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 Spring Log 5 狼与尾巴的圆舞

                这天深夜,罗伦斯在寒意中醒来。睡眼惺忪的他一手将毛毯拉过肩膀还不够,一手在被窝里摸索。他找的是质地与毛毯完全不同的蓬松毛皮。而且那还是有血有肉的活毛皮,连主人一起拥在怀里即是无上的温暖。美中不足是毛皮的主人睡相太差,但只要不捱头槌,严冬也能一觉到天明。然而不管罗伦斯在黑暗里怎么往毛毯底下摸,也摸不到想找的东西。难道是出去喝水了吗?眼睛睁开一条缝之后,他才终于想起。赫萝早就在三天前的夜里出门了。罗伦斯将失去归宿的手摆在胸膛上。穿过窗缝的月光照在天花板上,像爪痕一样。距离天亮还久得很。他抹抹脸,轻声叹气。第一晚,他还觉得反而轻松呢。离开纽希拉的温泉旅馆下山旅行后,也许是因为感觉开阔,或是不用在女儿面前装稳重了,赫萝的饮酒量明显增加。她很喜欢醉了倒头就睡,罗伦斯就得在她睡前代为处理很多事。当然,罗伦斯并不讨厌这样,而赫萝也多半只是装醉来享受有人服侍的感觉,但累还是会累。所以罗伦斯起先是带着放松的喘息,品味这久违了的宁静夜晚。到了第二晚,他就有点闲得发慌了。罗伦斯下榻在瓦兰主教区的大教堂宿舍,目前这里是由一名女性圣职人员──他的旧识艾莉莎管理。艾莉莎不会将漫漫长夜浪费在与罗伦斯喝酒闲聊上。太阳还没下山,她就已经用完简朴的晚餐,向神进行长时间的默祷,早早就寝节省蜡烛。最多只会在睡前加一句「希望明天也是安稳的一天」吧。赫萝则完全相反,只会把握时间饮酒作乐──今天走了这么长的路,多喝点犒赏自己;今天什么事也没有,多喝点庆祝一下;太早结束这一天很可惜,能多晚吹蜡烛就耗多晚。醉倒之前,还少不了嘟哝明天早餐的菜单。有赫萝在时,这样的夜晚是理所当然。如今这么早就被迫上床,总觉得有很多事没做完,静不下心。无奈之下拿酒出来,但一个人喝也没意思,最后还是死了这条心早早上床睡觉。第三晚,谭雅下山来了。她是在瓦兰主教区的魔山与天使传说里扮演要角的松鼠化身,罗伦斯在前几天解开了遗留在魔山里的秘密与炼金术师之谜,此后谭雅总是用闪亮亮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有点害羞。而谭雅最近热衷于计画在这个有魔山之称的废弃矿山上,设立伐木与烧炭的据点。赫萝三天前出门,就是为了送信给有旧交的德堡商行谈买山的事。由于重新开矿会让山转眼秃光,只能当作木材与木炭的供应地,问对方愿不愿意。花费多年心力在秃山种树的谭雅,就是为如何维持山中植被的情况下获得最大利益燃起了雄心壮志。所以她非常热心地向罗伦斯请教该种什么树,怎么种能才卖更好的价钱。松鼠型态下圆得像颗球的谭雅,是个跟外观一样有点少根筋的温柔女孩,但也因此特别有毅力,能够全心投入在一件事上。而且她还将罗伦斯当英雄一样崇拜,让人很容易想多教她一点。赫萝就跟她差多了,怎么教也记不住货币种类,头脑很聪明却容易厌烦,只有在使坏地轻咬罗伦斯打闹时表情最开心。更别说她的女儿缪里深深继承了她的个性,完全就是个年纪更小的野丫头……罗伦斯一边轻叹,一边回答热心发问的谭雅。由于关系到主教区的财产,艾莉莎也难得在第三天夜里很晚才睡。等到谈完回房,沉默与黑暗让他觉得好累。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行商生活的时候。这跟到访的村落正好举办庆典,疯了一晚之后独自回到空无一人的旅舍准备明日所需的感觉是一模一样。然后到了第四天。白天都在和前晚留下来过夜的谭雅研拟植林计画,不过她日落之后就返回她最爱的山上,艾莉莎也照常早早就寝了。独醒的罗伦斯顿感无趣,忍不住拿出酒来。斟得比平时多一点,啜饮一口,配点香肠再一口。没聊天对象,使得这过程反覆得很快,醉意一下子就来了,罗伦斯便像跳下快马一样钻进被窝里。然而即使借了酒力,梦乡说不来就是不来。以为辗转反侧后终于睡着了,不一会儿醉意退去又冷飕飕地醒来,直至现在。这让罗伦斯不得不承认。少了赫萝很寂寞。他已经想不起没有赫萝的生活,尽管还没入冬,被窝里也是冰冷难耐。德堡商行位置虽远,对赫萝来说只是一下子的事。况且就属她最不可能迷路或遭遇强盗。那么有可能是在德堡商行对卖山一事起了争执,不过最可能的还是在德堡商行总行受到热情款待,一不小心就待久了。赫萝笑拥满桌酒肉的样子,实在太容易想像。没什么比赫萝过得开心更重要,留下来的罗伦斯只好独守寒夜。这样的现况,让他心里有个想法滚滚而上。他最后在床上长叹一声,放弃睡觉坐起身来,循窗缝照进来的月光扫动视线,找到了摆在桌上的厚厚纸叠。接着下床伸手,翻开头几页。那全是以说客套话也算不上好看的独特字迹,写下每天发生的事。说什么早餐面包太硬,中餐麦粥肉太少,晚餐葡萄酒太酸。「都是吃的嘛。」罗伦斯苦笑低语,继续翻赫萝的日记。虽然写了一大堆芝麻绿豆的小事,但那都是会随日常生活轻易淡忘的每日回忆,赫萝写日记就是想记下它们。更让他惊讶的,是看着这些记述真的让他想起许多事情。罗伦斯站着翻日记,叹口气抚摸字迹。这是寿命长久的赫萝为终要与罗伦斯别离的那一天所准备的,算是一种药。其用意,罗伦斯当然是比谁都清楚。可是独自留在房里后,他才对赫萝被迫与什么战斗有了比较实际的体会。赫萝才离开几天,而且她还一定会在不久之后回来就这样了。如果这是再也无法相见的永别呢?罗伦斯慢慢深呼吸之后不禁摇摇头,觉得那一定痛苦得不堪想像。等着赫萝的,就是这样的痛苦。自己能力有限,至少就帮她增添日记厚度,尽可能满足她每天的任性……然而翻着翻着,这念头也逐渐萎缩。因为即使这样伺候她,追着赫萝尾巴似的一字字往下读之后,看见的都是罗伦斯不给咱买什么、不给咱做什么、不贴心、打呼很吵等怨言。「是不是像艾莉莎说得那样,我真的太宠她啦……」罗伦斯继续翻到最后一篇,也就是赫萝出门当晚写的部分。那里写到了一句「肯定会有喝不完的美酒」。对赫萝恐将晚归的疑念又钻上脑袋。德堡商行是掌管北方地区的大商行,控制着大部分物流。赫萝必定是一路上都在期待一盘接一盘的山珍海味,她送这趟信也该获得那样的慰劳。可是对独喝闷酒的罗伦斯来说,感觉有点不公平。就在他想像赫萝一个人享乐,愈想愈闷时──「?」木窗外的月光忽然一暗。另一扇窗还有光,不像是被云遮住。罗伦斯疑惑地开窗。没有大叫,不是因为他胆子大。而是那画面实在太离奇。『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寂寞到睡不着啊?』月光照耀下,一头巨狼对他贼笑。房间在宿舍二楼,窗口正好对着赫萝狼形的鼻尖。怀疑自己在作梦的罗伦斯站在窗前说不出话,只见赫萝左右摆摆她的大尾巴,将鼻尖伸进窗里来。吸了几口气之后,接着把她的大眼睛往窗口抵。『汝跟那只松鼠处得不错嘛?』罗伦斯都恐怕抱不住的大眼珠直瞪着他。赫萝有不会放过猎物任何举动的红眼睛,和不会错过任何谎言的耳朵。就算是梦,能见到赫萝还是很开心。罗伦斯强忍笑意,大口吸气回答:「山里有很多事需要讨论啊。」『味道这么浓,汝等也走得太近了呗。在打什么主意?』谭雅个性温柔近人,跟略显厌世气质的赫萝很不一样。距离很近是无法否认,但没有做出任何值得她怀疑不忠的事。何况罗伦斯也有话要说。「对猎物这么不放心的话,你就早点回来喽?」赫萝似乎没想到会遭到反击,眨眨眼睛之后皱起鼻梁。『大笨驴,汝知道咱跑得多用力吗。』还隔着窗口低吼起来。「是喔,那怎么酒味这么重?」狼形的赫萝即使全身都是毛,表情却意外好懂。从她别开眼睛装蒜,就知道她真的在德堡商行大喝特喝过。但看起来没有醉意,只是喝到毛发散发酒气了吧。『大笨驴,那只是兔子他们知道怎么向贤狼致敬而已。』赫萝如此回答之后,将脖子往窗口推。大把狼毛挤进房来,罗伦斯跟着发现毛上绑了东西。『那像长了跳蚤一样很不舒服,快帮咱解开。』罗伦斯取(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