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利克斯那家伙好像顺利取得了圣剑。这么一来,他就能正式被认可为勇者了。为了纪念这件事,王都里举行了盛大的游行。位于游行中心的当然是雷利克斯。他搭著没有车顶的豪华马车,腰上佩著施有美丽装饰的剑鞘。在游行途中,正好来到聚集最多人的地方时,雷利克斯从位置上站起身,从剑鞘里拔出剑并高举至空中。剑身反射阳光,闪闪发亮,群众的热情达到了最高点。比起雷利克斯拿的圣剑,我比较在意看准民众会因为游行聚集起来的摊贩。由于我们村子里几乎没有这种摊贩,所以我对那些摊贩的兴趣比勇者游行还强烈,绝对不是因为雷利克斯怎么样都无所谓。不过听说传闻中的公主殿下在这次的游行中会站在雷利克斯的身旁,与他一同出席。很不巧地,我虽然也有点想看看公主,但视线被人群挡住了看不到。游行结束,回到城里的隔天起,雷利克斯开始进行使用圣剑的训练。真是勤劳的家伙。(插图010)而我今天也一样在森林里狩猎。目标依旧是巨鼠。我顺利地存到钱,照这个步调继续下去,大约一个月就能达到目标金额。其实我也有点担心。「兄弟,这样有点奇怪吧?」「格拉姆,你果然也这么想吗?」「我最近也有看过其他委托,但这也太好赚了。」其实我本来不需要在意那么多的,但到了这地步让我感到很不对劲。我还以为会花更多时间。毕竟驱逐巨鼠对我来说是很轻松,报酬却非常多的简单委托,但就算如此,如果稍微提升危险度也有许多能赚更多的委托。可是钱存得太顺利了。在这两个星期内我已经解决了将近两百只巨鼠。数量明显不正常。还有其他担忧。「喔,兄弟!从草丛里头过来了!」我听从格拉姆的警告,从背后的鞘中拔出长枪,以双手握住、摆出架式。不久后,一边发出嚎叫声一边从草丛里出现的是以双脚步行,貌似狗的厄兽。这是被称为狗头人(Kobold),是体型比巨鼠大上一圈的厄兽。个体的能力没有那么强,但依旧比巨鼠还强大。或许是因为它是以双脚行走,也比普通的野狗有智慧。但这些差异都只是「稍微」的程度罢了。眼前出现了四只。狗头人是会和同族团体行动的厄兽,是以群体补足单体弱点的类型。这时,两只狗头人露出利牙,挥起前脚──也就是人类所说的右手的利爪,朝我飞扑过来。「嘿!」我不慌不忙地往后退一步并挥动长枪。最前面的狗头人不论是利爪还是獠牙都碰不到我,长枪的枪尖便以几乎砍断身体的势头杀了它。我不予理会流著血倒在地上的狗头人,藉著挥舞的力道顺势旋转长枪,砍杀第二只狗头人。不把伙伴的死当一回事的剩下两只狗头人朝我袭击,但我毫不犹豫地挥舞长枪斩裂它们。我谨慎地给在地上淌著血的四只狗头人最后一击,再确认没有新的敌人后才甩掉枪尖上的血,将长枪收回鞘里。或许是多亏格拉姆的指导,我也觉得自己的枪法比以前进步非常多。如果是在村子里的我遭到四只狗头人袭击,必须非常拚命才能彻底打倒它们。不过我现在能轻松地应对了。这应该是可以感到开心的场面,但相对地从我嘴里吐出来的却是叹息。「狗头人本身没有那么罕见,可是这么常遭到它们袭击,很令人在意呢。」这几天在我狩猎巨鼠时,遭到狗头人袭击的次数增加了。「这家伙也是吗?肋骨都凸出来了。」我看向狗头人的肚子,瘦得像皮包骨。我至今为止看过的狗头人,肚子要更鼓一点。「肚子饿扁了呢。是和群体走散因为肚子太饿,才来袭击的吧。」我背著的袋子里装著今天讨伐的巨鼠肉。我有确实将袋口绑紧以免气味外漏,但应该是狗头人的鼻子敏锐地捕捉到了稍微漏出来的气味。就算是这样也很不正常。因为这阵子来袭击我的狗头人,几乎都像我刚才打倒的对象一样骨瘦如柴,肋骨都凸出来了。「有这么多巨鼠,应该不缺粮食啊。」以狗头人来说,巨鼠算是最弱的猎物,不过因为巨鼠的繁殖力,对其他厄兽来说是不错的食物。也就是说,这座森林里充满了狗头人的食物(巨鼠)──理应是这样才对。「那就是因为兄弟你最近一直在狩猎巨鼠吧?」「啊!」仔细想想,这是理所当然了。毕竟我以为能大赚一笔才不断地狩猎巨鼠,而且狩猎了快两百只,但仔细回想一下,我交给佣兵公会的巨鼠数量十分庞大。我狩猎了那么多只巨鼠,食物当然会突然不够啊。「………………好吧,这是迟早的问题吧。」「嗯?你有说什么吗?」「不,没什么。话说回来,把空腹的狗头人变多了的状况告知公会一声比较好吧?」「说得也是。」六六闪读 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