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尽欢乐呵呵地看着哈斯木,问道:“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哈斯木正色说道:“当然。”吴尽欢说道:“你刚才不是说过嘛,即便成功救出了人质,我们也很难逃得出开布尔山,你还要跟我们一起去?”哈斯木笑了笑,说道:“老大派我过来,就是让我协助吴先生的,不管吴先生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没得选择,只能服从。”特工也是军人,是军人就得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吴尽欢点点头,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哈斯木想了想,说道:“等天黑我们再进山吧!”白天进山,目标太大,容易被对方发现行踪,生出警觉。吴尽欢没有意见,点点头,对车内众人说道:“我们先回酒店休息,晚上动身。”吴尽欢等人返回酒店,睡了一觉。哈斯木没有去酒店,等吴尽欢等人醒来的时候,哈斯木才来到酒店和他们汇合,同时还提着两只大帆布包。看着他提着的帆布包又大又沉重,吴尽欢好奇地问道:“里面装着什么?”哈斯木说道:“一些我们能用得上的装备。”吴尽欢也没有再多问,与众人乘坐迈哈勃布的车子,离开白城,去往开布尔山。一路无话,在哈斯木的指引下,汽车沿着一条崎岖不平的山路,进入山区。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程,哈斯木拍拍迈哈勃布的肩膀,说道:“兄弟,就停在这里吧!”等迈哈勃布停下车子后,他对吴尽欢解释道:“我们得步行进山,不然开着车子,太容易暴露行迹了。”见吴尽欢点了头,他拿起一只帆布包,打开,里面装着的都是一套套的土黄色迷彩作战服,以及耳挂式的对讲机。开布尔山区和巴国别的地方一样,都是黄土地,青草看不到多少,大多都是黄色的枯草和黄色的矮灌木丛。在这样的地方行动,黄色的迷彩服最适合隐藏。哈斯木把作战服一套一套的拿出来,分发给众人,说道:“大家把作战服都换上,然后再调试对讲机”稍顿,他又深吸口气,面色凝重地提醒道:“行动的时候,我们的动作一定要快,能救出几人就救出几人,速战速决,只有这样,我们和救出的人质才有机会逃出开布尔山。只要成功撤回到白城,有了政府军的庇护,我们的处境也就安全了。”没有人接话,大家都是边听边换衣服。迈哈勃布挠挠头发,抚着自己的胸口,小声说道:“哈斯木,你似乎忘了我的作战服。”哈斯木看了他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吴尽欢解释道:“迈哈勃布,你没有受过训练,不能和我们一起行动。”迈哈勃布正色说道:“吴先生,我可以的,我会开枪!”吴尽欢说道:“与恐怖分子作战,不是光会开枪就行,还要打得精准,更重要的是,得会保护自己,能让自己活下来。”所有上过战场的人都会牢牢记住一句至理名言,在战场上谁才是真正的胜利者?不是作战获胜的那一方,而是能活着走下战场的人。迈哈勃布很清楚自己的本事,听完吴尽欢的话,他垂下头,面露黯然之色。吴尽欢拍下他的胳膊,说道:“你既然愿意为我做事,我就得为你的生命负责,这次的行动,我无法分心照顾你,所以,我只能让你留下来。”迈哈勃布挠挠头,说道:“吴先生,我留在这里做接应,等你们回来!”还没等吴尽欢说话,哈斯木沉声说道:“不行!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按照原路返回,你留在这里,等到的很可能不是我们,而是恐怖分子!”“我……”“回白城等我们的消息。”吴尽欢说道:“放心,只要我能活着回来,我一定带你去中国!”说着话,他又冲着迈哈勃布笑了笑,扫视周围的众人,问道:“都准备好了吗?”众人齐齐点下头,吴尽欢不再停留,推开车门,走了出去。哈斯木在前领路,吴尽欢等人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他们每个人之间的间距基本都保持在五、六米左右。这样的间距,是为了确保一颗手雷或者地雷无法同时炸到两个人,这也是在现代化战争中正规作战时士兵之间的基本间距。像电影电视中演到的人挨着人的密集冲锋,只有在冷兵器时期才会那么作战,在火器横行的战场上,这样的冲锋,无异于在找死。他们不敢走山路,只能在山坡上穿行,不仅速度缓慢,而且极为耗费体力。最先坚持不住的就是吴尽欢,体力问题,也一直都是他的致命伤。见他已有些坚持不住,在前开路的哈斯木只能折返回来,让大家原地休息。他拿出地图,在微型手电照了照,皱着眉头说道:“今晚我们走不到沙巴德山谷,在天亮之前,我们得争取走到这个地方,隐藏起来,等到天黑之后再行动。”说话时,他手指在地图上划了划。在地图山看,好像进入开布尔山之后,走不出多远就能抵达沙巴德山谷,不过,在地图看到的是直线距离,实际上,真走起来可没那么容易。吴尽欢坐在地上,喘息了一会,然后深吸口气,站起身形,说道:“我休息好了,我们继续赶路。”哈斯木担忧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多说什么,收起地图,继续在前领路。他得到的信息是,吴尽欢在军营中有接受过特种训练,按理说,他的体力不至于这么差才对,可现在来看,他的体能还不如他们当中那个唯一的姑娘洪云芸呢!这一晚,他们走走停停,基本没做过长时间的休息,终于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哈斯木定下的目标点。这里是一大片开布尔山区内不太常见的树林,树木长得很茂盛,适合隐藏。看到前方的树林,再举头望望天边的鱼肚白,哈斯木忍不住暗暗松了口气,总算是赶到了这里,不然他们在白天根本没地方躲没地方藏,想安稳的休息都不可能。他兴奋地大步流星地树林里走去,进入树林,他刚走出没两步,肩头突然一紧,被人从背后牢牢抓住。他身子僵硬,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扭转回头,只见站于自己身后的人正是吴尽欢。此时,吴尽欢的面色白得吓人,满头满脸的汗珠子,身上的衣服都快被汗水浸透了。他看了一眼哈斯木,然后拉着他的肩膀,慢慢往回退,接着,他蹲下身形,摘掉手套,用手指轻轻的往上托。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楚,原来在两颗树木之间,竟然还横着一根细细的银线,距离地面有二十公分高,刚好能碰到人的小腿。吴尽欢托着银线,手指缓缓的向一侧移动。摸到尽头,定睛再看,树干的侧方系着两颗手雷,手雷的拉环都与银线相连。如果刚才不是吴尽欢及时拉住哈斯木,任凭他走过去,那两颗手雷一旦被引爆,就算不把哈斯木炸死,也得把跟在他后面的金炸死。最关键的是,两颗手雷的爆炸,也就彻底暴露了他们的行迹,对方必然有所警觉,要么把人质转移走,要么在前方给他们设下天罗地网,但不管是哪一种结果,对于他们来说都很要命。哈斯木在吴尽欢的身边蹲了下来,看着这根细细的银线,他吞了口唾沫,喃喃说道:“吴先生,你救了我一命!”吴尽欢眯了眯眼睛,回头对众人说道:“大家注意,林立里设有诡雷,大家按照前面人的脚步走。”说着话,他转头问道:“哈斯木,有匕首吗?”哈斯木答应一声,拉起裤腿,抽出匕首,递给吴尽欢。后者抬起腿来,小心翼翼地越过银线,同时说道:“阿斯木,提醒大家注意。”说话的同时,他慢慢趴在地上,用匕首在地面上一下一下的插着。树林中相对潮湿,土质松软,匕首插入泥土当中,一旦触碰到硬物,那十有八九就是地雷了。哈斯木跟在吴尽欢的后面,小声说道:“以前这里没有埋过地雷,这里本不属于雷区。”“以前不是,但现在是了,也不要太低估恐怖分子的智商。”恐怖分子是宗教的狂热者没错,但能和全世界为敌的狂热者,又能笨到哪去?正说着话,吴尽欢的匕首在泥土中突然触到硬物。他用匕首慢慢把泥土挖开一块,下面显露出深绿色的金属边缘。吴尽欢将土又挖开一些,让地雷的大半显露出来。而后他侧了侧身,向身后的哈斯木甩下头。哈斯木凑到近前,眯缝着眼镜细看,喃喃说道:“是T95反步兵地雷。”现代地雷大体就分为两种,一种是触发式的,一种是激光感应式的。踩到感应式的,算比较幸运,没的只是一只脚而已,若踩到了触发式的,尤其是像T95反步兵地雷这种,基本就宣告死亡了。想通过快速跳跃来躲避地雷,那是神话,在脚离开地雷的刹那,地雷的内胆会瞬发弹起,在距离地面一米八的高度爆炸,内含的钢珠360度无死角的向四周弹射,速度为每秒一千米,神仙也躲避过去,铁人也得被打成筛子。吴尽欢端详了片刻,将他挖开的浮土又慢慢盖了回去,把地面上的浮土抚平,又盖上碎叶子、烂草梗,然后绕过地雷,继续以匕首探路,向前缓缓爬行。从树林的边缘,爬到树林的中央,吴尽欢共探出来三枚反步兵地雷。他发现了地雷,但并没有排除地雷,其一,排雷的工作不是他的职责,其二,他一旦排了雷,被对方发现端倪,就等于暴露了自己。在树林的中央,众人纷纷依靠着树干坐了下来,吴尽欢拿着水壶,咕咚咚地连灌了大半壶的水。汗珠子顺着他的鼻尖和下巴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哈斯木走到他的身旁,坐了下来,问道:“吴先生,你的身体怎么样?还能坚持吗?”或许是惊叹他的警觉,或许是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哈斯木说话的语气没变,但看向吴尽欢的眼神却多出几分由衷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