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果我们都没有错,那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悲伤地活着,直到唯一知道答案的那个人出现……
    我们高中按入学考试的分数分班,以此均衡每个班的实力。既然有排名,前五十名的榜单自然不能免俗地被张贴于公告栏上。听闻全级第一和我同班,我理应“与有荣焉”,可高中毕竟不同于初中,成绩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但并非唯一重要的。此外,各科的第一,综合的第一,每一次测验、考试的第一,第一名太多,排名换得太快,以致它失去了本该有的光彩。这张红得刺眼的榜单对我这个懵懂无知的新生来说,不过是同级风云人物的名单罢了。
    其他班的同学在谈论起我们班时,总会替全级第一抱几句不平。只因和他同班的全级第五太受瞩目,相较之下他没有得到旁人太多的关注,可算是有负盛名。其实,据我的观察,全级第一并不在意其他人怎么看待他。他和天底下的好学生或者说是书呆子没区别,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把全部心力都倾注于学业上。我观察他并不是因为我对他比对其他同学怀有更多的兴趣,而是因为我需要打发时间。级里大部分的同学都是从这所学校的初中直升上来的,他们不单相互认识,甚至还十分熟络。作为一个从外校考来又不善言辞的人,除了默默地观察我的同学们,悄悄地从他们的交谈中获取信息外,我似乎没什么可做的。如果我的名字也在榜单之上,或许情况会有所不同。我头一回在意起分数来。
    开学一周后,我才交到第一个朋友。
    “你好,我叫冼星媛。请问你是殷然吗?”一个轻柔的声音向我问话。
    “是的,你好。”我茫然地站起身来回道。
    “你的名字真好听,如果那个字读yan就更妙了。”我原以为她的恭维不过是随意找个话题来聊,可她真诚而友善的目光让我否定了这个想法。
    “谢谢夸奖。”我犹豫了片刻,鼓起勇气问道:“那个……学校太大了,我还没认清楚路,换课室的时候你能带上我吗?”
    “当然可以。”星媛微微一笑,然后指了指不远处围在一起的几个女生,说道:“她们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是在本校读的初中,以后就由我们来带你熟悉校园吧。”
    在陌生的环境里,人难免会感到彷徨无助,渴望有人向自己施以援手。我当然不会是个例外。我连忙接受星媛的好意,并向她表示感谢。后来,我发现,星媛值得我更多的感激。不到一个星期,班里的同学陆续结成了一个个小团体,如果没能及时加入,那么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独自一人了。在高中,要靠合作完成的东西不少,譬如实验,譬如作业,就算你耐得住寂寞,也会受不便所恼。像全级第一那样的人有资本不去交际,因为自会有人把他拉拢到团体里,而像我这样平庸的人却不然。至于这个奇怪现象的出现是高中阶段必然产物,还是沿袭了这所学校的传统,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固然觉得好奇,还有些许不自在,但理智告诉我,没必要为了这个无关痛痒的答案而去惹我的新朋友们不高兴。毕竟,我不懂测量友情坚固度的方法。
    星媛和我在对许多事情的看法上十分相似,加上我们住在同一个宿舍,一周五天朝夕相处,很快,她就把我视作她最亲密的朋友。我们之间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无话不聊。星媛从小就开始学小提琴,初中毕业前已经考过九级,所以在音乐选修课上,我们小团体里的人也跟着她选了小提琴课,一则可以结伴上课,二则课后可以让她辅导我们。可别小看选修课,它也是有期末考的。我们这个小团体也因而得名为“弦乐组”。团体间有高低之分,差距太大的玩不到一块去,而决定其高低的往往是团体里的风云人物。星媛面容清秀,皮肤白皙,性格温和,入学考试排名全级第十三,还有小提琴这一特长,在我们“弦乐组”是当之无愧的核心存在。我们对她的意见和观点特别看重,可她却不以为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这是自谦,还是她真实的想法,我们没有深究,但我们心里都清楚,“弦乐组”之所以能名声在外,有很大一部分是要归功于星媛的。
    我们班不乏美女才女,这也是班花之位一直悬而未决的原因。在我心里,只认可星媛。撇开作为朋友的偏心不谈,我一直坚信,再好看的面容也比不过让人看着就舒心的气质,而星媛恰恰拥有这一难能可贵的优点。至于班草人选倒是没有什么争议。我们的全级第五太受欢迎,以致其他男同学甚至都没有被提起。
    秋高气爽的开学季,正是举办运动会的好时节。运动会旨在一扫暑假的慵懒之气,激发学生的昂扬斗志,凝聚班级团结一心的力量。而对于我们这些刚入学的新生来说,运动会更是一个与同班同学相互熟悉、增进了解的绝佳机会。运动健将们负责在场上挥洒汗水为班级荣誉奋力一搏,而天生缺乏运动细胞的人则负责在场下助威喝彩,或是承担后勤支援。班长嫌我干劲不足,于是把我派到医疗点协助校医的工作,也就是打杂。所幸医疗点设在跑道边上,让我得以远远地观看长短跑比赛,多少有了些参与感。至于其他赛况,我只能从前来疗伤的同学口中打听一二了。可惜大多数人并不把轻伤当一回事,清闲而无聊地呆坐了几个小时后,我开始犯困,眼皮越发沉重。
    “医生,快给他看看这伤。”正当我望着跑道发愣时,耳边响起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哦……这不要紧,只是擦伤了。”医生回过头来对我说道:“这位同学的伤用酒精洗一洗再涂点药就好了。”
    “要包扎吗?”我急忙回过神来,从药箱里翻找所需物品。
    “用不着。”说完,医生又坐下来继续紧盯着奋力奔跑的选手们,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需要救治的伤患。
    “这点小伤根本不碍事,你却非要拉他过来。”我端着装有药瓶和棉球的托盘转向他们,认出了说话的人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方政,也看出了他眼中的嘲讽。
    原来伤患是全级第五徐明曜,而站在他身旁皱着眉担心不已的则是篮球队的助理王思彤。
    “是比赛时弄伤的?”我用蘸足酒精的棉球轻轻擦去残留在他手上的血迹,然后仔细地看了看上面的伤。血是流了不少,但伤口很浅。
    “嗯。”徐明曜苦笑着回道,不经意间眼中闪过一丝尴尬。“麻烦你了。”
    “比赛结束了吗?”我抬头看向两位篮球队主力。“这药有点油,涂在手上可能会影响你打球。”
    “那就不上药了。”见血已经止住了,徐明曜满意地点了点头。向我道谢后,他搭着方政的肩大步离去。
    “喂,你们等等我!”王思彤小跑着跟了上去。望着她的背影,我好奇地猜想她对徐明曜这么上心的原因。是由于职责所在,还是另有私心?睡意盖过了好奇,不一会儿我就放弃了胡思乱想。说到底,无论她的心意是什么,都与此刻的我无关。
    那一天傍晚,当徐明曜双手高举着篮球赛第一名的奖状向守候在场外的我们全速跑来时,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们之所以会喜欢他,不仅是因为他成绩优异、相貌端正、笑容爽朗,还因为他那双清澈的眼睛时常会透出无忧无虑的快乐和勇往直前的热情,让人看了不由得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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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