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雷部落

    “老相识?这么说你对这位…嗯,这位胖子小姐有过想法吗?”
    “没有。”
    洛很诚实的摇头:“岩大倒是有想法,但是这位猪小姐不同意,这里又不能动武,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勒个去,岩大这家伙这么荤素不忌的吗?”
    郑毅被震惊了,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了,好半天后他才干巴巴的笑道:“牛批~!”
    他这边感叹,那边的猪大叔提着猴子凶神恶煞的说道:“今天是我女儿的成年礼,她特意选择这一天成年的,为的就是你。”
    “你今天要是不答应,我就把你绑回去。”
    “嘿,绑回去?你这猪头怕不是被野猪给撞了,脑子不清醒吧。”
    这时候又有人围了上来,郑毅一看这是一群精瘦的人,看着体型不用问洛也知道,必定是雷部落的人无疑。
    果然,洛在旁边小声提醒:“毅,这是雷部落的人,他们生性好斗,虽然不会主动去侵略别的部落。”
    “但是,谁要是欺负到他们头上,他们会十倍百倍的报复回去。”
    “噢?怎么说?”
    郑毅很好奇,忍不住问了一句,洛解释道:“我听族长说过,那是多年前,有个部落想打雷部落的族人。”
    “还结合了其它两个部落,对雷部落发难。”
    “那次雷部落损失惨重,只逃出去五六个人,但后来就是这五六个人反过来时常袭击那个带头的部落。”
    “让他们每一天都过的不得安生。”
    “搞到最后,被硬生生的拖垮了。”
    “这件事情,当时在部落间流传的很广,让所有部落都知道了雷部落的不好惹。”
    洛说完,由衷的叹了口气:“要是我们部落只剩下五六个人,只怕早就沦为野人了,那还有精力去报复回来。”
    “听你这么一说,这雷部落确实是个狠角色。”
    “可不是。”
    他这边和洛轻声的交谈,那边的雷首领来到了猪首领面前。
    面色不善的开口道:“给你五秒钟的时间,赶紧松手。”
    “不然等两天散会,我一定把你们部落带来的所有女人都抢回去。”
    猪首领听到雷首领这么赤露露的威胁,面子也有些挂不住,他本来想硬气一把,没想到一个声音响起,让他脸色顿时黑成锅底。
    “好啊,好啊,赶紧把我抢回去,我要和猴子生小猴子……”
    原本紧张的气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乱,郑毅听的直搓牙花子,可想而知猪首领的心情是啥样了。
    他没好气的瞥了一眼自己的族人,恨铁不成钢的骂道:“有点出息行吗?”
    “不行,我就要猴子。”
    “尼玛…”
    郑毅心想,现在的猪首领要是会后世的语言,一定会破口大骂的。
    只见他脸色发黑,松开提着的猴子,拉着猪小姐在对方不情不愿的哀怨声中,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猴子,你没事吧。”
    雷首领关切的询问,猴子摇摇头:“没事,没事。”
    “既然没事,跟我回去。 ”
    无遮大会上,有像郑毅等人一样,是整个部落聚集在一起,也不同部落的人围在一起交谈。
    这会儿雷首领叫猴子回去,自然是回到他们的部落落脚地。
    这里得说一句,整个会场其实挺大,各个部落在其中都有自己的固定地盘。
    就比如岩石部落,他们的地盘就在最斜铺的最上面,这也是为什么,郑毅等人会从人群中穿梭了。
    要不然以他喜静的性格,可不像四处瞎晃悠。
    雷部落一行人离开了,错过郑毅等人的时候,雷首领还点头示意,洛也回应了一下。
    “怎么?我们和雷部落也很熟?”
    “不太熟,不过在这里就那么些部落,就算不熟,时间久了也变得熟了。”
    “这倒也是。”
    这样说着,他们一路前行,很快就来到了自己的聚集地,这里是斜铺的最上面,有着一颗大榕树,树下有一些杂乱的树枝。
    这会儿正有一对原始人在那里浪的飞起,郑毅嘴角一抽,对着后面的洛说道:“我们的位置被这两个家伙占据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等呗。”
    洛对于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好整以暇的看着那两人表演。
    郑毅在看看其他的族人,也是一个样子。
    他叹了口气:“你们也别看了,赶紧找自己喜欢的去吧。”
    他所在的队伍里面也是有女人的,刚才一路走过来,有很多原始人在周围呜呜乱叫,一看就是荷尔蒙爆发,想要和队伍中的女人苟合。
    “不行,我们不能丢下毅你一人。”
    族人们出来之前还记得族长的私下嘱托,一定要保护好毅,不能让他单独一个人。
    哪怕在无遮大会上也不行。
    郑毅的重要性,族人都是明白的,所以族长私下叮嘱的时候,他们都兴然答应。
    这会儿自然不愿意离开。
    “没事的?我就在这里,怕什么。”
    郑毅一挥手,见族人不为所动,他干笑一声只好耸耸肩:“这样吧,我跟着你们一起去好了。”
    于是,一行人又折回,这会儿草坡上有人看到他们又折返,便有好几个龙精虎猛的原始人跑了过来献殷勤。
    一个拿着漂亮的花朵,一个拿着罕见的蜂蜜,一个拿着一条鱼,还有一个拿着一件……嗯,算是艺术品的玩意。
    那是一节不知名动物的骨头,被涂上了五颜六色的颜色,乍一看还有些像是笛子的感觉。
    他们尽其所能,不停的展示自己的诚意,郑毅偷眼瞄了一下自己的族人,发现女人中有好几个都蠢蠢欲动。
    “啧…后世一包麻辣条,成就一段千里送一血的传奇。”
    “如今这里,也不遑多让啊,尼玛一朵花一条鱼你们就动心,能不能矜持一点啊。”
    郑毅心中吐槽着,但也知道这是原始社会的普遍现象,你不可能奢求这些原始人,追求什么爱情。
    那跟在原始社会捡到一台手机还要不靠谱。
    想到手机,郑毅下意识的摸了一下口袋,却摸了空。
    “是了,我特么现在只剩下一条内裤了,其他都是草衣草裤,那还有地方放手机。”
    ……
    ……
    “大家好,我叫郑毅,突然想到手机,让我心情复杂。”
    “这玩意早在九年前就没电了,按理说没电的手机,会氧化的很快。”
    “但事实是,我的那台手机还是崭新如新,果然是高科技,和我那些书一个品种的。”
    “有时候想想,现在如果有一个充电宝该多好啊。”喜欢我在原始社会当老大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我在原始社会当老大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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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