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醒来。和身旁的搭档一起。一如往常平凡无奇的早晨。然后如同往日,祈求无事平稳的一天。『懒鬼,快起床!』声音从枕边传来。像男声又像女声,中性的嗓音在脑袋里回响,我朝着声源睁开惺忪睡眼,在枕边的是这三年来见惯的、能放在手掌上的小徽章。金色的轮廓,中间镶有翡翠,周围嵌着七颗颜色各异的石头。这个会说话的徽章,是三年前我被召唤来到异世界时女神给予我的。这是给我(山田莲司)的武器,一个有灵魂、有意志、会说话的徽章。「……早安。」『你还是一样,早上都起不来。』我在心中嘟嚷『少管我』,轻轻摇了摇宿醉未醒的头。我撑起身体,炫目的阳光从窗帘间隙照进来,没吃早餐的胃向我控诉着饥饿。「……睡过头了。」睡迷糊的脑袋有点重,或者是昨晚的酒意残留得比想像中更浓厚。虽然我称不上酒豪,但在自认爱酒的人士中还不算太弱,这样的宿醉也很快就会恢复。『真是的,看起来昨晚独自享乐了。』「只是喝酒而已。」『谁知道呢。』我离开床,拿起放置在床头的水瓶,将温水倒入杯中。一饮而尽之后,感觉略微缓和了宿醉的头痛。『去洗把脸再来,你脸色好糟。』「你是我老妈吗?」『我可不想要你这样的小孩。』完全没错。如果我身为父母,也会想叫孩子更振作点好好生活吧。这种日复一日的生活,自由是自由,但到了这个年纪,却没有家也没有存款。连今天的早餐吃什么,都要和钱包好好商量的男人——谁都不想要这种儿子吧。至少如果我是父母,会希望孩子能更有规划地生活……这么说好像事不关己,但指的其实就是我。『你不想过更健康的生活吗?』「正在积极地考虑噢。」『你每次都这样说,不要再骗我了。』「那真是遗憾。」像平常一样互相拌嘴,我一边把水瓶的水移到房间的洗脸台上。一洗完脸,睡意与宿醉都消除了。「啊,想轻松地过日子。」『……唉。』我一边听着它深深地叹气,一边换好衣服。我在这个世界平时都穿着束腰外衣与草绿色的裤子,腰上系着皮革腰带,再披上下摆都脱线的旧斗篷,这样我就和异世界的普通人没有两样了。如果腰上佩剑,就像一个合格的冒险者,但我当然没有那种东西。这个世界有剑与魔法——也就是魔术。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那样的魔术时,内心惊讶与极度兴奋的感觉。初次看到真正的剑与长枪时也一样,跟电视与书上看到的完全不同,是真实呈现眼前的真正武器,拿在手上出乎意料地沉重,一开始只是挥了几次就感到精疲力竭。我一边回想起令人怀念的往事,一边呼了口气。令人遗憾的是,由国王授与的那柄具有历史渊源的名剑,由于身无分文,被我典当了。听说卖给收藏家(狂热者)的话价格不菲,可惜我是卖给偏僻乡下的武器店,只换得一个礼拜的伙食费。知道这个事实后,我被徽章持续怒斥了两天,现在想来也是段不错的回忆。我秉持着往事已矣的生活原则,但也消沉了一阵子。事实上只要想起这件事,就有点失落——价格若能开高一点就好了。「今天也要认真采药草。」『弑神的英雄竟然充满干劲地采药草……真是可悲。』「这种脚踏实地的工作是很重要的。」『这种脚踏实地的工作应该让村民或初级冒险者做。而莲司应该做的是更危险的工作。』「不要,好可怕。」我也觉得自己很可悲。在讨伐魔神的旅程中,曾经和三公尺的巨狼、十公尺高的恶魔和食人植物战斗,也碰到奇幻电动或电影常出现的巨龙、魔像和像死神般的不死者。只是无论历经几次战斗,我都无法完全消除面对魔物时的恐惧。即使习惯了战斗,恐惧仍然存在。就算拼了命地努力,受伤就会痛、会死就是会死。无论是接受女神加护的勇者、普通村民、超越人类的魔物……或者是魔神,只要被杀就会死——这点万物平等。死亡很可怕。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被说天真也无法反驳,终究幸存了下来。某种程度上,这或许才是最大的奇迹。换完衣服后,我走出寄宿的房间,由于没有钥匙这种高级设备,贵重物品必须自己随身携带,这就是异世界。话虽如此,能够称之为贵重物品的,也只有一枚会说话的徽章搭档而已。在游戏里的话,锁不锁门都无所谓,不过在现实的奇幻世界里,就是这么不方便。氺氺氺人类所在的大陆——伊姆内几亚大陆上的村庄或城镇,虽然存在着规模差异,但无论哪里都有冒险者公会。公会接受住民的委托,而冒险者完成委托后就能得到报酬。魔神被讨伐后,魔物减少,照理说这一年来冒险者的工作会随之缩减许多,不过冒险者一职仍没有消失,因为除了讨伐魔物,也有采集药草、收集特定素材等工作。冒险者是这个世界上人数最多,同时也是最危险的职业。赌上性命进入秘境、收集各种素材;或者拼命抵达无人造访的未知圣域。财富、名声、称号、荣誉——即使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得偿所愿,但不论是谁都可以勇于追求,这就是冒险者。高风险、高报酬,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天秤上,并且得到相应报酬的一群人。可是不要说魔神了,就连最低等的魔物,对普通冒险者而言都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冒险者就算体力、智力、魔力都很高,遇上在RPG中以低等级闻名的史莱姆,在现实中也是最难缠的对手。砍也砍不死、打也打不死,只能用火炬、魔法火焰焚烧,或冰冻它。这什么怪物啊——我在第一次遇到时狠狠咒骂了一声。自己大概算强——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完整地参与了魔神讨伐之旅,这件事让我稍微为自己感到自豪。不过我也没有独自讨伐魔物的打算,不如说,单独行动的冒险者是很稀少的。无论是哥布林还是半兽人,都是成群行动,只要稍有大意就会送命。说到『异世界』,会想到剑与魔法,还有魔物,但来这里已经过了三年,看到魔物只觉得头痛。我没有足以匹敌魔物的巨大力量,还是孜孜不倦地收集药草,赚点日薪才适合我。我一边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公会前。公会是一栋单层建筑物,木造柱子、石造墙壁,空间可容纳十几个人,是西部片的电影或连戏剧中可以看到的建筑物,门也是西部片常看到的双开门。『……你还是一脸嫌工作麻烦的表情啊。』「我会好好工作的。」这枚徽章把人当成什么了啊?我至少还会赚取活下去所需的基本资金。还有,明明在口袋里,就不要对别人的表情挑三拣四。这张脸天生就长这样。我偶尔也会怀疑,这家伙的视野究竟是什么模样。询问它,它说看得到我正在看的物体,也能大概了解周围环境。话虽如此,它却很常嫌弃我。如果把徽章放在其他人身上,只要离开我,似乎就不能跟我维持相同视角。我一边在心中抱怨,一边穿过公会大门,里面有几位冒险者,大抵比我年轻,几乎都是二十几岁左右,只有一个彪形大汉看起来较为年长,跟熊没两样。在伊姆内几亚,十岁以后就开始在公会工作的大有人在,不如说在异世界,即使是未满十岁的小孩,也可能已在公会赚钱。顺带一提,这些孩子所做的,都是像专门采集药草等危险度较低的工作。所以不厌其烦地采集药草的我一出现,公会内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另外,因为徽章的声音只有我听得到,在别人面前回应它的『声音』时,就会被当作喃喃自语的神经病。就某方面而言,这是一枚受诅咒的徽章也说不定。一开始我还不习惯,常出声回话,出糗了好几次……仅是回想就感到羞耻,真想把记忆消除。其实也能好好地让别人听见它的声音,但太显眼也令人困扰。我不是弑神的英雄,而是到处可见的普通村民,这是我给自己的定位。「早安……?」「已经中午了,反正你昨天又喝酒喝到深夜才睡吧?」打招呼之后,坐在柜台里的十五岁少年高声回我。真的好严厉……我缩着肩膀走入公会。我一一向里面的人问候着,同时前进,正在和柜台少年说话的女性转过头来看向我这里。看起来不甚眼熟……更正确地说,是在这个村子里首次见到的生面孔。「早安?」「谢谢。」少女歪着头,朝我露出美丽笑容,我也向她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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