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悲惨过去

    天衡子的脸色不是很好,但此刻也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了,清欢知道,在这里跟魇神硬碰硬是不可能的。
    可是她有王牌在手啊!
    一开始,她也只是那么一猜,想看看这个杨茉和魇神的关系,没想到居然真的让她给猜中了,这魇神就是喜欢杨茉,而且还是喜欢的不得了的那种,甚至都愿意为她将家定在这里。
    其实这地方神仙是很不愿意呆的,不仅灵气匮乏,就是环境也不怎么样。
    想到这一点,清欢就越发觉得,魇神定然是有了心爱的女子所有才心甘情愿留在这里,为她守护一切的。
    而有这种魔力的,想必就是她怀里的那个女鬼杨茉了。
    魇神和他们交其手来不一定能赢,但是布下幻境那就是另说了,之前在乱葬岗的时候他们能轻松的破出幻境,是因为魇神并不想要他们的命,可现在就难说了……
    幸好啊,清欢手里有杨茉,方才那场试探,清欢已经确定了魇神喜欢的就是杨茉,到时候就算他布下了幻境让他们钻,只要杨茉在他们手里,魇神就一定不会对他们下死手。
    唉,没办法,这可怜又可悲的爱情啊。
    魇神和清欢僵持了一会儿,并不是很愿意将这件事告诉清欢。
    可清欢是谁?那可是小霸王:“你若是不告诉我,我就往里面加水,淹不死她也要让她变成水鬼。”
    “……”天衡子魇神。
    不及清欢无赖,魇神最后还是妥协了。
    他不想让杨茉受伤了。
    “五年前,我曾来人间渡劫。”魇神开始讲起了当初的事情。
    “咳……”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拖着残破的身躯佝偻着腰一瘸一拐的往前走去。
    周围的路人见状眼里不约而同的露出了恶心、嫌弃的眼神。
    而这个男子正是魇神朝歌。
    “公子,你没事吧?”
    朝歌原本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的脸的,因为那张脸……就是他自己看了都害怕。
    在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爹就死了,娘亲一个人不仅要将他拉扯长大,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甚至连供他读书的钱都没有,可是他的娘亲却坚持送他去学堂,每日一早,就连卖早点的人都还在睡觉的时候,他的娘亲就已经起来去给学堂的水缸挑水,寒冬腊月如此以往,整整坚持了三个月,才打动了教习先生收他入学堂。
    好在他也争气,人聪明学什么都快,平日空下来还能给先生做点事情贴补家用,先生见他可怜,每次都多给他几文钱,这几文钱在那个时候一度温暖了他的心。
    可他不知道的是,他为先生做的那些事,远远不止这些价格。
    本以为这种日子要过上一辈子,没想到他的娘亲却患上了肺痨。
    朝歌想要给娘亲治病,可他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却被他的奶奶给藏了起来。
    他奶奶一直很嫌弃他娘亲,觉得是他娘亲克死了他爹,所以尽管这些年来娘亲任劳任怨的做工,扶持家里,却从未得过一个好眼色。
    他还有一个不成器的小叔叔,成日里只知道吃喝玩乐,有时候逛逛青楼,有钱没钱都要去趟赌坊。
    家里稍有一点积蓄,最后都是败在这个叔叔身上的。
    奶奶不喜他娘亲,顺带对他也少了几分好脸色,但他毕竟是个男丁,又是他爹唯一的血脉,在家里好歹也是能上桌吃饭的那种。
    可他的娘亲却只能在外面蹲着吃饭,或者在灶台上用饭。
    因为她是女子,又是克死了自己丈夫的克星。
    不知从何时起,朝歌就厌恶上了自己的奶奶和叔叔。
    他的腿就是被他的叔叔给打断的,因为发现他偷钱去给他娘亲看病,于是举着拳头粗细的木棍追着他打,硬生生将他的一条腿给打到了骨折。
    那些钱最后都被他拿去赌博了,他的娘亲也因为肺痨去世,死后甚至连一副棺材都没有,草席一裹就扔到了乱葬岗上。
    他反抗,他挣扎,最后只换来奶奶轻飘飘的一句:“又浪费了一张草席。”
    这句话彻底让朝歌恨上了他们。
    有一天夜里,周围的人都已经入睡了,朝歌用木头封死了所有的门窗,放了一把火想要烧死他们,听着他们在火里的哀嚎,他只觉得万分的痛快。
    他本想和他们一起一死了之的,可没想到的是他却获了救,浑身被烧伤,没有人愿意出钱救他,但他又还吊着一口气,于是他们就商议将他丢在了破庙之中,若是他能活下来,就是天意,死了,也不关他们的事。
    没有人查出来火是他放的,因为当时他自己也差点被火烧死了,谁会在放火的时候把自己也烧进去呢?
    许是老天爷也不愿他就这么死了,顶着无一完好的皮肤,他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
    他知自己如今丑陋,小孩子见了都要拿石头砸他,所以白日里不敢出去,只有夜里才敢出去抓几只野兔,或者去地里偷几块番薯吃。
    到了冬日,才是最难捱的。
    他没有多余的衣服,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一把火中付之东流,所以他只能捡着别人不要的衣服穿,好歹也是有点东西穿在身上了。
    可食物却是他最大的难题。
    以前山林里还有动物,如今该冬眠的都冬眠了,上哪里去找动物果腹?
    他本以为自己可能就要饿死在这破庙里,没想到却无意间听到了一个消息,就是杨大善人都三女儿杨茉在城门口布粥接济穷苦的百姓。
    他瘸了一条腿,又顶着一张被烧伤的脸,根本没有人敢要他去做工,就是做夜郎都不愿意让他去,万一夜间吓着人了怎么办?
    做乞丐也没人可怜他,这个小镇的人心已经冷漠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
    最后饥饿还是战胜了他的骨气,他拖起了自己残破的身躯想去讨一碗粥喝。
    众人的眼神他早就已经习惯了,熟视无睹的走到杨茉面前,刚对上那双纯净的眼睛他就羞愧的低下了头。
    他……实在不配。
    说实话杨茉其实一开始也被朝歌的脸吓到了,但她很快就稳定了心神。喜欢大佬又在知观心上点火了请大家收藏:(663d.com)大佬又在知观心上点火了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