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祭的新娘

    晓栩是个享乐主义者。
    废话。
    晓栩现在只是个人类。
    废话。
    综上所述,让她自己开辟洞府布置房间?
    比山大王更山大王的少女在这遍地都是妖怪的山上随手就能拎回去好些仆役。
    她还研究过,重琅和人类做的约定是不伤人性命。
    那么。
    抢劫就是合法的吧!
    系统:喂!
    晓栩毫无心理压力的使唤妖怪们去落晖城给她抢物资回来。
    而且,还要发布谣言,说重琅特别宠爱她、特别疼爱她,总之就是特别爱她。
    当然,这事不仅不打算瞒着重琅,还要添油加醋的让他知道。
    现在的重琅是无所谓这些的。
    但之后呢?
    心爱的女人回来之后呢?
    她要让他讨厌她。
    恨到骨子里。
    系统:虽然本系统明白晓栩大人的一片苦心,但是……呃……
    凡事都有多面性吧。
    哪怕是做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人眼里,就会有不同的解读。
    哪怕解读一样,哪怕是客观事实,不同性格的人,不同立场的人,对待同一件事的态度也是不同的。
    别说晓栩的出发点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重琅和轩瑶好,哪怕她真的轻视玩弄重琅,最后的结果……不是已经印证过无数次了么。
    她比谁都清楚,越是心高气傲的人,越是看不起浪骚贱。
    她决定一次性满足他三种需求!
    系统:……
    可晓栩在认真攻略时,特别喜欢用欲扬先抑的手法。
    当对方知道她做那么多的真实目的,原本有多恨,最后便会有多爱。
    晓栩表示,完全不是问题!她是真的浪骚贱!来者不拒贪财好色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半点美德!和他欣赏喜爱被深深吸引的那朵小白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类型!
    系统表示,这种flag已经立了无数次了!您能不能长点心!
    她不是为了他好。
    她做得到,让他们都相信这一点。
    她只是为了自己。
    他,他们,都会相信的。
    心安理得奴役妖怪们的少女在半天内就有了居所。
    而且是豪华版的!
    然后,她作了孽。
    她会让所有人都相信。
    她,十恶不赦,罪该万死。
    只为了衬托某人的纯真美好,这也是很拼了。
    晓栩只不过是……将几只妖怪开膛破肚了。
    但没有杀他们。
    才不是什么心慈手软,而是为了养肥了再宰。
    对,她这么做,是为了取妖怪的内丹。
    她不仅仅是会在这个世界待上十年,她要怎么向别人解释她永远不会改变的容貌,以及与日俱增的实力?
    她会等,等到最后有谁来替□□道,斩落她这只非人之物。
    在此之前,她会尽情的造孽。
    舔过手指上的血迹,嘴角噙着淡淡笑意。
    她的裙摆上又沾了血。
    洗不干净了。
    纵然让妖怪们替她寻来不少衣物,但她要求都选红色,最好比血更艳。
    谁都不会,这衣上到底浸了多少鲜血。
    又或许,其实一滴都没有。
    衣摆蜿蜒在地,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路。
    妖怪们都伏在地上,连喘息都不敢。
    她比重琅可怕多了。
    虽不知他们实力到底谁更胜一筹。
    但若论心狠手辣,他们认为重琅是万万不及的。
    毕竟。
    她是个人类啊。
    看起来娇娇弱弱,面容更是青涩纯净。
    哪里像是徒手撕扯血肉的怪物。
    连妖怪们都很少这么做。
    文明在进步,不是么?
    他们妖怪都会用武器杀人,用人类的方式去烹调食物。
    他们有自己的族落,过着和人类一般无二的生活。
    有些妖怪只是喜欢住山洞,或者像重琅一样怕麻烦,只要有地方住有东西吃就好,什么都不讲究。
    晓栩是讲究中的讲究,但她也是异类中的异类。
    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妖怪们已经把她当做非人非妖的怪物,绝对不可冒犯的怪物。
    固然如此,他们还是暗搓搓的想着。
    她毕竟是人类,寿命才几十年。
    可。
    她又突破了妖怪们的心理底线。
    妖怪吃不了她。
    她,会吃妖怪。
    妖怪们内丹成形的年岁不等,她现在吃了,十年后他们完全可以再练成一颗。
    这就叫……
    嗯,可持续发展。
    月亮出来了。
    少女抬起手,抚过自己鬓边长发。
    宽大的衣袖滑落,露出那一节莹白手臂。
    千阿啊,是个无忧无虑的小精灵呢。
    她远比轩瑶更加单纯善良。
    不然,怎么会绝口不提报仇之事。
    重琅没有和“知道真相以后的轩瑶”相处过,所以他自认为。
    不管是不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她愿意为他们塑造一个美梦。
    这不是为了他们,只是为了千阿。
    晓栩啊,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多么穷凶极恶之徒。
    所以,她也是真的很喜欢很欣赏那些纯善之辈。
    不是愚钝,而是坚守本心,不管被如何对待,都能用客观平静的目光去看待残酷的世间。
    这才是纯善。
    而不是……只因为没有危及自己,便可随口说原谅。
    世人皆伪善,纯善才会如此难能可贵。
    叫她格外偏爱。
    红衣似血,也似火。
    她燃起了这片丛林,她燃烧了整个天地。
    妖怪们怕极,却依旧忍不住抬头去偷看她。
    夜色朦胧,她比太阳更耀眼。
    吞了好几颗内丹的少女并不觉得饥饿,反而有些胀腹。
    俗称……吃饱了撑的。
    嗯,她打算去找点事做。
    她当然能看穿一个人最讨厌什么、最无法接受什么。
    但她有没有想过。
    这些事,不是别人,而是由她来做。
    她又记不记得,自己曾经说过。
    若要让一个人爱上她,并非是变成他喜欢的模样,而是让他喜欢的模样,变成她。
    不管事有几面,她都是独一无二的特殊。
    她再一次擅闯了重琅的居所,如入无人之境。
    他方从河中洗浴回来,身上还在滴着水。
    少女一手环胸,一手托腮,不怀好意的视线落在男人衣襟大开的胸口。
    纵然不觉得羞耻,但少女的目光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重琅拢了拢衣襟,微微侧过身避开她的目光。
    “有事?”
    “你与人类的约定,只不过是你与人类的约定。”
    这没头没尾的话,重琅却是听懂了。
    令他诧异的是,她出口“人类”二字,仿佛与她毫无关系。
    果真抛弃了人类身份?
    才这么短短一天?
    “没事就滚。”
    他自然知道这个女孩想表达什么。
    她若杀了人,人类便会把这一切都归罪于他身上,认为他不遵守约定。
    虽然会给他带来不少麻烦,但他没有立场也无法阻止少女的行为。
    “你这样啊,是不会讨女孩子喜欢的。”
    她丝毫不怒,掸了掸衣袖,竟落了几滴血。
    她分明已清洗过。
    嗜血成性。
    他下了定论。
    重琅脾气不好,是讨厌麻烦,也讨厌被人冒犯,他自己可不会主动去惹事。
    这个少女不同。
    她甚至比大多数妖族更为残暴。
    偏偏这张脸,平静无辜的很。
    只不过她面色始终很淡,淡到冰冷,叫人一见便知她不好想与。
    “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最好别给我惹麻烦。”
    “我怎么做是我的事。就算真的牵连到你,你又能拿我怎么样?或许,人类还会觉得自己供奉你的祭品不够多。嗯,以后是要让他们多准备点东西来孝敬我。不然呐……”
    少女敛眸,低笑一声。
    她是人,却杀人。
    他是妖,却救人。
    如果世间有英雄,那么,世间必有邪恶。
    太平盛世,人们需要的并不是英雄,而是能为自己带来利益的存在。
    只有让他们确实陷入了危机,他们才会渴望被拯救。
    要成就一个英雄,必先摧毁一个魔王。
    记住,是邪恶成就了正义。
    而非愚昧的民众。
    少女转身,血痕如地狱绘卷,迎送这世间极恶之花。
    千阿太天真了。
    可谁都没有资格嘲笑她的心愿。
    世人做不到的,晓栩确实能做到。
    她想为她去做。
    就为了她的天真。
    明月剔透,微光洒落。
    她是这夜。
    她是这花。
    她是这地狱。
    少女极缓慢的眨了一下眼。
    一声低笑。
    “我这也算是……舍己为人了吧。”
    【……】
    总觉得哪里不对。
    自此,落晖城知道了,这落晖山上来了一个女的山大王,比过去那个更残暴不仁。
    每年送上去的新娘是为重琅准备的,可这女大王要什么呢?
    年轻漂亮的男子么?
    女大王表示,可以啊。
    不过比起男人,她更喜欢实质性的东西。
    比如美食,比如漂亮衣服,比如珠宝玉器。
    妖怪们都太俗了,建筑美学那是一窍不通。
    她奢靡惯了,如何能住简陋的地方。
    善恶这种东西,都是相对的。
    重琅是妖,是落晖山上最强大的妖,就是落晖城眼中最大的威胁。
    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更可怕的存在。
    而且,重琅信守诺言,不让妖族残害人类。
    晓栩可没有这样的规矩。
    她指挥妖族烧杀抢掠,直到人类签订了种种不平等条约,她才堪堪收敛。
    只不过是收敛,而不是收手。
    这女人不按道理出牌,行为全凭兴致,且喜怒无常、捉摸不透。
    千阿姓符。
    呵。
    她不幸福。
    千阿本就是被冷落被遗忘的存在,连符家都不一定所有人都认得出她,更别说落晖城其他人了。
    在好几年的时间里,竟然无人察觉她就是当年被送去的那个祭品。
    虽然妖族们说,千阿深受重琅喜爱,但谁都不会把她和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联系在一起。
    他们想象中的受宠,不过是日日在妖怪身下承欢,没有半分自由,没有半点人权。
    就是个玩物,就是个牲畜。
    就算不是晓栩。
    重琅不是这种人。
    他们每年送去的人类女子,倒是没有再被妖族们分食,而是成为了晓栩的侍女。
    男子同理。
    事实如何不重要。
    重要的是,落晖城每一个人都认为,这里是个有来无回的凶险之地。
    在这里,有一只嗜杀成性的残暴妖物。
    这只妖物贪得无厌、荒淫无道。
    该死。
    被收容在晓栩这里的人类一开始都非常恐惧。
    不知何时,他们可能就会被妖怪撕碎了啃食。
    特别是在面对晓栩时。
    连凶神恶煞的妖怪们都对她俯首帖耳,他们如何敢违抗她。
    男子们原以为妖女都是放荡的,并且吸取男人精血来提升修行。
    可与她相处……
    他们多希望,这传说是真。
    后来,少女的故事不再是秘密,所有人都知道她曾经也只是一个可怜人。
    以暴制暴,到底是对是错。
    在这个世道,弱肉强食,就是天理。
    他们以为少女对他们感同身受,所以格外宽容。
    但事实并非如此。
    她是真的喜怒无常,杀人不眨眼。
    他们曾亲眼看到过她将手捅到妖怪腹中,搅动着对方的内脏,掏出鲜血淋漓的某物。
    然后一口吞下。
    他们甚至亲眼看到过,她杀了一个想要勾引重琅的人类少女。
    为什么?
    真正的理由是不能说的。
    纵然她不杀,重琅也会动手。
    可是。
    轩瑶会害怕的吧,若被她知道了。
    若轩瑶开口,重琅必会答应她,不再杀人。
    现实不是童话,没有那么多完美无缺。
    巧合是假,偶然是假,幸运是假。
    神明赋予的命运,从来都不是祝福。
    她在人为的为他们创造奇迹。
    只为了将来某一天,他们之间没有误会、没有猜忌、更没有血海深仇。
    所以,晓栩的回答是。
    谁都不能挑衅她的威严,无论是人是妖。
    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对妖族来说,她是可怕的人类。
    对人类来说,她是可怕的妖物。
    为世间所不容。
    她才是真正的,异类。
    重琅与之相比,实在太过普通。
    他曾以为自己存在于天地,孤立无援,举目无亲。
    可是看着她,他还没有什么脸说这样的话?
    他可以得到幸福。
    完全可以。
    ——和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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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好的,所有flag都在这一章了→_→诶,又是刚开个头我就想下一个世界
    →_→好多脑洞,我想过混合在同一个世界里,但是……呃,就会出现“奇怪的修罗场”,甚至写到最后因为男人太多情节写的不到位
    →_→暴躁.jpg喜欢用爱(物理)感化世界[快穿]请大家收藏:(663d.com)用爱(物理)感化世界[快穿]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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