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8章 纽约教父

    生活在纽约的感觉相当不错,但如果把历史拉回到将近40年前,那个时候的托马斯却是走在芝加哥西部一处贫民区脏乱不堪的路上。
    周围的环境十分糟糕。托马斯和他的兄弟们满大街地疯跑,去吓唬口中衔着老鼠的猫,为得是让猫吐掉口中的老鼠,而他们会乐颠颠地捡起老鼠,回家煮老鼠肉吃。他们还喜欢在附近街道蹲点,探察一些黑帮的火并情报,然后得意洋洋地向同伴炫耀最近是个哪个帮派最为厉害,在争斗中占得上风。
    “对于我们来说,生活在这个地方就是要为生存不停地打拼。”托马斯说。
    一直到今天,他对于苦难的童年生活记忆犹新,只不过现在回忆起当年的事情少了许多辛酸,多了几分悲壮的英雄味道。托马斯说:“我们那时每一天都要为生活奔波,如何弄到吃的、如何在学校里不被别人欺负,都是大问题。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会逼迫着你养成对生存最为敏锐的直觉。这里没有成文的规则,但是只要你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你会明白其实有着残酷的生存法则。”
    在这个贫民区,托马斯学会他日后赖以生存、发展和成名的许多东西:如何在篮球场上真正地征服对手;如何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成为明星,让周围的小伙伴都听你这个头的话;如何更好地保护你和你的家庭,不被遍地都是的暴力所伤害。
    很多人说托马斯自从执掌尼克斯这个俱乐部以来,显示出足够的铁腕。这一点说得没错,这是托马斯自从记事起就养成的强硬性格,他在短短的时间里,踢走尼克斯的六名球员,通过一个大交易搞来心仪的后卫马布里,解雇看不顺眼的主教练钱尼和两名助理教练,请来NBA历史上获胜最多的老帅威尔肯斯,又把他童年的朋友、后来在活塞也是队友的阿奎尔聘为球队的助理教练。
    为了他心中的目标一总冠军,托马斯可以干一切事情,即使这意味着得罪人,在圈子里不受待见,但托马斯不在乎。如果为他之前42年的人生下一个注脚,强硬无疑最为贴切。
    72年的某一天,12岁的托马斯正在芝加哥的一个台球厅闲逛,他倚在门口看着别人打球。突然,一个男子怒气冲冲地闯进房间,他的妹妹被人强奸了,坏蛋据说跑进台球厅,他一路追来。
    男子最先看到的就是站在门边的托马斯,以为他就是那个坏蛋,拔出别在腰间的枪,黑洞洞的枪口顶在托马斯的脑袋上。换一般12岁的孩子,早就吓得哇哇大哭,瘫成稀泥,但托马斯不是这样软团,他令人出奇地平静,脸上还浮现出奇特的笑容。
    那名男子被托马斯的异常镇定所震慑,慢慢放下手中的枪。这种事情当然不会吓倒托马斯,他从小就生活在饥寒交迫、暴力肆虐、为生存挣扎的环境,他的两个哥哥因为吸毒和犯罪而死。世界上最让人恐惧的事情,托马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经历过。
    托马斯的哥哥拉里曾经说:“我现在还喜欢啃自己的手指甲,人们认为这是一个人紧张时的表现,但对于我们这样的孩子来说,不是这样。我们从小经常挨饿,受不了的时候就喜欢啃指甲,吃手上的皮,然后喝点水吞下去,就像吃人肉一样。”
    来到纽约后,托马斯说他经常从噩梦中惊醒,他梦见死去的两个哥哥,自己正在被黑帮追杀。醒来后,怔怔发呆的托马斯盯着死去哥哥乔治的照片痛哭不止,乔治生前非常疼爱托马斯,但他们早已生活在阴阳两界,判若人鬼,乔治的骨灰被撒在他童年居住的那个贫民区一块空置的角落里。
    生活就是如此地充满磨难,没有被打倒的托马斯逐渐成熟,形成他日后闻名NBA的强硬性格,但最为难能的是,苦难没有让托马斯变得暴戾和冷血,不近人情,导致畸形人格,托马斯学会了乐观,最明显的一个标志就是他在人生最为困难的时期,仍然是微笑着去面对,积极应付。
    如果12岁的托马斯在枪口面前都能够冷静地微笑,那世界上还会有什么事情吓倒托马斯呢?之后,他的成功并不让人奇怪。
    在纽约的一所豪宅里,几个大男人恭敬地坐在位81岁老妇人的身边,听妈妈讲过去的故事。她就是托马斯的母亲玛丽。
    如果不是玛丽的严格家教,托马斯现在不会在纽约拥有豪宅,更可能是在芝加哥的某个监狱凄度人生。
    上个世纪70年代的某一天,一群地痞流氓来到托马斯的家门口前,准备带他-起出去玩。就在他们在门口狂喊托马斯名字的时候,他的母亲玛丽出现了,她手里端着一支短粗的气枪,怒吼道,“这里只有一个黑帮,我就是黑帮老大。赶快从这里滚,不然叫你们的脑袋开花。”
    一群小流氓灰溜溜地跑了.....
    正是玛丽的严格监护,才使托马斯避免被周围充满暴力、毒品和犯罪的恶劣环境污染。玛丽前后-共生下9个孩子,托马斯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家中不仅食物和暖气不能保证,有时还得在地板上过夜,他们的父亲更是在托马斯3岁的时候抛妻弃子,母亲玛丽坚强地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她对孩子的家教很严,托马斯有一次夜宿不归被玛丽罚一个暑假都不得出门。为了怕托马斯被其他坏孩子带坏,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伟大母亲玛丽也因此成为美国90年一部电视剧的原型。
    让玛丽欣慰的是,托马斯没有学坏,而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学会自强不息。孩提时的艰辛让托马斯成为NBA最施瓦辛格的硬汉之一,他从接触篮球的第一天起,就始终保持着永不服输的精神,因此成为球场上不可多得的帅才。
    78年,他就读韦斯特切斯特的圣约瑟夫中学,第一年就率领校队夺取全州冠军,第二年就代表美国获得泛美运动会金牌;上了印第安纳大学之后,大二就率领球队获得NCAA的冠军;进入NBA后的第二年,他就担当起球队的领袖角色,并且在89、90年两次率领活塞夺得NBA总冠军。喜欢征服美职篮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征服美职篮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