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乱战
乱石林立,杂木遍地的谷底,两伙不期而遇的探马互相对视了三秒。
和身旁另外两个见识广博的护卫不同,一直待在天津卫的梅抚西,今天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真鞑子。
同样呈品字形站位的三个鞑兵,为首一人身材矮壮,满脸横肉,神情精悍,泛着青光的头皮上留着鞑子标志性的猪尾巴。
此人上身穿一件灰色的对襟皮袄,下身套着肥大的红色棉裤,马后挂着弓囊,腰系长刀,拇指上套着铁扳指,浑身上下都写满了精锐二字。
跟在青皮鞑子身后的,是两个戴着毡帽,身穿皮袍,皮肤黝黑粗糙,同样控弦配刀的骑兵。
在梅抚西三人确定了来者身份的同时,对面三骑第一时间也开始了行动:呼喝驾喊声中,那三人同时开始催马往这边缓步走来。
之所以缓步,是因为两山之间的谷底到处都是乱石和杂树,马儿必须要找准落脚地才能前行。
“副队,打枪!”
就在这时,始终没有发出动作和指令的梅抚西,被身边的队员拍了下胳膊。
“啊,是,打枪。”猛然间惊醒的年轻人,这时急忙取下后背上的二八大盖,开始掏出子弹准备上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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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经验这种东西,是一定要亲自体验过之后,士兵才会蜕变。
像梅抚西这种人,即便是从小就按照将种的路子来培养,技艺超群军略无双一身火化带闪电,然而没有真正上阵体验过残酷的生死氛围,始终是年轻人的软肋。
所以刚才在看到三个真鞑的那一刻,年轻人呆住了。
这一刻,自天启年以来鞑子在正面战场上的赫赫威名,还有在各地残杀明人的凶残恶名,以及“满万不可敌”这种黑暗鸡汤,统统在年轻人的脑海中开始发酵。
梅抚西就像一个季前赛准备十足,上了正赛却发懵的新秀一样,平时的所学全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杂七杂八的胡思乱想。
直到旁边队员提醒他,梅抚西这才从发懵状态中惊醒过来,急匆匆准备射击。
科技改变战术。
对于三个鞑兵来说,他们最远的攻击距离也不过是五十米。事实上想要弓箭能对全神贯注的敌人产生效果,那最好将双方的距离拉近到二十米之内。
所以三个鞑兵第一时间就开始催马前进。
而小队这边由于有梅抚西的一杆枪在,所以三人不用前进,两个队员这时拔出了刀,静等梅抚西开枪。
“嘭”的一声后,枪管冒出一股白烟,打偏了......
满脸涨红的梅抚西赶紧送弹上膛,同时用牙齿狠狠咬了一口舌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集中注意力。
当三个鞑兵突进到二百米距离上时,梅抚西的第二枪命中了青皮鞑子......坐下的战马。
射人先射马,梅抚西终归没有忘记教官的话。像他这种训练时间不长的火枪手,在二百米的距离上,射马是最佳选择。
至于命中一个晃动的人头,那都是电影看多了。这时候除非有专业士兵用装了瞄准镜的突击步枪打出连发,否则很难击中人头。
被铅弹命中的蒙古骏马当场人立而起,将背上的骑士甩了下去。
跟在后边的两个毡帽鞑子见此情景不由得大吃一惊。然而久经战阵的鞑兵下一刻迅速反应了过来,两人随即大声呼喝,绕开死马,毫不犹豫地催马开始加速冲击。
经历过多场战阵的鞑兵经验丰富。虽说没有料到对手的火枪射程如此之远,但是两人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最正确的应对:加速冲击,趁敌方装弹时拉近距离。
一枪打中敌方坐骑后,梅抚西精神一振,之前的紧张感消失了不少。这时候他腿也不抖了,脸色也变正常了,一手从腰间弹袋中取出铅弹和火帽,给步枪上膛,开始下一次瞄准。
然而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了。
两个毡帽鞑子这时已经学了乖。他们不但全身缩在马后,而且特意借助着大石和树木的掩护,精准控制着马匹往这边赶来。
这时候梅抚西的枪法就有点跟不上了。说到底他也只是经过了短期射击训练的菜鸟,无论是训练时长还是消耗子弹的数目,都远远没有达到普通新兵的标准。
所以他后面两枪都差了准头。对于不再匀速前进,而且左拐右绕的敌骑,两枪都打在了树干和石头上。而对面的鞑骑每躲开一枪后,就能突进五六十米。
冬日的薄阳下,两个鞑兵就这样紧催着胯下战马,踩踏着残雪在一步步靠近。看似单调的马蹄声愈来愈令人窒息,残酷的杀戮氛围令人喘不过气来。
而这边的小队成员,现在连来者的面目都看得一清二楚了:低颅阔面,眼角狭长——蒙古人。
当两个戴着毡帽的蒙八旗突进到了前方四十米距离时,梅抚西今天的第二次命中终于姗姗到来:一个蒙兵的右肩被铅弹擦过,顿时血流如注,丢开了已经提在手中的马刀。
由于这杆二八大盖的存在,导致两个蒙兵被迫改变了常规战术。正常来说,突进到五十米后双方应该停马,互相先比较几轮箭术再说。之后才会根据情况进入肉搏战——箭术弱的一方会主动发起攻击。
然而在这杆可怕的鸟铳面前,两个蒙人没办法停马,所以弓箭也失去了作用。
至于所谓的骑射,那是在大部队施展覆盖射击时,所有骑兵对准一个大致方向抛射出去的。具体到一个单兵在这种局面下,想要在颠簸奔跑的马背上精准射击,那都是搞笑的,只有电影会这么演。
这就是受伤蒙人丢掉马刀的原因:在确定对手的鸟铳威力巨大后,两人便提前抽出了刀准备肉搏,然后受伤,然后丢刀......钉子和马蹄铁的故事说得就是这个,小细节滚雪球决定成败。
就在受伤蒙兵用左手抽出腰间短刀,继续咬牙冲锋时,梅抚西身旁两个队员同时发一声喊,对冲了上去。
这两人之前常年护卫商队跑口外,和各路蒙古马匪都厮杀过,手底下早就有了人命,所以对于骑战十分精通。
眼下双方的距离已经拉近到三十米以内,蒙古兵用不了几秒就能冲到面前。这个时候,如果不对冲肉搏的话,己方将失去马匹的冲击势能——梅抚西明显不值得依靠,两个队员不能赌他在几秒内杀死对手。
当两个队员挥刀冲出去后,梅抚西手中的火枪便没用了。
背起枪,对着自个狠狠骂了一句“蠢材”后,梅抚西咬牙抽出马刀,同样催马冲了过去。
对冲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两个队员刚刚把马速提起来,四骑已经开始错蹬。
就在这一刻,四把刀同时“砍”了下去。
骑兵在交错砍人时其实根本不用费力,更多是摆好马刀角度,等待对手自己撞上来:依靠马匹的冲力可以轻松割断对手的脖子或者手臂。
四马错蹬之后,双方迅速分开。
战果是很明显的:之前用左手拿着短刀的蒙兵,他的胳膊已经飞了起来,血浆飘舞,就像史蒂芬周的那道鲜花拔丝一样在空中划出了轨迹。
另外一对交手者打出了平手局,双方在空中对辗一刀,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这时候蒙古兵就有些坐腊了:刚刚和对手拼了一刀,身体在马上还没有恢复平衡时,梅抚西已经赶了过来,顺势又是一刀。
蒙古兵高超的骑术和精湛的技艺救了自己一命。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他索性脱开右脚马镫,借助大腿一甩之力将身体后摆,弹起的手臂精准挥动,险险和梅抚西又对了一刀。
第一回合结束:明人方大优,形成了三对一之势。
断臂的蒙人此刻已经是废物了:颠簸的战马令他伤口大量喷出血液,失去了武器的独臂侠,已经在马上摇摇欲坠,随时就要栽倒。
给了马匹不到十米的缓冲距离后,两个队员勒住马缰,呦呵掉头,举起染血长刀,一左一右对准健康的那个蒙兵冲去。
蒙兵这时同样掉过马头,狂吼一声后催马迎了过来。
动作慢了一拍的梅抚西,这时正在勒缰掉头。他已经想好了,等双方再错一次蹬后,即便蒙兵不死,射击角度也有了,他打算转过马头后就取枪瞄准。
下一刻,梅抚西愣住了。
人类在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中,用无数次的经验教训在基因上篆刻了一道本能:面对生死一瞬的猛兽、敌人或是危机场面时,不动,或者说吓傻,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这时转身逃跑,那么猛兽一定会从背后扑过来——从背后扑倒猎物同样是猛兽的本能。
如果迎上去搏斗,还是必死之局。
只有不动,营造出一个双方对峙的局面,或许还能等来一线生机。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遇到生死危机前会吓傻的原因:基因里刻好的。
梅抚西这时就吓傻了——就在他左侧十米远的一颗大石旁,那个一身横肉,矮壮敦实的青皮鞑子,已经拉满了手中弓。灰黑色的精铁箭头闪着寒光,一如鞑子那冷漠的,看死人般的眼神一样。
下一刻,弓弦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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