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也不知道厉御风到底喜欢她什么!
唐筝抬起头,就看到一张令人厌恶的面孔。
厉南浔穿着一身银灰色吊带小礼服,手里举着香槟杯,笑盈盈站在那里。
朱迪站在她身后,也穿着件抹胸小裙子,看上去又纯又欲。而看两人的站位,俨然是厉南浔的小跟班。
“大嫂”,厉南浔继续恭维着:“你今天可真漂亮,平时也应该多出来参加一下这种场合。”
唐筝微微一笑,声音很轻地用中文说道:“管好你自己吧!”
不管是随口一说,还是善意提醒,她都不接受——
又不是不知道厉南浔是个什么样的人,唐筝也就懒得在外人面前做戏。
再说,周边多半是白人,不太听得懂她在说什么。
只晓得厉南浔的神色有片刻的尴尬,也权当是厉家的家务事。
倒是厉御风,有些无奈地看了唐筝一眼:这位大小姐还真是不给人面子!
不过,他依然很喜欢!
“筝筝,我们去那边看看!”
厉御风说着,将唐筝带离了原地。
社交场上的一切,唐筝早已驾轻就熟。陪着厉御风应酬起来,也能做到游刃有余。
尤其是在语言方面,她早已经练就了一口标准的法语和德语。即便是到了如此场合,也丝毫不露怯。
“累不累?”
应酬了会儿,厉御风才问,随即伸手指了指附近的休息去:“要不要去那边休息一下?”
唐筝点了点头,先朝着那边走去,挑了个角落里的沙发坐了下来。
她脚上穿着的还是高跟鞋,不能站太久,不然脚会肿——
厉御风自然深谙她的这一属性,待她坐下来之后,帮她拿了杯苏打柠檬水过来,说:“今天我们早点回去休息。”
唐筝说:“还是看伯母的意思吧。”
三人行,她是长辈,自然要尊重她一点。
说完,唐筝低头喝起自己的水来。
一件外套忽然落到了她的肩膀上,她抬起头,刚好对上厉御风的视线。
“有点冷”,他微笑了下,温声说:“别冻着了。”
唐筝确实感觉到冷了,她今天穿着的是吊带长裙,肩膀和双臂都露在外面。
苏黎世这边的温度比榕城低很多,尤其到了晚上。会场里的空调温度有些偏低,她胳膊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厉御风的外套,对于她而言,倒是一场及时雨。
他也在她身边的位置上坐下来,说:“你要是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回头我和母亲说,让她尽量不要拉着你一起出来应酬。”
唐筝淡淡道:“没关系的……”
“你对她真是迁就!”
厉御风说完,苦笑了下,转头看着她:“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的待遇!”
唐筝默默地喝了口水,没有说话,心里倒是忍不住吐槽:这人吃起醋来还真是毫无底线,连他生母的醋,他竟然也能吃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之后,有人过来和厉御风聊天,似乎有生意上的事情要商量。
他便看了唐筝一眼,道:“你在这里稍微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唐筝嗯了声,目送着他和几个男人进了的休息室。
耳根子终于清净下来。
唐筝靠在沙发上,摆弄着手中的红酒杯打发时间。他西装外套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硌到了她,让她感到有些不舒服。
拿出来一看,是一盒香烟。
铁质的外盒,上面印着繁复漂亮的花纹。打开来,是一排整整齐齐的烟卷,看得唐筝有些眼馋。
好久没有吸烟了,虽然她并没有烟瘾,但是眼下,吸烟仿佛也十八个不错的,可以打发时间的方式。
于是,带上他的烟盒和打火机。
厉御风的香烟是薄荷味的,味道清洌,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以前就见他吸过。
唐筝有个比较矫情的毛病,就是自己可以吸烟,但是别人吸烟的味道,就会令她有些受不了。为此,厉御风老是批评她太霸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然后将已经点燃的香烟熄灭掉。
她经常能从他身上嗅到这个味道,混杂着他常用的冥府之路的香水味。
闻得久了,这味道也像是刻在了基因里,轻而易举地便能感知到。
唐筝最近经常在想,她为什么会不喜欢厉御风呢?
明明他那么帅,那么暖,对她又那么好——
这世上大概没有几个人,会像厉御风那样对她,为她花时间花心思。
就连他出现的时机,都恰到好处。
她是在绝境中遇上他的,也因为遇到他,她眼前的绝境,变成了柳暗花明又一村。
她有了尊严,有了智谋和勇气,有了所有该有的——
但是,她从来不敢肖想过他的爱情!
除了不敢,还有惧怕。
因为他见过她最卑微最狼狈的时候,她所有落魄丑陋的样子,她自己都宁愿忘掉,可偏偏他都见过,也都记得。
她经常忍不住去想:他看到她穿着小礼服,站在豪华会场里收放自如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曾经她穿着囚服,没有尊严,唯唯诺诺的样子——
不敢想!
越想越不敢想,她在他眼中,曾经那般的丑陋,愚蠢,连一个乞丐都不如。
乞丐起码还有自由,而她却曾经锒铛入狱。
自卑到了极致,便成了自负!
还是江驰好,初次见面,她就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和师父一起坐在高档茶餐厅里,谈笑风生,游刃有余。
他不曾亲眼见过她跌入尘埃的样子,她便可以欺骗自己:她由始至终都和他一样,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
唐筝终于承认:她像是一个靠着老婆发迹的渣男,上位后就迫不及待地甩开那个曾经见证了她卑微岁月的那个人——
无耻,且没良心!
连她自己,都忍不住鄙视自己,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手里的烟吸到了尾声,唐筝将烟蒂熄灭在宴会缸里,从晚宴包里拿出一块柠檬含片放在口中,净化一下嘴巴里的烟味。
从吸烟室里离开时,走得有些急,一不留神撞到了人。
抬起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男人。
他是白种人,也是典型的北欧人长相:深蓝色的眼睛,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五官精致立体,给人一种十分耀眼的感觉。
他很绅士地扶住她的手,用法文和她打招呼:“这位小姐,你没事吧?”
唐筝连忙摇头:“不好意思,撞到您了……”
说话间,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从他掌中撤了出来。
西方国家的人很开放,但是这不代表唐筝能够接受,她的骨子里,一直算是个挺保守的人——
保守到婚前和人上了床,都要纠结好久的地步。
男人倒是颇有兴致地道:“被这么漂亮的姑娘撞到,就像是被爱神丘比特的箭射到,我深感荣幸……”
唐筝却只觉得一阵恶寒:这油腻腻的话语,令人感到生理性不适。
就连小学生的情书,都比这个诚恳有趣。
“抱歉,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唐筝急于脱身,撂下一句话,便绕过男人,朝着会场那边走去。
偏生某人作死,跟在她的身后:“我叫苏伊昂,你叫什么名字?”
唐筝有些不耐烦地抿起唇角,加快步伐,甩掉了身边这个人,朝着会场里走去。
不远处的转角,厉南浔看了看那个苏伊昂,又看了看唐筝匆忙离去的背影,眯了眯眼:这女人怕不是属花蝴蝶的吧,怎么到处沾花惹草?
要知道,这个苏伊昂,可是苏黎世政界要人的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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