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丧家之犬

    香槟瓶子很厚,远比啤酒瓶杀伤力强大,况且酒水增加了打击力道,高满仓又不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花架子,在大家族里耳濡目染,多多少少学了点国术皮毛,这一瓶子砸下去,力道十足,酒浆和玻璃碎片交织出绚烂色泽。
    离得近的几人,险些殃及池鱼被划伤,急忙退后几步远离是非之地。
    当事人赵凤声不像傻小子那样练过十三太保横练,皮肉骨骼,只是常年习武比普通人略微坚韧,这一瓶子威力强悍,鲜血立刻涌出,将头发打湿,混合着酒水一起从面部流淌,不断滴落,在价格不菲的大理石上形成一滩褐色液体。
    赵凤声双臂被怪物小茹从后面禁锢,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弓起身子,如同一只大虾,等到强烈的眩晕感觉过后,赵凤声缓缓抬头,鲜红的血液使得脸庞略显狰狞,他咬牙道:“你怎么会认识罗弦月?”
    不能怪他如此紧张,任谁美好的初恋让骄纵跋扈的二世祖盯上,心里都会难免充斥着忐忑不安。
    赵凤声不清楚罗弦月的家世底蕴,只是分别时,亲眼见到她走上一辆价值数百万的迈巴赫齐柏林,不过一辆豪车,并不能说明她有对抗高满仓的实力。钱天瑜能随随便便购置任何限量版超跑,可她在高满仓轻描淡写的威胁中,照样选择忍气吞声,由此推断,高满仓背后的家族相当恐怖,起码脱离了金钱就能够所向披靡的范畴。
    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柔弱女子,能挡得住高家恶少伸出恶魔之手吗?
    于是赵凤声此刻对于自己的险境无所畏惧,而是心系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恋人,那位带给他什么叫做甜蜜的罗弦月。
    “罗家长公主,如雷贯耳啊,在江南一带,谁没听过罗家出了个水灵灵的大美人,就连家世比老子强了好几倍的家伙都公然放话,说非罗弦月不娶,死心塌地要玩痴痴情深那一套。也不知你小子祖宗积了什么大德,竟然让罗弦月上赶着倒贴,操!本公子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生的一表人才,怎么就没那福分呢,瞎了眼啊!”高满仓丢掉只剩瓶口的香槟,手掌在高挑女人高耸的山峰一抹,擦拭掉酒渍,一脸哀怨说道,似乎在埋怨老天爷不公正的对待。
    身陷囹圄的赵凤声竟然傻傻一笑,看起来挺没心没肺。
    有来头更大的人追求罗弦月,起码眼前不可一世的高满仓不敢胡作非为。
    至于心底那一点点酸涩,重要么?
    高满仓察觉到他的笑意,蹲下身,好奇打量了一阵,道:“你小子还真是块硬骨头,死到临头还能笑得出来,怎么,真以为我在万林市的地盘,就不敢要了你的小命?”
    赵凤声洒然一笑,“我这人什么都怕,拿钱砸,拿势压,稍微用力就能让我喘不过气,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而已,只要活在世上,总要会向现实低头。可我这人唯独不怕死,你捅了我,自己也得溅一身血,两眼一闭无牵无挂,临死前还要给你惹一身骚,所以算来算去,还是我赚,有什么好怕的?”
    “不要命?哈哈,有点燕赵男儿的骨气,好,那我如你所愿,看看你到底能不能溅我一身血。”高满仓打了一个清脆响指,“小茹,先把他两条胳膊废了。”
    像是生有两张嘴的嗜血怪兽阴冷一笑,挺有主子几分神韵,超过40厘米臂围的肱二头肌略微隆起,这是将要发力的前兆。
    不用兵器,不用工具,而是选择了生生撕裂!
    “不要!”钱天瑜见到小魔王像是要动真格,不忍心看到赵凤声凄惨下场,歇斯底里喊道。
    只听主子号令的怪物哪会受人干扰,双手各自抓住赵凤声的一条手臂,逐渐用力,按照他超长的臂展和超强的力量,很容易让细胳膊细腿的家伙惨遭荼毒。
    高满仓晃着手里的冰种玉葫芦,无动于衷。
    赵凤声眸子充斥着冰冷寒意,死死盯住罪魁祸首,哪怕变成厉鬼,也要在进入黄泉路之前,咬他一口!
    “想要活着走出万林市,劝你最好让丑八怪停手。”
    傲慢无礼的声音传来。
    高满仓有些日子没有被人威胁过,含怒扭头,旁边站着一位足有一米九左右的男子,丹凤眼,五官充满英气,最主要的是一身锐利气焰,有种大山压顶我亦能一剑斩开的睥睨。
    陈蛰熊。
    “小茹,停下。”
    高满仓生在大门大户,对于自身安危看得很重,赵凤声一百条命也抵不上他的一个指甲盖,所以不得不在乎这万分之一的几率,尤其敢威胁自己的家伙,看着气态高傲,不像是在危言耸听。高满仓看了对方几眼,指着鼻尖反问道:“你在跟我说话?”
    “要么大家一起陪葬,要么大道通天各走一边,高公子,选一条。”陈蛰熊双手插兜,脑袋微侧,依旧是一幅老子尿你没空的吊样。
    “以前敢威胁过我的家伙,都没什么好下场。假如本少爷猜得不错,你是钱宗望身边那条叫做陈蛰熊的走狗吧?丧家之犬而已,还被人废掉了功夫,连个妹仔都打不过,凭什么来叫我放人?破釜沉舟的勇气么?呵呵。”高满仓不仅作风阴狠,话锋也极其刁毒,一刀捅向某人最痛的痛处。
    “高公子敢在这里闹得满城风雨,难道靠的是嘴皮子功夫吗?”
    陈蛰熊只有在救命恩人钱宗望面前才会收起那份高傲,其他人,还没有令他服软的习惯,哪怕省城头号凶人楚巨蛮,也只能在功夫上打败他,却压不弯那根脊梁。说他是精神上的巨人也好,说他是不怕死的混不吝也罢,他就是他,一个名叫陈蛰熊的燕赵男人。
    高满仓不屑笑道:“在我手上吃过亏的家伙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不少人存在想弄死我的想法,但是他们打得过我,却敌不过高家。我敢在省城弄得鸡飞狗跳,自然有嚣张的资本,我的老子到时候会为我擦屁股,你呢?靠什么,难道仗着钱宗望想要压我一头?泰亨只不过是个刚刚发迹的土财主罢了,没看到钱家大小姐都选择坐视不管,你一条走狗来叫个什么劲?”
    听完这番话,钱天瑜银牙几欲咬碎。
    高满仓虽然是江东妇孺皆知的大纨绔,可正如他所说,确实有嚣张跋扈的资本,在家中排位老四的他,从小聪明伶俐,深受家人器重,几乎拿第一继承人来培养。可这样的后果,导致了高满仓身上充满顽劣习气,不问青红皂白见人就踩。他既然毕业于名校,顶着MBA头衔,也有着自己的小聪明,哪片地区的棘手人物绝不招惹,全在小本本上一一记载,所以除了高中那会踩人引起了反噬,基本没吃过别的亏,万里市惹不起的人物中,也有几位大有来头,可没有在今天的场子,所以高满仓才敢由着性子胡来,踩人踩的不亦说乎。
    “江东高家,很厉害吗?”
    陈蛰熊勾起嘴角,玩味道:“京城张家,你能惹得起吗?”
    京城张家四个字犹如天雷滚滚,劈的高满仓冷汗直流,沉思片刻,疯狂喊道:“放屁!你他妈就是一个狗腿子,怎么可能跟张家扯上关系!绝对是从钱天瑜那个臭婊子嘴里听完老子的谣言,想要拿张家来压我!”
    高满仓一生中唯一踢到铁板,就是高中那会扇了一个名叫张缨豹的闷葫芦几耳光。那家伙是名书呆子,天天抱着小说埋头苦读,高满仓本以为对方是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哪曾想到,引来了一位至今都令他心惊胆颤的超一流猛人,那人叫做张烈虎。
    陈蛰熊冷笑道:“当年你拿张缨豹心爱的书籍擦屁股,到头来却让人家喊来了亲哥哥,不但耳光如数奉还,还把擦屁股纸塞进了你的嘴里,高公子,这些你都忘了?”
    高满仓大惊失色!
    当年被逼着吞掉卫生纸,只有张烈虎和张缨豹两兄弟在场,那俩人也不像是见谁逮谁说的大嘴巴,除非是关系亲密的兄弟或者朋友。综合判断,眼前的陈蛰熊,极有可能真的是张家的人!
    高满仓颤声道:“你……你到底是谁?”
    陈蛰熊轻叹一口气,犀利的眼神闪过几缕愁绪,道:“蛰熊,烈虎,缨豹,高公子,你真的是脑子不开窍的傻瓜?”
    高满仓顿时想起来张家有位私生子的传闻,恍然大悟!
    “虽说我自己打不过你这位手下,可我还有一百多名兄弟靠我吃饭,杀人的事他们不敢,但抢了他们饭碗,没准就会恶向胆边生,倘若高公子今晚不想被人海战术撕成碎片,乖乖地回你的江东。对了,泰亨的主意,劝你以后少打,否则我带着烈虎和缨豹去江东也给你们找点麻烦,张烈虎的脾气,你懂的。”陈蛰熊眯起丹凤眼说道。
    高满仓带着怪物小茹步履匆匆离开酒店。
    两人慌张的神色,好像真应了高公子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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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