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7章 做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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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一下,秘典传人又嘱咐起黄战天影来:“黄战天影,你回去继续经营你的家族和军队。至于那个王胜天的事情,等本王休养完毕自然会与之见上一面。”
“是的,尊敬的主人。”
相对于雪宫的人,黄战天影已经做习惯了人家的狗,所以驾轻就熟,很快就融入自己应当扮演的角色。
“你们退下吧。”
秘典传人把手一挥,示意所有人退下。
可等及所有高手怀着恭敬之情悄然退离之时,秘典传人的粉唇却重复呢喃着两个名字:“陈烈、天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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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寒风渐起。
冰刀草原的风真的可以要人命,特别是寒冬时候的风,若是没有烈酒和大火的支援,正常人根本生存不下去。也正是冰刀草原的恶劣环境,才造就了他们的强大修为,天才横出。
“小羊乖,我会好好保护你的。”
一个穿着厚厚羊毛皮祅的少女死死地抱着一头不是很强壮的羊羔,用自己的体温保护着羊羔,尽量保住它那脆弱的生命。
每到冬天,羊群里那些脆弱的羊羔都是支撑不过去的,只能成为牧民们的食物。若是遇到异常点的寒冬,羊群能剩两、三成已算是幸运的。所以每当冰刀草原的冬天冷一点,那就是大秦帝国、大秦帝国和大秦东部各国的战争时期。
“怎么现在还有人徒步游历的?”
少女抱着颤抖力度越来越虚弱的羊羔,木然地看着夕阳边缘一个孤独的身影。
冰刀草原是以强者为尊的地方。在这里,拳头就代表了尊严的地位。一个凝气成罡级别的剑师可以去一个小部落当仅次于族主的超然存在,即使去到冰刀草原最强大的元蒙王朝也可以谋得百夫长的高贵职位;而御剑飞天级别的剑霸更是可以自建一个属于自己的部落,或者谋求都侯、将军之位。
也正是在这个以力为尊的地方,经常出现四处游历、寻求突破的草原剑者。
不过冰刀草原实在是太大了,据说其幅员之辽阔比号称剑界第一强国的大秦帝国还要广阔,最强壮的战马从东边跑到西边也要耗费数个月的时间方才可以。是以草原剑者都是以马匹,或者以自家圈养凶兽猛禽为代步工具,甚至还背景超凡的剑者以妖兽为代步工具。因此坐下的代步工具也成了身份的象征。
眼前此人居然以步行的方式修炼,除了那些苦修者真的是不多见。
少女嘀咕了一下,静静地等待来者的到来。
冰刀草原最危险的不是那些无处不在的野兽猛禽,而是人。
这候 章汜。当你稍微拥有一点可让人羡慕的贵重东西,却不拥有与之相匹配的力量来保护,你的结局就很可能是物失人亡的下场,甚至还有可能被人抓过去卖作奴隶,此生此世都过着不能温饱的日子。
可是眼前这个瘦弱得有点弱不禁风的男子居然在危机四伏的冰刀草原安然无恙地走到这么便宜的北端小部落来,实在大出少女的意外。
可别看人家年纪轻轻,要知道她可是这个小部落的第一天才,年不到十三岁已是七星剑士的高手了。只要再得那么点机缘,这个天才就会成为这个部落最年轻的剑师,前途无量。
所以少女才胆敢一个人面对眼前的陌生者。
少女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瘦弱男子。虽然他是从遥远的西边走来,但他浑身上下一点灰尘也没有,干净得令人难以接受。
无论是哪一个地方,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即使少女还有点青涩,但这也不妨碍她追求美丽的心。可在这么落后的苦寒地带,除了练功就是牧羊,另外还有担任部落里的巡逻任务,试问少女如何有时间去打扮,如何有心思去关注自己的仪容。
在看到陈烈的装扮后,少女稍微产生了一点嫉妒和迟疑的心。
强牺  读牺。不过少女毕竟是非常人,她终于查看到陈烈身上那套衣装似乎是某一种很厉害的老虎的皮毛。之所以说这老虎厉害,因为这披风大得可以,披风、内甲、护帽、护手、皮靴一整套都是同一种颜色,同一条纹,那得是多大的一头老虎才能有如此体魄;而且少女从未听说过有这种火焰纹路的老虎,可想而知这头老虎有多么的恐怖。
于是乎,少女很是聪明地选择了欢迎,对方人未到她率先打起招呼来:“尊敬的远方来客,欢迎来到热情的哈苏部落。”
制大 制枭。“你们这里有吃的么?我已经七天没吃到热东西了。”
陈烈露出一个真诚,没有杀伤力的微笑,随后就将掏出冰刀草原最是流行的金子,说:“我有灵晶。相信这块灵晶足够让我享受一顿美食的了。”
草原民族的凶悍让剑界各国相当之忌惮,所以严厉禁止商人与他们的贸易武器,其中以大秦帝国的措施最为苛刻,与他们私下贸易矿石兵器的商人,除了抄家就是灭族,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因此矿石、武器、铠甲等物品在冰刀草原是极端珍贵的资源。
也正是如此,冰刀草原没有铜币的说法,有的话皆被草原人偷偷拿去融为铜水铸造特殊的武器了。正是这种体制下所衍生的金钱制度,直接拔高了金和银的地位,特别是剑者通用的灵晶,更是价值千金。
正常来说,一块灵晶,哪怕是最差劲的灵晶,在冰刀草原也能换得一匹壮硕的健马或者十数头大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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