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苏夏的呼唤〉

                台版 转自 负犬小说组图源:吾辈的触手可是爱抚着男孩子的触手录入:七号插管此刻,康那·瑟里欧站在人生的分歧点上。亲生母亲逼他做出选择——究竟是要当个男人还是当个女人。在开店前的酒吧吧台内,母亲席娜以双手递出替儿子准备的白色连身裙,把康那逼到了墙角。「当女人对你来说是种幸福唷,康那。」「不要!我要当个男人!这、这一点我绝对不退让!」「哼,别说蠢话啦,你当不了男人的。」康那咬牙切齿地瞪着母亲。「妈妈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一清二楚喔。」说着,席娜看向儿子珍而重之抱在怀里的那本厚书。《英雄波南佐夫的荣耀》。封面上画了一名拥有强壮肉体的战士举着巨剑与恶龙对峙。「你啊,是个崇拜三流幻想小说中大块头主角的瘦弱笨儿子。不过从今天起要改当笨女儿就是了。」「过分!你太过分了,妈妈!崇拜什么人是我的自由吧!」「这叫温柔。像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孩子,就算投胎一亿次还是当不成那个波什么的人啦。如果改当个女人,倒是有成为女主角的素质。」「我、我又不是自己想长成这样的!」康那于六个月前开始在「金羊毛(1:希腊神话的英雄伊阿宋(Jason)率领五十名阿尔戈号船员寻求的宝物。如字面所示,它是金色的羊毛。)」干活。从学校毕业后还没找到工作的他,当时正茫然不知所措,经营酒吧的母亲便找他到店里打工——说是原先工作的女侍辞职了,所以需要人手。虽然不想应付醉鬼,但一个白吃白喝的无业游民实在没立场拒绝,于是少年便以「做到下个打工的人来为止」当条件,接受了母亲的提议。康那大受客人们的好评,很快就成了吉祥物般的存在。店里没有发酒疯找麻烦的酒客,而且只要陪着讲讲话,客人们就会慷慨地给小费。起初心不甘情不愿的康那,渐渐也习惯了这种日子,不知不觉持续工作了半年。事件发生在昨晚。端送菜肴的康那绊到客人的脚而摔了一跤,打翻了滚烫的汤。席娜发现康那出事,立刻跑来脱下他的外衣——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儿子被沾上热汤的衣服烫伤,是种充满母爱的行为。众男客兴奋地将目光集中过来,但兴奋立刻转为疑惑。「奇怪,是不是小了点啊?」「比想像中还要小得多耶。」「可是,这也未免小过头了吧?」「或者该说根本没有……对吧?」每个人都在期待康那露出衣服底下那有着和缓起伏的酥胸,再不然就是遮掩那娇小胸部的粉红色或白色布制品。「骗、骗人的吧?该不会康那其实……」客人们这才晓得,康那其实是个男孩子。「难怪客人没事就摸我。他们老爱用下流的方法摸我的屁股跟大腿,还动不动就要求亲亲抱抱,或是送些看起来会让人觉得他们脑袋有问题的女性内衣当生日礼物……尽管觉得很奇怪,但我总用『他们醉了,没办法』当理由忍耐。达兹爷爷甚至没喝醉也会摸我屁股,害我以为他有那方面的癖好……」「别看人家那样,他可是世界知名的考古学家唷。可是啊……你有看见达兹先生知道真相时的表情吗?整个人像失了魂一样儍在那边,我还以为他会就这样蒙主宠召呢。要是他因此再也不来店里,你打算怎么负责啊?人家可是花钱爽快的老主顾耶。」「那是他们自己误会的吧!」少年拨开递到眼前的连身裙。席娜再度递出被拨开的连身裙,脸上浮现慈爱的微笑。「有什么关系,你就跟以前一样继续当咱们店里的招牌嘛。给人家摸摸屁股就能拿小费不是很棒吗?之后我还会买胸垫给你。听话,当个女孩子吧,好不好?」「真不敢相信……亲生母亲居然会说这种话……」慈爱的笑容瞬间从席娜脸上消失,铁面般的表情随之而现。「没错,就因为我是你妈妈才会这么说。听好,这个时代呢,像你这种胆小鬼要当个男人可是很辛苦的。男人这种生物啊,一旦走到外头,就会有七大敌、七武士、七矮人、七英雄(2:七武士/七矮人/七英雄:黑泽明导演以日本战国时代为舞台拍摄的电影/德国童话《白雪公主》里登场的森林小矮人/电玩游戏『复活邪神2』的敌方头目。)挡在面前,日子非常艰辛唷。」「里面是不是混了很多奇怪的东西啊?」「你有办法跟那些东西战斗吗?嗯,妈妈很清楚,你办不到。你的心灵太纤细、太脆弱了,精神层面简直像玻璃一样脆弱。之前你才因为客人打嗝而吓得当场翻白眼昏倒对吧?」「可、可是,那根本不像人类的声音吧?而且他还出其不意地在我耳边打嗝耶?那已经不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了,根本是魔兽的咆哮啊!」「要真是这样,咱们店里每天晚上都成了『侏罗纪公园』啦。你还记得这件事吗?店的后头曾经出现过蚁窝,我当时拜托你去清理吧?后来我想说怎么出去半天不回来而跑去看,结果却发现只穿着一条内裤的你全身爬满蚂蚁倒在地上咯咯傻笑,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哪有怎么回事。往蚁窝洒了杀虫剂之后,大群蚂蚁就像洪水一样从别的蚁窝涌出来,一瞬间就把我淹没啦。」「所以你就昏过去了是吧?」席娜叹了口气,温柔笑容重回脸上。「我不怪你。从今天起你就正式当个女孩子吧。如果没有人保护,你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下去的。英雄?不可能不可能。会被蚂蚁搞得剩下一条内裤的人,哪还打得赢什么仗呢?来,快快穿上这件衣服增添女人味吧,毕竟男人不会去保护男人嘛。性癖特殊的人倒是另当……啊,如果你比较喜欢那种对象,我可以介绍那方面的工作给你唷,巷子里有间叫『蓝胡子参孙』(3:虚构的特殊癖好专门店。「蓝胡子」是Charles Perrault所着童话的标题,也是作中登场的残忍贵族男性之名。参孙则是《旧约圣经》中的大力士。)的店——」「你这人难道没有良心吗?」康那气得跳脚,席娜轻轻将手放在儿子脸上。「不要害怕,很简单,让心变成少女而已。外表只要保持原样就行了,毕竟你有张漂亮可爱的脸嘛,就连身为女人的我都会嫉妒呢。所以啊,你就给满身汗臭的强壮黝黑多毛男抱在怀里、护着活下去吧。这样的人生轻松多了。来,只要穿上这个就可以放弃当什么男人罗。」少年以双手将母亲塞过来的连身裙推回去。「我才不要!别开玩笑了!妈妈只是不想失去店里的常客吧!什么强壮的男人嘛,阿克罕的男人都是些生活不健康的家伙吧!」「唉呀,你不满意吗?像比利先生那样比较有肉的就不错吧?」「罗唆罗唆!我、我是男人啦——!」康那痛苦地大喊着自我的主张,奔出了酒吧。「康那!就凭现在的你,当不成什么小说主角啦!」ж麻萨诸塞州阿克罕(4:于恐怖小说家H·P·洛夫克莱夫特作品中登场的虚构都市,位于麻萨诸塞州。)。一个停留在过时建筑与陈旧积习之中的地方都市。此地原先不叫这个名字,但街景与某知名小说家作品中登场的同名虚构都市相仿,所以在四十年前宣告改名。它带有古色的乡野风情受到众人青睐,使得该作家的热烈爱好者与其他作家大举移居。如今这里已是世界上最多作家居住的地方,更因此摇身一变成为孕育无数名作的文学之城。另一方面,这里也是举世闻名的学者之城。此地的遗迹、坟墓、壁画等考古资料现存量是国内最多,且其中有多数在人类起源的研究上有重大影响,因此整座城镇被指定为重点文物。当地大学附设博物馆与图书馆中收藏的古书、遗物等,更是最重要级别的国宝。各个领域的学术权威为了这些东西率领旗下团队移居阿克罕,导致居民从事学术研究的比例高达四成。这些人往往身形瘦削、面色苍白、身着白衣,所以被称为「蜡烛」。就像这样,在阿克罕居民中作家和研究人员就占了八成。这些人一离开显微镜和原稿,大多会步向甩文街。那是条有如镶边般围住十四号街的夜间闹区,据说作家和蜡烛会在这里买醉,把文字从脑袋里甩掉。席娜经营的酒吧「金羊毛」也在这里。路砖参差不齐的甩文街正值大白天,显得人烟稀少。康那将书本抱在怀里,仿佛抗拒捎来冬讯的冷冽秋风般奔跑。他不甘心。席娜说的一切,全都是毫不夸张的事实。上天没有赐给他半点男子气概。比冰冻蔷薇还要脆弱的精神、有如刚诞生小鹿的肉体再加上稀有的美少女脸蛋,组成了这个奇迹般的十九岁少年。康那精神层面的软弱尤其严重——(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