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白 001-005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扫图:Naztar录入:Naztar修图:痴女001这是我--羽川翼的物语,然而我无从述说。会这么说的原因,在于我无法定义「我」的范围。某位文豪笔下的角色,否认自己不经意伸直的脚尖也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但以我的状况用不著伸脚,我的心是否属于我自己都值得存疑。(注1:出自谷崎润一郎先生的著作《疯癫老人日记》。)我是我吗?我是什么?我是谁?谁--是我?什么--是我?举例来说,深入思索这种无益问题的这份思绪,真的说得上是我的一部分吗?用说的或许可以,但这只是一种念头,一种想法,或许是一种记忆,坦白说只不过是知识的累积,如果我是以经验造就而成,那么和我拥有完全相同经验的人,或许也可以称为我。即使除了我还有另一个我,那也是我。既然如此,不像我的我就不再是我了吗?会有何种念头?何种想法?「羽川翼」这个名字,原本就已经不稳定了。我的姓氏换过好几次。所以我无法期望以姓名代表自己,连一丁点都不行。我非常能够认同「姓名只是一种符号」的论点,坦白说,我感同身受。据说面对怪异时,最重要的就是确认对方的名称,至少这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既然如此,我至今无法面对我自己的主要原因,或许在于我没有认知到自己的姓名属于我自己。那么,我应该先知道自己的姓名。认知到「羽川翼」就是我自己。这样我应该就能首次定义我自己了。不过,阿良良木应该不会为这种事情烦恼或停步,我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己裹足不前的滑稽模样很好笑。阿良良木历即使成为吸血鬼,即使不再是人类,即使差点被各种怪异拖到另一边的世界,依然一直坚定贯彻自己的立场与角色,我想到这里就无地自容。或许他没有自觉。他无论在何时何地总是贯彻自我,这种事从旁人的立场早已洞悉,而且真的是洞若观火,但他或许意外的没有自觉。无须自觉。阿良良木历抱持自信,以阿良良木历的身分活下去。总有一天,他应该也能述说他自己的物语。所以,我喜欢他。羽川翼喜欢阿良良木历。到最后,我能够述说的我,似乎也只能以这里为起始点了。说来有趣,只有这部分确实是我的一部分。比方说我独自在图书馆座位用功时,一时兴起就会在笔记本角落写下「阿良良木翼」这个姓名露出笑容,诸如此类。以此做为我的物语,已然足够。阿瑟伊格纳修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六十部冒险故事里,只有两部短篇小说不是出自助手华生博士之手,而是由夏洛克福尔摩斯本人亲笔记录,这两部问题作品被某些福尔摩斯迷视为伪作,不过福尔摩斯在其中一篇──《皮肤变白的军人》开头是这么写的:The ideas of my friend Watson, though limited, are exceedingly pertinacious. For a long time he has worried me to write an experience of my own. Perhaps I have rather invited this persecution, since I have often had occasion to point out to him how superficial are his own accounts and to accues him of pandering to popular taste instead of confining himself rigidly to fact and flgures. 'Try it yourself, Holmes!' he has retorted, and I am compelled to admit that, having taken my pen in my hand, I do begin to realize that the matter must be presented in such a way as may interest the reader.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著迷于夏洛克福尔摩斯超乎常人的本领,总是满怀期待欣赏他大显身手,所以他忽然说出这段「真心话」令我备感惊讶。坦白说,我很失望。总是在各方面大显神威的他,如今却说出这种凡人的感想,令我感觉受到背叛。但如今我能理解。华生博士描述为「超人」的福尔摩斯,和真正的福尔摩斯有所差异,令当事人无法忍受。我能理解他身为凡人的一面。能理解他想要辩解的心情。名侦探被助手反驳「那你就自己写写看吧」,后来就发表了这两部短篇小说。总之我要在刚开始的时候讲明,接下来的物语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物语。阿良良木夸张形容得像是历史圣人或圣母的我,只是一名平凡人。接下来的物语是要让各位明白这一点。我是猫,是虎,也是人。为了让各位明白这一点,让各位同感失望,我要述说这段关于背叛的物语。我不认为自己能够说得像阿良良木那么好,但我想以不打草稿的方式尽力而为,因为任何人肯定都会像这样述说自己的人生。来吧。从恶梦醒来的时刻来临了。002听说阿良良木的妹妹──火怜与月火,每天早上都会勤快地叫阿良良木起床,无论是平日、假日或节庆日都不例外,未曾中断的每天叫他起床。阿良良木对此似乎感到非常困扰,但是在我眼中完全是「感情很好的兄妹」。应该说,我羡慕至极。我衷心这么想。在这个世界上,被妹妹仰慕到每天早上都会来叫起床的哥哥究竟有多少人?不过以这个场合,我羡慕的或许不是阿良良木本人,而是羡慕每天都能看到阿良良木睡脸的火怜与月火妹妹。真的是羡慕至极。我衷心这么想。至于我──羽川翼每天是怎样醒来的?如同阿良良木每天早上由妹妹叫醒,我每天早上由伦巴叫醒。伦巴当然不是羽川家养的猫,也不是我有个叫做「羽川伦巴」这种奇特名字的妹妹,没有故弄玄虚,就只是自动扫地机的名称,型号是伦巴577。设定早上六点自动启动的高性能扫地机,每天都会来轻敲我的头让我清醒。令我舒畅清醒。虽说如此,伦巴和别种吸尘器一样,打扫时会发出不小的噪音,其实在它沿著走廊接近我的时候,我就已经从睡梦中醒来。但我直到它轻敲脑袋才肯起来,就这样闭眼等待著这一撞。或许是因为我向往著「被某人叫醒的感觉」,向往著这种「叫醒感」吧。换个诗情画意的说法,就像是睡美人。不对,既然对方是扫地机,再怎么形容应该都不会诗情画意。我居然形容自己是睡美人。而且以伦巴的立场,打扫走廊时有个家伙睡在中间挡路,它只会觉得碍事吧。是的,我睡在走廊。在独栋住家二楼的走廊铺被褥睡觉。我自己认为这是稀松平常,理所当然至极的事情,但似乎并非如此。所以自从我不知情说出这件事,并且失去一位朋友之后,我就尽量避免说出这件事。虽说如此,如今我并不想要求一张属于自己的床。已经成为理所当然了。不想改变这样的理所当然。我从来没有「想要自己的房间」这种幼稚的念头,对了,我最近和班上同学战场原成为好友,觉得这件事让她知道也无妨而告诉她了,结果她说:「什么嘛,这不算什么,像我家根本没有走廊。」从父女共住一间公寓套房的战场原同学来看,或许这是奢侈的烦恼,何况我并没有为此烦恼。不。或许不该这么说。我推测自己或许不想把这个家当成「自己的栖身之所」,和动物标记地盘的行为相反──我或许想和这个家保持距离。不想在这个家留下自己的痕迹。丝毫不想。或许是这样才对。……我非得推测自己内心想法,只能用「或许」这种词的原因,目前暂且不提。「总之无论我至今(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