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77 熊熊想店名

                开店的准备已经逐渐完成了,但还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店名还没有决定好。我和莫琳小姐商量这件事,她却说「这是你的店,就由你来决定吧」。可是,我简直没有任何一丁点命名的创意。甚至连玩游戏都使用自己的本名。熊熊召唤兽也是,只因为它们是熊,我就取名为「熊缓」、「熊急」。虽然熊缓它们很高兴。我对自己的命名品味实在没有自信。虽然我这几天都在想,却没有什么好点子。所以,我决定向大家募集店名。集合起来的成员有身为店长的莫琳小姐和她的女儿卡琳小姐、在店里帮忙的孤儿院孩子、在店面的改装上也关照过我的商业公会职员米蕾奴小姐、在冒险者公会关照我的海伦小姐、母女都很照顾我的堤露米娜小姐和她的女儿菲娜与修莉、从王都回来的诺雅等十四个人。于是我马上问了大家的意见。「熊熊面包屋。」「熊熊餐馆。」「熊熊披萨店。」「熊熊与布丁。」「熊熊餐饮店。」「和熊熊在一起。」「熊熊……」「熊……」众人不断列出关于熊的名字。「呃,为什么全都跟熊有关?」虽然我大概知道原因,但还是试著发问。搞不好会得到与想像中不同的答案。「因为……」「这个嘛……」「对呀……」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到我身上。好的,我了解了。这个答案就在意料之中。因为是我的店就用熊来取名字。我总觉得这个样子和我取的「熊缓」、「熊急」没什么两样。我不打算否定,所以是无所谓啦。实际上在我本来的世界也有店家用熊来命名。可是,大家都这么说让我觉得很悲伤。「那么,『冒险者优奈的店』呢?」「驳回!」我舍弃海伦小姐的点子。到底是多悲哀才会用自己的名字来当店名啊。那样的话,我觉得叫做「莫琳面包店」也可以。我这么对莫琳小姐说,她就说「可是这是优奈的店呀」,委婉地驳回了这个点子。「我还是觉得熊熊比较好。」「对呀。因为是优奈的店嘛。」大家都同意诺雅的话,决定用包含「熊」的店名,开始重新提出意见。好像已经确定要使用「熊」了。大家说不定都跟我一样没什么取名字的创意。可是,名字就是一直定不下来。「那么,要不要先决定店员的制服,我想了一套制服。」店名还悬而未决,米蕾奴小姐就提起了这件事。「制服吗?」「就是接待客人时的服装。」我想起我在王都唯一一次走进一家很大的店时,店员们都穿著类似围裙的服装。那样的确很可爱。可是既然是异世界,穿著女仆装或管家服或许也不错。我试著想像孩子们穿著这类服装的模样。我觉得还满适合他们的。「制服还不错呢。」「对吧。总之,我试著做了一套。」米蕾奴小姐从道具袋中取出一套折好的制服(?),然后摊开。「熊?」「因为是优奈的店,所以当然是熊喽。」说出这番离谱言词的米蕾奴小姐摊开的是熊熊造型的服装。「我=熊」的公式并不存在,真希望她不要做这种制服。接下来,米蕾奴小姐环顾了一圈,让视线停留在孤儿院的女孩子身上。「你叫做米露吧,你愿意穿穿看吗?」她拜托米露试穿制服。就算是米露,也不可能愿意穿上这种令人害臊的衣服。她一定会拒绝的。「可以吗!」可是,米露很高兴地说道。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出反感的表情。更令人惊讶的是,竟然还有孩子一脸羡慕地望著她。「好好喔。」「太贼了。」「我也想穿。」太奇怪了。他们的感觉和我不一样。接过熊熊制服的米露露出开心的表情,其他的孩子则露出羡慕的表情。奇怪的人是我吗?「呃,你不觉得丢脸吗?」「才不会丢脸呢。因为和优奈姊姊一样嘛,我觉得很开心。」其他的孩子们也点点头。该不会是因为我帮助孤儿院,让他们产生奇怪的印象了吧。类似英雄之类的某种印象。米露为了换上熊熊制服,突然当场脱起衣服来。「等一下,米露!不可以突然在这种地方脱衣服!」我阻止米露。被阻止的当事人对我的行为感到很困惑。「女孩子不可以在别人面前脱衣服。」「对呀。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衣服喔。」米蕾奴小姐站起来,带著米露到后面的房间里。米露也已经十二岁了。希望她可以稍微有一点羞耻心。虽然年纪比较小,但毕竟还有男生在,孩子以后还会长大,我得准备更衣室才行。过了一会儿,穿著熊熊制服的米露就回来了。制服和我的熊熊布偶装很像,也有熊熊连衣帽。屁股上有小小的尾巴,是很可爱的熊熊装扮。与其说是制服,感觉好像比较类似熊熊的连帽外套。可是,他们要穿成这样工作吗?「看起来怎么样呢?」穿著熊熊制服的米露很高兴地在原地慢慢转圈。真是的,她为什么会这么开心?「很适合你呢。」「好好喔。」「好可爱。」现场出现好评的声音。是很不错。是很可爱。可是,是熊耶。是熊的制服耶。虽然我想阻止,却说不出阻止的话。因为很可爱,我想不出足以否定的话。不过,我觉得好像还缺了什么。我从上到下打量著米露。嗯?对喔,因为没有鞋子,我才会觉得奇怪。发现我正在看著米露的脚,米蕾奴小姐就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把手伸进道具袋。「米露,你穿穿看这个。」她从道具袋里拿出的是模仿我的鞋子制成的鞋子。颜色和衣服一样是黑色,并不是一黑一白。米露脱掉脚上的鞋子,穿上从米蕾奴小姐那里拿到的鞋子。这的确是熊造型的鞋子。「哎呀,连鞋子也有呢。」包括堤露米娜小姐在内的所有人都看著米露的脚。「是呀,我请专家做了类似熊掌的鞋子。」米露的小巧脚掌包覆在模仿我的熊熊鞋子制成的鞋子里。米蕾奴小姐这个人与其说是准备周到,不如说是行动力超强。「其实我也设计了手套,不过想到做料理和端菜的时候会碍事,才只做了鞋子。」手套的确不方便做事。「穿起来感觉怎么样?」「非常舒服。」米露穿著熊熊鞋子,很高兴地在店内走动。「真的要穿成这样工作吗?」为了确认,我姑且问问看。「是呀,如果优奈允许的话。」「优奈姊姊,我想穿。」米露就像讨东西一样央求我。反正也不是我要穿,我是无所谓啦(我已经穿著了)。「大家觉得没关系的话就好。」算了,既然孩子们高兴,我也没什么问题。如果强迫他们穿,那才大有问题。「我没关系。」「我也是。」「我也是。」呃,男生们也想穿吗?等到以后变成大人,这会变成羞耻的回忆喔。会变成无法消除的黑历史喔。「那么,制服就决定是熊了。」米蕾奴小姐很高兴自己的点子受到采用。「请等一下。我也要穿这个吗?」一直保持沉默的卡琳小姐指著身穿熊熊制服的米露。说得也是。要工作的人不是只有小孩子。卡琳小姐也要工作。既然要工作,就表示卡琳小姐也要穿这套制服。「虽然小孩子穿起来很可爱,但是我……」我记得卡琳小姐今年十七岁。以日本来说就是高中二年级生。这个年龄穿起来的确会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卡琳小姐应该也很适合。」「米蕾奴小姐是因为不是自己要穿才这么说吧。」「我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嘛。我记得卡琳小姐是十七岁吧。一定很适合的。」「我没办法穿这么令人害羞的服装来接待客人。」卡琳小姐,你刚才说令人害羞的服装耶。就算心里想,怎么可以在穿成这个样子的本人面前说呢?你的眼前就有一个二十四小时都穿著熊熊服装的人喔。不要说是接待客人了,她还穿著熊熊服装打倒坏人、打倒魔物、前往王都、会见国王呢。「我会在厨房和妈妈一起做面包,可以不要穿吗?」「不能只有小孩子接待客人啦。而且,大厅的负责人是卡琳小姐呢。」这件事我们已经讨论过。厨房的负责人是莫琳小姐,店内则由卡琳小姐对孩子们(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