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信仰的种子
“你说什么?勇士大人打败了哥布林大军,还正在追杀它们?”
当燕云男爵得到消息的时候,满脸震惊,实在是不敢相信。
“是的,领主大人,勇士大人确实做到了这样一点,他接连斩杀了哥布林的黑曜男爵,还有燕云领的叛徒,达克利神父。”
“哥布林一方,两位大人物的丧生,让它们军心涣散,无力抵抗。”
军士躬身行礼,将事情娓娓道出。
作为燕云领的叛徒,达克利神父可谓是人尽皆知。
当然,大部分人是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面貌。
而这一位军士,恰好乃是一名老兵,他碰巧认识达克利神父的模样。
所以,在探查战场的时候,结合一千人中的描述,自然就得到了这样一种答案。
“领主大人,我听说在达克利神父垂死的时候,接引了邪神的力量,但依旧被勇士大人解决掉了。”
燕云男爵和格林男爵还在刚才一句话中,没有缓过神来,紧跟着就来了一句更加劲爆的消息。
可能将达克利神父杀掉还不算什么,但却还能将接引邪神力量的达克利神父杀掉。
其中,存在什么样的差距,明眼人都能够看出来。
若消息属实的话,那叶轩的实力有多么强大啊?
“哥,哥布林逃窜,正是我们将黑曜领地拿下来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路追杀,将黑曜领地夺取过来。”
格林男爵想到了不一样的层面,急忙就凑了过来,向燕云男爵说道。
诚然,对于叶轩的消息,他一样非常震惊。
但震惊之余,他还是没有忘记,继续屠杀哥布林,尽力扩大地盘。
人类的生存空间,还是太过于狭小,生活在哥布林和魔兽的夹缝中。
扩大地盘,就能让更多生存的空间,诞生更多的人口,从而提高整体的战斗力。
“对!我们立刻调集全部兵马,追杀过去,将黑曜领地收回来。”
燕云男爵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至于为何他说的是收回,那自然是因为黑曜领地最初确实是人类的领地。
但后来,哥布林的侵袭,让生活在黑曜领地上的人口不断减少,或是被哥布林杀掉,或是逃跑到了别的领地中。
而后,慢慢的人口越来越少,哥布林越来越多,就自然成为了哥布林的领地。
格林男爵和燕云男爵,二人一同带领着大军,冲杀向了黑曜领地。
有格林男爵和燕云男爵在,人类一方强者数量完全碾压,黑曜领地根本就没有什么厉害的存在。
唯一一名强者,黑曜男爵也死了。
至于教会,它们可没有驻地在一位男爵的地盘上。
卑微的男爵,还不配拥有教会的驻扎。
唯有伯爵的领地上,才配有教会的驻地。
正是如此,黑曜领地没有任何一点强大的力量。
再加上,黑曜领地中的哥布林对叶轩产生了浓厚的畏惧。
没有几个哥布林敢抵抗的情况下,攻打下来黑曜领地也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大批的哥布林,它们选择了逃窜到别的地方,它们群龙无首的情况下,逃窜大概是唯一的选择。
而受制于人口的数量,燕云男爵一方也未曾将哥布林斩尽杀绝,一样还是有很多的哥布林逃掉了。
它们跑到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不过,对于黑曜领地的哥布林来说,它们大部分来自于森林部落,被黑曜男爵召集过来。
现在兵败,最多也只是退回到了原本生活的部落中。
带来的影响也并不是特别大。
……
燕云领。
在占据了黑曜领后,燕云男爵安排了防守,便返回了燕云领。
这个世界非常大,每一块领地相距都有比较长的一段距离。
燕云领附近就一处黑曜领,再近一点的可能就是长宁子爵的领地,它三个儿子分封在长宁子爵周边。
不过,长宁子爵和它的三个儿子,实力都不怎么样厉害。
别的不说,以前黑曜男爵一人就能对阵长宁子爵的三位儿子。
更别说,还有艾菲爵士,这样一名强大的存在。
所以,即便长宁领属于子爵领地,也跟黑曜领差不了太多。
而现在,黑曜领都被覆灭,长宁子爵只要不傻,都不可能会选择主动出击,对付燕云领。
在燕云男爵的城堡中,一场庆功宴会正在进行。
“勇士,这一次燕云领能够击退哥布林的侵袭,全部依赖于你的勇猛战斗,我替燕云领的百姓敬你一杯。”
燕云男爵倒了一杯上好的红酒,起身向叶轩敬酒。
“燕云勋爵客气了,哥布林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敌人,击退哥布林的侵袭,乃是我应做的事情。”
叶轩端起酒杯,回应了一句。
勋爵,乃是这个世界,对贵族的一种日常称呼,适合在非正式的场合使用。
其大概意思,就相当于“爵爷”
“不过,还是要好好感谢勇士,若不是你的话,燕云领不可能坚持下来,更不可能吞并黑曜领。”
……
就在这样互相敬酒中,一场宴会圆满的结束,叶轩也难得在这个世界美美睡了一觉。
喝的有点多,叶轩并内有压制酒精的作用,任由自身晕乎乎的。
迷迷糊糊中,叶轩被一名穿着连衣裙的女子服侍着,擦洗了身体,换上了全新的衣服。
当然,叶轩不知道对方是谁,更不想知道对方是谁。
只是,夜晚的时候,叶轩做出来了大部分男人都会做的事情。
而显然,这应该是燕云男爵的安排。
军队长时间处在压抑的战争环境中,士兵的心理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正是如此,小阳国弄出来了随行军队的勾栏。
相同的道理,燕云男爵就放在了叶轩的身上使用。
在叶轩睡着的时候,关于叶轩的事迹不断散布于军队中,又从军队慢慢散布到了民众当中。
很快,他们就全部都知道了,有那么一个来自于异世界的勇士,帮助他们打跑了邪恶的哥布林。
一些人,对叶轩产生了深深的感谢。
可能不算什么,但却埋下来了信仰的种子。
只是缺少那么一个机会,它就能彻底生根发芽。
一片寂静的森林中。
一道身影突兀出现在了地上。
“深坑后面的世界,那个人说的果然没有错。”
正在这个时候,几名哥布林出现在了附近。
“什么人?”
哥布林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目光汇聚了过来。
很快,它们就发现了她。
“是人类,杀了他!”
当看到只有一人的时候,几个哥布林嗷嗷大叫的杀了过来。
他还在感知周身的情况,哥布林的声音,也吸引到了他的注意。
“嗯?这就是哥布林吗?”
他投过去了目光,好好打量了几眼。
当几个哥布林冲到身前的时候,他的身体忽然就动了起来,拳头化作一道残影,动作太快了,已经捕捉不到他的动作。
砰!
拳头宛如一道锋利的锥子,轻松就击穿了其中一名哥布林的胸膛,而在握紧的拳头中,似乎还捏着什么东西,正在缓缓跳动。
下一刻,拳头抽了出来,随手就将手中的东西丢在了地上。
一颗心脏,摔在了地上,跳了几下便被一脚踩成了肉泥。
如此轻松就解决掉了一名同伴,剩余下来的几名哥布林自然萌生出来了逃跑的想法。
本来,哥布林就是欺软怕硬的生物。
即便不断融入了人类的血脉,其欺软怕硬的本质,似乎也不曾改变多少。
“跑!”
几个哥布林没有任何一点交流,几乎在同一时刻,选择了转身逃跑。
“现在想要逃跑?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他嘴里流露出来一丝微笑,跟了上去便将几位哥布林斩杀。
“还有不少的经验呢?”
他喃喃自语的说道。
而后,他蹲在了地上,一手摸上了哥布林的尸体。
可怕的变化产生了,他的身躯慢慢被一种白色的丝线包裹。
就好像蚕宝宝吐丝结茧一样,没用多长时间他全身就被彻底包裹了起来。
一个偌大的白色大茧就诞生在森林中。
然而,这样一种状态未曾持续太久。
几秒钟的时间过后,大茧就在某种力量的作用下,被缓缓撕开。
一个暗绿色皮肤的哥布林,缓缓从其中走了出来。
“哥布林的身体?真不怎么样啊!”
他动了动身体,有些不舒服的说道。
龙且,原本是一名底层小人物,干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拿着微薄的工资,苟活于社会中。
然而,后来天行游戏中,他成功崛起。
强大的力量,一下子就让他成为了香馍馍。
只是,龙且天生就不是喜欢炫耀的人,哪怕拥有了不俗的实力,也未曾向身边的人表露出来。
当一些势力招收强者的时候,龙且不甘心屈居于他人之下,更不想再当苦命的打工人。
所以,也未曾表露实力,加入某个势力。
后来,混乱的时代到来,龙且凭借实力活了下来。
经历了混乱的时代,新的时代开启。
在一方世界中,龙且得到了巨大的机缘,拥有了某种奇特物种的血脉。
一种不知名的物种,可能是虫族的一类别,具体龙且并不明白。
而龙且也得到了一种能力,可以汲取别的生物基因,从而完美的模仿。
通过论坛上的信息,龙且来到了哥布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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