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堂主,我这就进去通传。”
“站住!”
龙霸天正打算借机溜掉,却被沈毅一句话定了身,赶紧站住,心里叫苦不迭。
“这齐家庄可有后门?”
“有……”
“从后门走。”沈毅一挥手道。
“啊?”
“没听见?想再听一次?”沈毅冷声道。
“不是不是,属下这就带路。”
走后门是沈毅临时起意,有句老话说的好,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这一路走来,镇子上人烟全无,让他心里不得不警惕,虽说在他眼里,这俩老小子上不了什么台面,但是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湿鞋,还是不要托大的为好。
万一这俩小子使什么阴招,自己栽了,可就不妙了。
他毕竟自觉是个稳重的人,当即便打算绕路从后门进。
沈毅吩咐下去,不要出声,一行人在龙霸天的带领下,悄悄的绕了一条小路,来到了这庄园的后门处。
这里果然没人看守,沈毅挥手让龙霸天开门去,自己跟在后面,还没进门儿,忽地便闻到了一股恶臭。
“哪儿来的这臭味?”
沈毅皱眉问道,心想着,这俩小子不会是为了恶心自己,弄了一化粪池,准备等自己进门儿的时候泼自己一身吧?这也太幼稚了。
龙霸天闻言,顿时一滞,僵硬道:“这……”
沈毅瞥他一眼,直接推开他,对刘一刀道:“看好这小子,有什么动作,直接杀了!”
“是!”
龙霸天听这话吓得差点儿跪下,没等反应过来,刘一刀的刀便在他脖子上了,吩咐两个手下看好,他担心沈毅有危险,赶紧快步跟上去。
后门进去之后是一间堆放杂物的院子,穿过这个院子,便是一片花园,初见时,还觉得庄子里亭台楼阁,花草清秀,倒是挺别致的,可是走了没几步,他便看到了满地的狼藉。
地上的花丛之间隐见血迹,墙角旮旯里有阵阵恶臭传来,也不知道是谁人乱大小便,前院的回廊之中,他甚至还看见了不少带血的破碎衣物。
沈毅初时还在想,这齐家怎地如此,好好的庄园也不搭理,随后便暗觉不妙。
再行两步,来到花园中那池塘时,饶是沈毅见多了血雨腥风,此刻也是怔立当场。
那池塘里原本应该满是荷花绿叶,此刻却漂浮着密密麻麻的尸首,大部分都已经发烂,传出阵阵恶臭,尸体上还蠕动着蛆虫,沈毅一眼看去,竟数不清有多少,恐怕有上百具尸体。
这一幕说是人间炼狱,也毫不为过。
刘一刀急匆匆跟过来,看到之后也是一愣,赶紧捂住口鼻道:“这,这也太造孽了……”他还想说什么,看沈毅那铁青的脸色,顿时住嘴。
沈毅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当年在上河村,全村人就是他一个人埋的,他至今都难以忘却,当时亲手搬运那些尸体,他是如何从绝望到麻木,到习以为常。
可如今这情景,光论残忍,比起上河村来,又何止多出百倍。
沈毅就怔怔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动不了,胸腹之间直觉有一股怒火燃起,随后又渐渐消散,又重新燃起。
半晌后,他指着这满池塘的尸体,忽地问道:“你说,这是为何?”
刘一刀一愣,不明所以,硬着头皮道:“属下不知,堂主是指……”
沈毅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在血煞帮的这段时间,沈毅都觉得自己活的像是一个反派,或者说,很适合当一个反派。
他似乎骨子里天生就带着些许冷血,扯起慌来张口就来,知道打不过,便能忍得下那口气,也很少能对他人产生共情,他人的喜悲与他无关。
多数时间,沈毅只觉得他们吵闹。
上辈子就是这样,这辈子似乎也没多大变化,不知道是这世界磨灭了他心中的棱角,还是他压根儿就没什么棱角,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当初亲手杀了何欢,他甚至没有半分的反感与厌恶,心里有的,只是大难不死的喜悦。
有很多时候,沈毅甚至觉得,如今这日子,似乎也不错。
有权有势,除了对那黑刑甘低头,自己手下有大把的人命可以去挥霍,借由他们达成自己想要的一切。
甚至黑刑甘也马上不是阻碍,过个一两个月,杀了便是。
反正没多久好活,爽过一天是一天。
若不是老沈就死在他眼前,他恐怕真的会这样一直沉沦下去。
毕竟世人都难逃“酒色财权”这四个字。
可他又本能感觉的厌恶。
每当他有这个念头的时候,老沈的那张脸就会出现,吐着血,死死的捂着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半点儿声响,力气大的吓人。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老沈对他力气最大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
那日他从下河村出来,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人命如草芥。
满村都是尸体,干干净净的尸体。
有的人死前甚至还带着笑,像是蠢死的。
沈毅记得,那日他哭的很惨,很惨,惨到他连记忆都不想多保存一刻,只变作了一幅幅模糊的画面。
他本以为这会是一个新世界,一个让他重生,找到生命意义,去弥补上辈子遗憾的世界。
可没想到,这个世界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可人却不像人。
人们都浑浑噩噩的活着,谁生谁死,只在意,却不关心,对生死的意义仿佛只停留在今日能不能吃饭,死了该埋哪里。
不,埋哪里有时候都是奢侈。
眼前这一幕,这诸多的尸骨,不就无人掩埋吗?
他来这里十四年了,这么多年在血煞帮里,他见了太多人的生死。
那些鲜活的生命化作尸骨,家属只是拿了一块儿碎银子便欣喜若狂,对操控者感恩戴德,犹如野狗一般的埋入土里,仍由其坟头满是荒草。
又或如那曹德浩,只为了不戳破自己的谎言,不让自己有反派的名声,便毅然决然的干了反派该干的事儿,连自己女儿都杀。
如此荒诞。
在沈毅眼里,生命不应该如此轻浮,哪怕只是个普通人,哪怕他是个恶人,坏人,也不该随意的死去,生死抵不过一个馒头,一块儿金银,太可笑了。
他曾经死过一次,感受过生命消逝时,那种绝望到无可奈何的心情。
他一直觉得,人活着,或高贵,或低贱,或快乐,或不如意,都终究是鲜活的,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能感受风吹雨打,看到花草生长,见证一切随着时间而变迁,这一切都是生命赋予的美好。
生命,应该是有尊严的,生死更应该被敬畏。
可他看不到这里的人眼中对生死的敬畏。
他所敬畏的,别人在挥霍,他最珍惜的,他人只当草芥。
一切,都让沈毅感觉好像错的是自己,而不是这个世界。
这让沈毅倍感厌恶。
厌恶这个世界,厌恶这些人不把生命当一回事,厌恶他们的浑浑噩噩,更厌恶这个世界,造就了这样一群人。
他如今虽然活着,但却无法感受生命的美好,只感受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就好像上辈子一样,只能看着,什么都改变不了。
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的,似乎只剩下了脑中的复仇。
那留存在记忆中的仇恨,他必须时刻的回想,才会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而眼前这一幕,又再一次提醒了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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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