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主角不可能被杂兵干掉
“不会是系统又抽风了吧!”
刘旭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形,刚才在次元之门里,一道光柱击中了自己。
他感觉光柱里有东西。
被光柱里的东西打中之后,刘旭就觉得一阵晕眩,随后就连眼睛也睁不开,这种晕眩的感觉让刘旭知道他已经穿越到了二次元世界,以前他已经有过不少类似的经历。
“这布匹是上等货,从凡特那边搞来的,匹斯福是买不到的,只要100金币。”
“你敢说这布匹是凡特那边的?别以为我老花眼你就可以坑我,好歹我也游历过不少地方,这明摆着就是下等货。要是你诚心卖,我就50金币买去。”
“80金币,不讲价了。”
听到讨价还价声,刘旭就睁开了眼,就发觉自己站在了一个熙熙攘攘的城镇中。
那些根本就无视了刘旭的行人大部分都穿着粗布衣或者素色裙子,穿花哨衣服的都比较少。
就这点而言,这里应该是一个不算富裕的小镇。
但问题是,画风不对啊!
数码宝贝世界连同的应该是泰西才对,这里怎么看也不像泰西?
倒像是西洲,西洲也就算了,毕竟西洲和泰西也不算远,但为什么是古代的西洲?
而且,这副身体是怎么回事?
力量!
完全感受不到。
刘旭并不知道,他被释迦兽算计了,被送到了另外的世界。
他现在一身业力缠身,什么力量自然都化为乌有,至少在化解这些业力之前,刘旭一身惊天骇地的本事是不用指望了。
“那么首先,必须搞清楚这是哪个世界?”
刘旭也算经历过很多大风大浪的人了,并不慌张,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是要追查原因,也要先收集情报。
此时,在刘旭的心里,已经隐隐感觉到,自己可能是被人给阴了。
“妖魔又来了!大家快跑!”
刘旭还没反应过来,大家就都跑开了,连水果布匹之类的都丢在了一旁,甚至还有一个箩筐孤零零地旋转了好几圈。
看到一颗比他拳头还大的苹果,刘旭毫不客气地拿起来并啃着。
啃了两口,看到一群皮肤是紫色,身高足有两米五的妖魔时,刘旭嘴里的果肉都掉进了领口里。
妖魔?
作为“见多识广”的宅男,刘旭在看到妖魔的瞬间就反应过来,这里应该是《大剑》世界。
自古妖魔侵入人类的世界,化作人形并以吞食人类的内脏为生,对妖魔束手无策的人类唯有求助于身背巨剑的女性战士们。因为战士们是由于体内混合了妖魔的血肉才得到超人的力量,所以人类同样将她们视为异类,一方面依靠着她们斩杀妖魔,一方面畏惧并排斥着她们,并将她们称为“Claymore(大剑)”。
《大剑》是个人魔错杂的世界,很多有人生活的地方都有隐藏着的妖魔,也有部分妖魔会像强盗一样攻击城镇,而且每当妖魔吃掉某个人时,它就能变成这个人的模样!
情理归情理,可刘旭真心觉得自己很苦逼,为嘛一穿越了就遇上妖魔?
现在他可不是吸血魔兽大王,完全就是普通人,比普通人是要强点,但是绝对干不过觉醒者。
见十几只妖沪城停了下来,不知道他们是吃荤还是吃素的刘旭就将苹果缓缓举起。
见它们都没有抬起头,刘旭就知道它们是盯着他,这就说明这些妖魔是吃荤的,还可能有烤人肉的爱好,所以刘旭立马握紧苹果砸了过去。
砸中一只妖魔后,刘旭就开始摩拳擦掌了。
见一只妖魔冲了过来,不示弱的刘旭也冲了过去,而一些躲在家里往外看的居民都觉得刘旭不是傻逼就是疯子。
这些妖魔体型并不算太夸张,手臂和大.腿也不算超级发达,而刘旭的身体机能因为吸血魔兽不断进化的原因有了很大提高,所以揍趴它们还是有可能的。
眼前的妖魔,虽然看起来可怕,但是刘旭知道,它大概是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以外,最低端的战力了。
所以,刘旭必须要借由它,试一试自己的能力。
要是能干掉妖魔,那在这个村子,就可以享受英雄的待遇。
刘旭是这么想的,可现实完全和他想的不一样。
跑到妖魔面前,刘旭一拳就打在妖魔胸口,这一拳力道十足,可妖魔纹丝未动,并在看了刘旭一眼后就一脚将刘旭踢飞。
咚!
像兰州烧饼般砸在地面后,咳嗽了声的刘旭就意识到妖魔有多强大,所以他就缓缓往后退。
此时此刻,刘旭多么希望展开堕天之翼,飞上天空,用无数华丽的必杀技,将将这些该死的妖魔统统送进地狱。
可惜啊!
力量根本就不能用!
知道自己干不过它们,刘旭扭头就跑。
愣了两秒,发出怪叫的妖魔就追向刘旭。
妖魔两腿非常发达,跑得比刘翔还快,这让刘旭跑得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不过本着“主角不可能被杂兵干掉”的原则,刘旭还在拼命奔跑。
追到岔路前,妖魔突然都停了下来,猎物不见了。
咿咿呀呀说了几句后,妖魔就分为三拨追踪。
此时,刘旭就躲在石井后面。
听到脚步声,靠着石井的刘旭都不敢大口喘气,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越走越近的妖魔。
但是,妖魔找人不是靠眼睛,而是凭借气息,所以当妖魔咿咿呀呀地冲了过来,脸都绿了的刘旭急忙起身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着救命。
“救命啊!乡亲们!鬼子进村了!”
没人敢出门救刘旭。
当英雄,很可能是要付出生命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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