着诱人的光泽,斑驳的鱼身周围还配着嫩绿的香菜叶子,碧绿清翠,煞是好看,让我看了口水直下三千尺。
菜是美的,即使不吃光是看着,也是能吃下二两米饭,怪不得自古以来,无数英雄为争皇位把命抛,就冲这一桌子菜,也够我仰慕皇室好几天了。
仙羡坐在我旁边不停给我夹菜,看到他举起一个鲜红色的酒坛准备给我倒酒时,立刻把手盖在杯子上抱歉的说道:“你知道我不喝酒的。”
仙羡温柔的将我盖在杯子上的手拿开,冲我笑道:“喝点吧,这酒不醉人的!”
“酒哪有不醉人的,别骗我了。”
“记得我们在脊梁城的最后一次见面,那天正好是我二十五岁生日,我当时给你喝的就是这坛美人吟,你还喝了不少,可也没醉不是吗?”
“啊!上次喝的是美人吟?”惊奇盯着他手中的红色酒坛,难怪那么眼熟。
“所以你放心的喝好了,真要醉了!反正今晚也是走不了的。不过你的酒量还真是——”说着就不言语了,只是抿着嘴角对我笑。
敢嘲笑我的酒量,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刻回敬了过去:
“对哦,这是皇上赐给你大婚之日喝的,要是把你喝醉了,还怎么洞房?!”
仙羡笑容顿时一僵,但还是给我满上了一杯酒。察觉到自己失言了,他现在被贬,还怎么大婚。想到此,赶紧转移话题,要把气氛调动起来才行。
“诶!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喝醉了会咬人?”
仙羡点了点头。
“那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为什么我会知道我喝醉了会咬人?”
仙羡又摇了摇头。好!上钩了。端起杯子,跟他绘声绘色说起了往事。
“记得我那时才七八岁大,还没这桌子高,一次放学回来闲着没事就把我老爹烧鱼用的黄酒给喝了,结果喝得晕晕忽忽竟把我们大院里看门的那条,号称十里八街闻风丧胆野猫客星小偷见愁的大狼狗给咬成了局部斑秃,当时那盛况啊!好几个街坊拉都拉不开,最后那狼狗只要一看到我远远地就夹着尾巴到处躲,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喝醉了是要咬活物的。这也是我小时侯做过最好玩的事了。你呢?生在皇宫,小时候一定有什么好玩儿的事情吧!作为交换,你也给我说说吧!”
仙羡品了一口酒,笑着说道:“我小时候除了念书就没别的了,那时没什么人理我,我也不想理人,兰花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么无聊啊,那你一定过的很没意思了,读书是最闷的事情了,我小时候就经常逃课,其实从学校爬出来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做,但就是不想在学堂里呆着。比起上学,我倒更宁愿跑到农民的菜园里挖花生,或者是摘牵牛花,你知道吗,我小时听说牵牛花又叫摔碗碗花,搞得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去摘它。现在想起来小时候还真是好骗啊!呵呵!”
“我从小就喜欢兰花,喜欢它的姿态,翠绿的叶堆里伸出长长的一根花经,开满一串美丽的花朵,花叶互不相扰,却又搭配的恰倒好处,就算花开之时无人欣赏,就算和整个御花园的牡丹芙蓉之流地格格不入,我也是惟独喜欢的。”
“对了!说起你的那些兰花,我在太医院的寝室已经重新修建好了,所以我把把它们全都搬到了我屋。
天啊!不搬还不知道,一搬吓一跳!那么~~~多的兰花,把我整个寝室外加厅堂外加对面空出的房间全都摆满了。搞得我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晚上起夜也要先点盏灯生怕踩到它们,还有,你一定不相信,我送你的那盆韭菜竟然开花了,是深红色的花瓣,花心却是粉黄的,两种颜色搭配一起竟是说不出的好看,这次本看你原本想着把它抱来给你看看,可又怕其他的兰花吃醋 ,所以我就一个人来了,呵呵,你不介意吧!”
“怎么会,你是特别的。”仙羡开心的看着的眼睛,感觉他很高兴和我说话。
“不介意就好,其实还有盆粉红色的兰花最近不太精神,所以我把它搬到茅房补补去了,你不介意吧!”
看仙羡嘴角似乎在抽筋,不过很快就好,夹了块鱼到我碗里,连声说着:“没事,没事!”
看他喝了好几杯都没事,也壮着胆子将酒杯移到嘴边慢慢抿上一口,那幽香醇厚的芬芳从我的舌尖、鼻腔一直滑落到我的胃,在从胸腔里冲出一股狠劲儿陶醉着我的整个大脑,真是好酒!满意一笑,懒懒开口:“知道吗?在来的路上还以为你会郁郁寡欢,愁眉苦脸呢!没想到你在这过的比神仙都逍遥,置这一桌酒菜的银子,够我吃一个年还来个回,看来我是杞人忧天了。”
仙羡自嘲一笑没有回答自己好还是不好,撩起袖口,手指灵活的将鱼脸上最嫩的肉夹了下来,轻轻放到我碗里,双眼含笑示意我趁热吃下。
“仙羡!你怎么这么老实的窝在这里,这可不象你的性格,小应在外面大手大脚花国库里的钱,前段时间说是上供的莲子熬汤泛苦味,硬是让皇上在城郊二十里外划了块土给他,说是要把那里挖成湖泊,要自己种荷花吃莲子!再这么下去,你就不怕他把国库给败光?”
“让他去吧!要真能被他给败光,也算他能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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